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朱元璋親自編了一本書,老百姓人人收藏,必要時能保命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農民出身,要過飯、當過和尚,深知民間疾苦,對貪官汙吏也是深惡痛絕,所以當他當上皇帝之後,頒佈《大明律》,嚴格處罰貪官汙吏,最嚴厲的處罰,貪汙六十兩白銀,就可以被殺頭。但就在這樣嚴懲之下,依舊有人敢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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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

1385年,爆發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之一的“郭桓案”。戶部侍郎郭桓,利用職務之便,勾結其他官員,前後侵吞賦稅錢糧兩千多萬石,數額巨大,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被兩個御史揭發,明太祖朱元璋震怒,決定整肅全國貪官,下令徹查,先後株連一萬多人。“郭桓案 ”其貪汙數額雖大,在歷史長河中也很常見,但是朱元璋因此株連上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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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郭桓案”讓朱元璋認識到,光有重典不行,還必須輔之以宣傳教導,於是在他就親自主持編制了《御製大誥》、《御製大誥續編》、《御製大誥三編》、《御製大誥武臣》,統稱《大誥》,對文武百官、普通百姓諄諄教導。《大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摘錄明朝立國以來的刑事案件,以儆效尤;二是結合具體案例另外提出嚴厲於《大明律》的處罰條款,相當於是法律解釋;三是純粹的勸導,有話好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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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吏

​《大誥》就成了明朝的一部法律普及的讀物,為了廣泛普及這本書,朱元璋也是用心良苦,自掏腰包印刷了幾千萬冊,要求百姓家家戶戶都有,在整個明代,如果家中收藏了這本書,在判刑的時候可以減輕一等,必要的時候還能保命,不僅如此,朱元璋還有要求科舉考試要根據大誥出題。

為了懲治貪官汙吏,朱元璋煞費苦心,但是最後也沒能清除明朝的貪腐,究其原因還是沒能夠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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