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五村民暴力抗法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批捕

【案情回放】4月17日,因徵地補償未解決,玉屏縣田坪鎮玉銅鬆快速幹道施工處有村民進行堵工,田坪鎮派出所所長帶領民警、協警迅速趕往現場。在帶離涉事人員時,民警遭到羅某、羅某仁、黃某等5人暴力阻礙執行公務,致使民警衣物損壞及不同程度受傷。玉屏自治縣檢察院第一時間主動提前介入該案。

【法律解析】玉屏自治縣檢察院表示,妨害公務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大代表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在自然災害中和突發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雖未使用暴力,但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檢察官提醒大家,民警依法執行公務時,請予以配合,切勿一時衝動以身試法,觸及法律紅線。近日,該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羅某、羅某仁、黃某等5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編審:陳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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