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國際組織與中東」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現狀的多維考察

《阿拉伯世界研究》2018年第3期

內容提要

近年來,基於伊斯蘭信仰和現代國際組織理念而成立的伊斯蘭國際組織對國際事務與全球治理的參與度正在日益加深。從時空維度、組織維度和議題維度的分析研究可知,以伊斯蘭合作組織、伊斯蘭世界聯盟為代表的伊斯蘭國際組織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伊斯蘭國際組織對全球治理髮揮了獨特的作用,但在豐富治理手段、落實治理行動等方面仍有待提升。伴隨伊斯蘭國際組織在拓展中國與伊斯蘭世界友好合作關係方面與日俱增的獨特作用,中國應加強對這些組織在華活動的監督管理。

關鍵詞

伊斯蘭國際組織;時空維度;組織維度;議題維度;全球治理

何思雨,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專業2016級博士研究生

基金項目

本文繫上海外國語大學導師學術引領計劃(201601022)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青年項目(17QN17)的階段性成果,並受到國家留學基金“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201706907144)的資助。

正文

「国际组织与中东」伊斯兰国际组织发展现状的多维考察

2016年5月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召開的伊斯蘭會議組織峰會(圖片來源:Al-Arabiya)

國際組織是一種基於特定目的、以一定形式設立的跨國政府間或非政府組織,是當今世界政治、經濟和社會日趨全球化的產物。基於同一宗教信仰設立的國際組織具有與其他世俗性國際組織不同的現實關切和行為導向,作為國際社會的特殊行為體,它們日益在國際政治和全球治理領域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歷史上,伊斯蘭教以其特有的信仰體系將不同民族的信眾整合起來,“穆斯林皆兄弟”的身份認同理念、“烏瑪”穆斯林共同體理念以及“舒拉”協商制度是實現這種整合的內在動力。這些宗教理念在一定程度上與現代國際組織的精神相契合,成為當代伊斯蘭世界開展國際合作的文化基礎。近代以來,伊斯蘭世界融入到以民族國家為基本單位的現代國際體系之中,面對帝國主義與殖民主義的威脅,伊斯蘭世界曾一度使用民族主義來推動國家發展,而當國家現代化轉型受挫時,又以“重建烏瑪”為口號掀起伊斯蘭復興運動。在此背景下,基於伊斯蘭宗教信仰、借鑑現代國際組織理念的伊斯蘭國際組織(Islamic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出現在國際舞臺。宗教特性使伊斯蘭國際組織在國際社會層面具有強大的跨國資源整合與社會動員能力。57個伊斯蘭國家和遍佈全球的龐大穆斯林人口,為伊斯蘭國際組織參與全球治理提供了現實動力。本文主要梳理全球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現狀和特徵,為提升中國的全球治理能力尤其是“涉伊斯蘭問題”的治理能力提供參考。

本文對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定義如下:基於伊斯蘭教信仰設立的、具有現代國際組織相關特徵的跨國政府間或非政府組織。在研究方法上,本文綜合運用國際組織相關理論,選定樣本並蒐集相關數據,結合定量與定性的方法,對相關數據進行多維度分析。首先,本文樣本數據的主要來源是國際社團聯合會(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UIA)編輯出版的《國際組織年鑑》的資料信息,選取163個伊斯蘭國際組織進行樣本數據分析。其次,本文設置時空、組織和議題三個維度對伊斯蘭國際組織進行考察,時空維度即在時間和空間層面對組織的成立時間、地理分佈進行考察;組織維度則從結構層面對組織的主體、地域和組織形態進行分析;議題維度主要從內容層面對組織的活動領域及相關功能進行總體考察。最後,為準確反映上述維度的特徵,本文對各維度框架設置相關次級指標並進行統計(見表1)。

「国际组织与中东」伊斯兰国际组织发展现状的多维考察

一、伊斯蘭國際組織的時空維度分析

伴隨現代國際組織的發展,伊斯蘭國際組織也應運而生。但與其他類型的國際組織相比,伊斯蘭國際組織整體發展水平相對滯後,影響力也有限。伊斯蘭國際組織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發展壯大,並在80年代達到高峰,此後進入穩定增長期。隨著組織數量和現實需求的增長,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空間、類型、領域與層次也在逐步擴展。在時間上,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歷經多個階段(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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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伊斯蘭國際組織成立時間分佈圖

資料來源: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ed.,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2014-2015: Guide to Global Civil Society Networks, Volume 1-6, Leiden: Brill, 2014。

20世紀70年代以前,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相對滯後。伊斯蘭國際組織萌芽於20世紀初,但初期發展較為緩慢,1914~1969年期間僅12個組織成立,且其中大部分成立於20世紀50年代之後,早期的伊斯蘭國際組織主要從事宣教活動,具有較強的宗教屬性,國際影響力相對有限。該時期成立的代表性組織包括1926年成立的世界穆斯林大會(World Muslim Congress)、1962年成立的伊斯蘭世界聯盟(Muslim World League)和1969年成立的伊斯蘭會議組織(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nference)。上述組織在促進伊斯蘭世界的團結和合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並在此後帶動了一批伊斯蘭國際組織的成立,其影響可謂深遠。

