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公司有一個主管幹了十七八年能力差,電腦盲,賴著不走,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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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主管在一家公司做了十七八年,是一名忠誠度極強的員工,對於企業來講,如何安置這樣的員工顯得尤為重要,若是主管的能力已經無法勝任此項工作,可以安排這位主管去進修學習充電,提升這位主管的能力使之能夠勝任此項工作方為上策;其次可以和這位主管協商安排合適的崗位;若是這位主管自己提出來要辭職,公司也要妥善安置好,不要讓公司員工覺得心寒,若是讓這位主管離開公司,於情於理於法,都要給這位主管合理妥善的安置費用。

安排這位主管去進修學習充電,提升主管的工作技能,使之能夠勝任此項工作方為上策

這位主管在公司已經工作十七八年,工作能力跟不上,作為公司是授之以魚還是授之以漁,小編覺得提升主管的工作技能顯得更加重要,只要主管願意去學習去提升,公司就應該支持鼓勵,就算將來這位主管離開了公司,也不至於面臨失業的風險。

可以和這位主管協商,安排合適的崗位,讓這位主管重新散發能量

若是這位主管工作種種表現都不是很理想,公司的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可以和這位主管協商一下,徵求主管的意見,安排合適這位主管的位置,讓這位主管在新的工作中散發能量。

若是這位主管提出辭職,公司也要妥善安排好,不能讓公司員工寒心

若是這位主管提出辭職,作為公司盡一切可能去挽留下這樣的員工,凸顯企業對待這樣員工的重視和尊重,這位主管還是去意已決,作為公司,除掉應該給到這位主管的工資和福利之外,另外還能給一些安置費用,對公司來說,這是很好的收買人心的機會,就看公司老闆怎麼看待。

若是公司想讓這位主管離開公司,公司於情於理於法都要給這位主管妥善的安置

從人情的角度來看,這位主管是忠誠度很強的員工,我們怎麼能輕易拋棄呢?

從理的角度來看,這位主管雖然能力有可能不足,但是還在兢兢業業的工作,我們怎麼這樣輕易拋棄呢?

從法的角度來看,這位主管的工作年限已經遠遠超過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進行賠償,這位主管也能獲得一定的賠償。

那就公司老闆選擇哪種方式來處置。

總結

作為一名在公司服務十七八年的主管,從個人利益的角度來看,選擇主動辭職是一種不明智的做法,不選擇主動辭職對自己最有利,不管公司處於什麼樣的考慮,要想讓這位主管離開公司,按照《勞動法》,公司至少可以賠償這位主管一年的工資,若是公司會厚待這樣忠誠度高的員工,這位主管也許還能獲得更多的賠償和安置費用,對於這位主管來說,靜觀其變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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