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0 淺談煤礦“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管控措施

中煤五建三處 李旭東

摘要:“一通三防”是煤礦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隨著煤礦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命價值觀的提升,煤礦對“一通三防”工作更加重視,本文主要就通風系統、局部通風的管控,瓦斯治理,綜合防塵,防滅火幾個方面的日常管控進行了闡述。

關鍵詞:通風 防瓦斯 防煤塵 防火災

煤礦安全事故頻頻發生,搞好煤礦“一通三防”工作是有效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頻發的有力保障,對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通風系統、局部通風的管控

1、每旬組織1次通風系統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通風系統中存在的隱患。

2、每月對井口通風機房、主要通風機、井下局部通風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做好維修保養工作,局部通風機雙風機要每天進行一次自動切換實驗,並有記錄。使運轉的主要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都處於完好狀態。

3、局部通風機和風筒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並實行掛牌管理,出現問題及時處理,必須經常保持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質量及供風質量,保證其正常運轉,嚴禁無計劃停電停風。

4、井下所有使用的風門、調節風窗、密閉、測風站等通風設施必須按規定構築,嚴禁隨便拆除和損壞,嚴禁隨意調節調節風窗。不再使用的風門等通風設施及時拆除。要切實加強通風設施管理,提高有效風量率。

5、局部通風機的風筒直徑要一致;異徑風筒要有過渡節,要先用大直徑,再用小直徑,嚴禁花接。風筒拐彎必須使用彎頭。風筒吊掛平直、逢環必掛、缺環必補、風筒接頭必須使用反壓邊,破口要及時粘補,確保風量供給充足。

6、必須採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直徑不得小於600mm,嚴禁用膠管、塑料管作為導風筒;風筒應吊掛平直、逢環必掛,編號管理;風筒應嚴密不漏風,不得出現較大破口,100m範圍內不得有兩處以上漏風。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應根據具體情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一般煤及半煤巖巷不得超過5m,岩石巷道不超過8m。

二、瓦斯治理

1、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對瓦斯濃度的規定:

(1)總迴風大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2)採掘工作面迴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時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3)採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電鑽打眼;

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

(4)採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採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5)採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於0.5立方米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的電器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時,方可通電開動。

(7)擴散通風的巷道深度不得超過6m,入口寬度不得小於1.5m,並且無瓦斯湧出。

(8)採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於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 。

2、加強通風管理,保證所有作業場所有足夠風量和適宜風速,以沖淡和排除井下湧出的瓦斯;對廢棄巷道和盲巷採空區等及時密閉,並掛牌註明。

3、因檢修或停電,通風機停止運轉後,必須有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技術措施。

4、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要求進行作業。

5、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要求配齊瓦斯檢查員,瓦斯檢查員使用的光學瓦檢儀必須合格,否則禁止使用;檢查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

6、必須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制度,所有的採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有人工作的地點、巷道高冒點都應全部檢查到。

7、瓦斯檢查嚴禁空班漏檢,採掘工作面瓦斯檢查次數每班不少於2次,其它地點不少於1次,並通知現場作業人員。若出現高瓦斯區,每班至少檢查3次。凡安設甲烷傳感器和一氧化碳傳感器的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一次,並與傳感器讀數對照,有誤差時,先以讀數大的為依據,監控維修人員必須在8個小時內解決。

三、綜合防塵

1、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管路系統,並安設支管和閥門,膠帶運輸巷道每50m設一個三通,其它巷道每100m設一個三通。

2、設專人要經常巡迴檢查防塵水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小問題及時修,一般問題不出班,大問題不過天。防塵水管距掘進迎頭不能超過30m。

3、炮掘巷道距迎頭20m內設置一道爆破噴霧水幕,50m內設置一道淨化噴霧水幕,井下煤(巖)轉載點設置防塵噴霧設施。

4、井下所有轉載點都必須設置轉載點噴霧,噴霧能覆蓋落煤點。

5、綜掘機割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噴霧壓力不得小於1.5MPa,噴霧流量應與機型相匹配,噴霧系統完好,霧化效果好。

6、掘進機作業時,必須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於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小於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7、掘進巷道必須在距工作面30m範圍內及距掘進工作面迴風與全風壓匯合點前20-50m的掘進巷道處各設置1道水幕,水幕供水壓力不小於0.4MPa。

8、安裝全斷面噴霧的皮帶巷,皮帶上方必須安設足夠的雨棚,防止噴霧水進入煤流。

9、綜掘隊每班必須清理巷道、轉載機上的浮煤,距工作面50m內的浮煤。

10、井下巷道根據通風設計合理的要求調節風量,控制風速,防止煤塵飛揚。掘進巷道的最高風速不超過4m/s,煤巷最低風速不低於0.25 m/s。

11、凡是進入粉塵作業場所的員工必須佩戴個體防護用品。

四、防滅火

1.井口附近20m範圍內,嚴禁吸菸和點火(包括井口、燈房),嚴禁使用燈泡、電爐和其它電器取暖。井下和井口處需要從事電焊氣割等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報項目部經理和技術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工作,否則嚴禁作業,措施不得通用。

2.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3.井口檢身工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嚴禁入井人員穿化纖衣服,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和煙火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並辦理手續。

4.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必須攜帶一盞合格的防爆礦燈,不合格的礦燈不準入井,嚴禁在井下拆卸、修理、敲打、撞擊礦燈或更換燈泡。

5.井下電焊、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

6. 井下放炮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礦用安全炸藥和雷管,不同廠家生產的炸藥或不同品種的電雷管不得混合使用,嚴禁使用變質炸藥或其它非礦用炸藥。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藝。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剩餘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結束語

“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更是重中之重的工作,各級人員都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強化日常管控,消除“一通三防”事故隱患,要實現礦井安全生產,就需要加強“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管控措施。

參考文獻

(1)《煤礦安全規程),煤工業出版社,2016

(2)張國樞,礦井實用通風技術,北京: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2000

(3)吳中立,礦井通風安全,徐州: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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