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四川省直部門選派駐村幹部動起來!6月底前全部到崗到位

為貫徹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6月12日,省直機關工委組織召開的四川省直部門選派駐村幹部動員部署會在成都召開。

會議強調,這次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是立足現有結對幫扶關係、在“五個一”幫扶機制上的再加強、再昇華,省直各部門(單位)要旗幟鮮明講政治、顧大局,切實做到“走前頭、作表率”,帶頭貫徹落實好駐村幹部選派工作。

按照要求,駐村工作隊須在2018年6月底前全部到崗到位,時間緊,任務重。會議強調省直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執行中央省委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的決策部署,按照“精準”的要求,體現“精準”的標準,達到“精準”的目的。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制發《關於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四川將按照“派最能打仗的人”要求,全面統籌人員組建駐村工作隊,實現全省11501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一村一隊。每個駐村工作隊不少於3人(含第一書記),第一書記原則上兼任隊長。駐村工作隊每期駐村時間為2年。駐村期間,隊員不承擔原單位工作,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到所駐貧困村。脫貧攻堅期內,貧困村退出的,駐村工作隊不得撤離,幫扶力度不能削弱。

在人員選派方面,《意見》明確,省直各部門(單位)及其下屬企事業單位、中央在川單位和企業、省屬企業要根據幹部職工人數選派不少於1—4人,按現有定點幫扶關係參加駐村工作隊。市、縣兩級結合實際提出相應比例選派人員參加駐村工作隊。承擔省內對口幫扶藏區彝區貧困縣任務的7個市35個縣(市、區)選派人員到受扶地參加駐村工作隊時,原則上數量不得低於受扶縣貧困村總數的30%。

2017年新增幫扶深度貧困縣的省直部門(單位)、高等學校、醫院、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要分別向所聯繫的深度貧困縣選派不少於1人參加駐村工作隊。

駐村工作隊在“五個一”駐村工作組基礎上優化組建,2017年及以前退出的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隊員結合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組成員輪換選優配強。

2018年及以後退出的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隊員原則上應以定點幫扶、對口幫扶等方面選派人員為主。針對涼山州脫貧攻堅的特殊困難,駐村工作隊隊員可增配到每村4至7人(含第一書記)。根據要求,選派人員本月底前要全部到崗到位,對於能力素質不適應的人員,派出單位要限期調整撤換。

根據《意見》,駐村工作隊駐村期間將重點完成宣傳黨的政策、建強基層組織、推動精準脫貧、為民辦事服務、提升治理水平等任務。在建強基層組織方面,要協助鄉鎮黨委具體開展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建設,配合實施“黨員精準扶貧示範工程”,培養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推動發展村級集體經,協助建好村務監督委員會。在推動精準脫貧方面,要鎖定“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標準,指導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工作,參與擬定脫貧規劃計劃;參與實施特色產業扶貧、勞務輸出扶貧、易地搬遷扶貧、貧困戶危房改造等精準扶貧工作,協助實施“家庭能人”培養計劃;推動金融、交通、水利、社會保障等行業和專項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到村到戶。同時,縣(市、區)每年年初根據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提出目標任務及主要標準,並簽訂目標責任書。駐村工作隊根據目標責任書細化工作舉措,採取“清單制+責任制”逐項推動落地落實。

對於駐村工作隊的日常管理,《意見》提出要健全工作例會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工作報告制度和紀律約束制度。同時加強教育培訓,確保駐村工作隊隊員每人每年培訓累計不少於5天。對於駐村工作隊隊員,每年年底進行年度考核,按“優秀”“稱職”“不稱職”確定等次,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對考核優秀、實績突出、群眾認可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揚,符合條件的優先提拔重用。駐村工作隊隊員年度考核評為“不稱職”的,派出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先評優。為了促進合力攻堅,聯繫貧困村的縣級領導幹部對幫扶工作負總責,脫貧攻堅成效與其本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和提拔任用直接掛鉤。幫扶單位與貧困村脫貧攻堅實行責任捆綁,納入年度脫貧任務的貧困村不脫貧,幫扶單位及主要領導不得評先評優。第一書記對貧困村幫扶工作負直接責任,協調抓好脫貧攻堅項目具體實施。

《意見》強調,對於駐村工作隊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激勵保障。對於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駐村工作隊隊員,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職級晉升(崗位晉聘)、公務員遴選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考慮,符合有關政策的可選拔為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同時要注重宣傳引導,營造駐村幫扶工作良好氛圍,匯聚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強大正能量。

動員部署會強調:

要精準選派標準。牽頭單位要統籌好參與單位落實幫村情況,督促未按要求聯繫貧困村的單位儘快落實。優先選派優秀年輕幹部,省直各部門(單位)要引導廣大青年幹部投身到扶貧工作一線去。要嚴格按照本部門(單位)編制人數選派駐村幹部,機關和參與駐村幫扶的直屬單位分別計算。選派的駐村幹部必須為在編在崗人員,機關聘用人員、返聘人員、借用人員、工勤人員,嚴禁納入選派範圍。駐村幹部要全脫產駐村,不得在縣級黨委政府、縣直部門等兼任其他職務。

要精準選派程序。省委組織部近期就駐村幹部選派、調整、召回工作專門發文進行規範。省直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相關程序規定。

要精準管理服務。派出單位人事部門每年要對派出的駐村工作隊成員進行實績考核和跟蹤管理,及時掌握派出幹部在貧困村的工作狀況和作用發揮。強化生活保障方面,要嚴格落實駐村生活補助、交通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保險等保障制度,定期瞭解駐村幹部的家庭情況,當好派出幹部的“保姆”和“家長”。加強關心愛護,鮮明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用人導向,對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駐村幹部,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選拔使用,真正通過駐村幫扶工作發現一批幹部、培養一批幹部、提拔一批幹部。

據瞭解,2014年以來,省直部門(單位)在參與駐村幫扶工作中,積極編制規劃、落實項目、走村入戶,用心用力用情改善貧困村面貌、貧困戶生活,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共幫助20個貧困縣摘帽,6206個貧困村退出,454萬貧困人口脫貧。(作者:芸涵 凌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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