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廣州市金融風險攻堅戰打響 10類金融機構納入重點監管

5月24日,廣州市金融工作局舉辦了《廣州市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下稱:《三年行動計劃》)新聞發佈會。在發佈會上,邱億通局長對《三年行動計劃》相關情況進行了介紹。

《三年行動計劃》讓廣州市成為全國首個出臺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行動計劃的城市,體現出市政府對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視,也展現出廣州決勝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決心。

《三年行動計劃》對廣州市在未來三年(2018-2020年)開展地方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進行了規劃和部署,確保廣州市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廣州市開展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堅持堅守金融風險底線、防範與化解並重、依法依規的基本原則,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劃,形成“管理到位、發展穩健、監測全面、預警及時、處置有效、生態優良”的金融市場環境,打造廣州金融安全區。

二是明確廣州市開展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重點行動。從規範各類地方金融業態、完善地方監管體系、建設廣州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建設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推進風險管理制度和人才建設、強化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等6個方面對我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進行部署,明確地方政府開展金融風險防控工作的具體範圍、標準和措施。

三是明確保障措施。通過完善政策體系,加強組織、人才、資金保障,建立重點工作動態管理制度等措施,確保重點工作落實推進,將行動計劃落實到位。

《三年行動計劃》具體重點工作在全國具有很強創新性,主要體現在:

一是創新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充分發揮市防控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在市級層面統籌我市地方金融監管、風險防範化解重大問題;在國家、省的統一部署下推進市金融工作部門職能調整,強化監管力量;研究建立機構監管與行為監管相結合的創新監管模式,實現地方金融業態監管的全覆蓋、無死角。

二是創新建設廣州金融風險監測防控中心。防控中心是國內首個地方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平臺,防控中心利用人工智能、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互聯網等金融監管科技,豐富我市地方金融監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實現“主動發現風險—提示風險—處置風險—持續監測”閉環管理,形成了金融風險監測防控的“廣州模式”,在國內具有較高影響力和知名度。防控中心建設工作得到省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省政府明確防控中心為省級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平臺,作為全省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下一步我市將依託防控中心建設廣州地方金融大數據庫,充分挖掘提供企業徵信、重大金融案件分析預警、開展存證服務等功能作用,不斷豐富防控中心功能作用。

三是創新建立首席風險官制度。廣州市市在國內首先提出在市屬金融機構、大中型類金融機構、重要金融平臺和功能區等設立首席風險官,充實風險管理力量,搭建連接監管部門與企業的風險管理鏈條,築牢金融風險防控的第一道防線。目前,廣州市已率先在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試點向互聯網金融機構推廣首席風險官,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將向小額貸款、融資擔保等其他行業逐步推廣。

四是創新防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發揮網格員、社區維穩人員作用,建立深入社區的非法集資巡查制度;利用防控中心加強對非法集資活動的監測預警;建立案件會商、案件通報工作機制,加強研判定性和綜合防治,做到“打早打小”;創新宣傳教育模式,舉辦高校防範金融詐騙海報設計與動畫製作大賽、打擊非法集資宣傳進公交進社區進校園等活動,製作專題影視作品、視頻短片、海報,在中小學校試點開設金融理財課程,開設電臺節目,提高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的防範意識。

南方金融創新研究院秘書長徐北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指出: 《三年行動計劃》有四點明顯的變化:第一從最早原文的7+4+1細化變成4+5+1,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區域性股權市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互聯網借貸信息中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社會眾籌、私募基金、投資機構。這個跟14號商務部官網公佈的通知,把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典當移交給銀保監是相呼應的。(但最終監管智能也會從銀保監轉移到地方金融局)。

第二、建立聯席監管工作會議制度,這種相信的一種暫時性的過渡方式,最終會以:地方性金融執法為主導方式落地金融局(事實上在很多地方已經掛牌成立金融執法局)

第三、強調大數據收集,科技監管,風險預警,下沉社區宣傳,加大違規違法成本,提升公眾的風險防範意識。

第四、強調牌照監管,避免混業經營,風險交叉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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