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成都天府新區:“三張清單”探索事前容錯申報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曹笑)去年12月以來,成都天府新區黨工委先後2次專題研究容錯糾錯相關工作,制定出臺《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進一步激勵幹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4項基本原則、5個前置條件、13條適用情形、5個認定程序等內容,並按照事前容錯清單申報、事中嚴格容錯認定程序、事後容錯結果問效的模式,推進容錯糾錯機制在成都天府新區落地落實。

各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立足行業系統特點,在年初制定“三張清單”(即改革創新容錯清單、破解難題容錯清單和先行先試容錯清單),清單內容實行動態管理,報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截至目前,成都天府新區各部門、街道及國有公司共梳理容錯清單244項,其中改革創新類清單72項,破解難題類清單118項,先行先試類清單54項。

對經認定予以容錯的單位或個人,由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為期一年的跟蹤管理問效,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定期組織回訪談心、教育疏導,關心幹部工作生活和思想狀態,幫助解決實際困難,鼓勵幹部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幹事創業。

目前,成都天府新區容錯糾錯已取得初步成效,已對2個單位、3人進行容錯糾錯。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紀工委主要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以容錯糾錯機制與主體責任落實結合,與實踐運用“四個形態”結合,與推進中心工作結合,與嚴管厚愛結合等“四個結合”為抓手持續深化容錯糾錯機制的完善和運用;同時,將細化容錯受理環節,增加容錯透明度,主動接受幹部群眾監督,讓容錯糾錯經得起時間和實踐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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