03.05 太原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確認開始離退休人員須在12個月內“刷臉”認證

  3月4日,記者從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瞭解到,2020年度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確認工作正式啟動。今年繼續推行手機APP遠程自助認證,離退休(遺屬)人員須在認證期(12個月)內完成“刷臉”認證。

  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完善建立信息數據共享比對認證的服務模式,不限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集中認證,異地居住人員無需限時返回參保地認證。各單位要責成專人負責,提前通知離退休(遺屬)人員繼續通過“民生山西”或“民生太原”APP完成自助認證。離退休(遺屬)人員可採取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刷臉認證的方法錯峰認證,同時避免認證超期。

  對因高齡、高危、面部無法識別等特殊情況無法通過手機APP認證的特殊人員,各單位要及時建立特殊人員管理服務檯賬,採取走訪、慰問等方式上門服務,實現重點人員重點服務,並根據實際情況保留現場確認圖片、視頻等佐證資料和書面確認材料,及時將核實結果反饋至中心退管科。在境外居住且無法通過手機APP遠程自助認證的人員,可按照《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外領函[2015] 660號)在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審核後將《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原件通過原參保單位提交給中心退管科。

  需要注意的是,認證期內沒有通過手機APP自助認證、未建立特殊人員管理服務檯賬記錄、在聯網數據中沒有任何比對信息的人員視為待核實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暫停發放,各參保單位要重點核實管理。經聯繫確認健在的待核實人員,由參保單位負責通知並指導本人通過手機進行“人臉”認證,並以書面形式及時依規為本人辦理待遇恢復和養老金補發手續。

  另外,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被刑拘或被申報失蹤的,家屬須在7日內向領取待遇人員的原單位或街道(社區)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已納入屬地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報告,原單位或街道(社區)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要在3日內向負責該人員支付待遇的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報告,暫停其養老保險待遇發放。對因遲報或瞞報造成養老保險基金損失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將納入社會保險不誠信行為記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報請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拒不返還冒領養老金的單位和個人,列入社會保險失信“黑名單”,納入我省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行聯合懲戒;涉嫌社會保險欺詐犯罪的,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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