進入20世紀70年代,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呈現加速趨勢,先後有26個伊斯蘭國際組織成立。這一時期成立的組織大多是伊斯蘭會議組織和伊斯蘭世界聯盟的附屬組織,涉及領域開始多樣化,從宗教領域逐步擴展至經濟、媒體、文化、教育等領域。20世紀80年代,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步入高峰期,先後共有51個伊斯蘭國際組織成立。在地域分佈上,該時期成立的伊斯蘭國際組織開始從少數幾個伊斯蘭國家向整個伊斯蘭世界以及美國和歐洲地區延伸,涉及領域進一步擴展至醫學、工程等科學技術領域。在組織形態上,更多的民間社會力量開始加入組織建設,大量國際伊斯蘭非政府組織紛紛成立。20世紀90年代之後,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進入穩定期,90年代共成立30個組織,進入21世紀以來成立44個組織。當代伊斯蘭國際組織不斷適應世界形勢與伊斯蘭世界合作發展的需求,在金融、航天、信息科技等新興領域成立的組織數量穩步增長。

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歷程有其深刻的時代背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第一,伊斯蘭世界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影響。國際組織的建立需要有相應的物質保障和社會基礎。早期伊斯蘭世界多處於西方殖民統治下,尚未建立構成國際組織的基本單元——民族國家,當時伊斯蘭世界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足以支撐建立伊斯蘭國際組織。二戰後,伊斯蘭世界在民族獨立運動中紛紛建立民族國家,建立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基本要素才得以形成。然而,當時發揮主要作用的是世俗民族主義,伊斯蘭世界對於建立基於伊斯蘭信仰的國際組織的需求尚不明顯。隨著20世紀60年代末世俗民族主義現代化進程受挫,伊斯蘭復興運動激發了建立伊斯蘭國際組織的需求。而中東地區石油資源的開發使得海灣諸國憑藉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大力資助建立伊斯蘭國際組織,奠定了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物質基礎。

第二,國際和中東地區形勢變化的影響。國際組織的建立需要一個較為和平、穩定的外部環境,二戰後獨立的伊斯蘭國家有了相對穩定的國際環境,加強國家間合作的需求日漸強烈,而伊斯蘭復興運動則進一步推動了建立伊斯蘭國際組織的需求。同時,第三次中東戰爭中阿拉伯國家戰敗、東耶路撒冷失守和阿克薩清真寺被焚燬等中東地區重大事件刺激了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壯大。聖地失守使伊斯蘭世界渴望團結的呼聲日益強烈,伊斯蘭國際組織由此進入了發展高潮期。

第三,新泛伊斯蘭主義思潮興起的影響。伊斯蘭世界始終存在主張建立超越地域、國家和民族的伊斯蘭共同體的泛伊斯蘭主義思潮。“民族國家作為源於西方並已為世界廣泛接受的政治共同體範式,儘管已經為伊斯蘭世界所採納,但卻不是基於伊斯蘭文明的自然選擇,而更多是在帝國遺產和殖民遺產基礎上的被動選擇,具有典型的外緣性特徵。”新泛伊斯蘭主義在民族國家基礎上強調伊斯蘭世界團結、協作,是刺激伊斯蘭國際組織產生髮展的主要動因之一,這在伊斯蘭會議組織的建立上體現得尤為明顯,該組織“在某種意義上實現了戰後關於建立伊斯蘭統一體的泛伊斯蘭設想……標誌著新泛伊斯蘭主義關於伊斯蘭統一體的設想的實現”。

第四,地緣政治格局變動的影響。國際組織一定程度上是地區大國的外交工具。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與伊斯蘭世界地緣政治格局及大國整體戰略息息相關。在20世紀中期世俗民族主義的影響下,埃及高舉阿拉伯民族主義旗幟成為伊斯蘭世界的主導力量,因此這一時期伊斯蘭世界主要建立的是阿拉伯國家聯盟(League of Arab States)等基於民族團結與合作的區域性國際組織。出於地緣政治鬥爭的需要,沙特則高舉伊斯蘭團結的大旗進行抗衡。伊斯蘭世界聯盟一定程度上就是沙特以“伊斯蘭團結”抗衡埃及“阿拉伯團結”的產物。隨著第三次中東戰爭的失敗,埃及在伊斯蘭世界地位下降,沙特則憑藉雄厚經濟實力,通過伊斯蘭國際組織彰顯自身的“伊斯蘭世界盟主”地位。

在空間上,163個伊斯蘭國際組織共分佈於4個大洲、34個國家(見圖2),其空間分佈具有三大特點。第一,伊斯蘭國家佔絕對優勢。109個伊斯蘭國際組織分佈在22個伊斯蘭國家;54個伊斯蘭國際組織分佈在12個非伊斯蘭國家,差距明顯。第二,集中分佈於少數幾個國家。在整體上,伊斯蘭國際組織分佈並不平衡,這與國家的綜合國力及穆斯林人口的數量存在一定關係,索馬里、阿富汗等綜合國力較弱的伊斯蘭國家並沒有伊斯蘭國際組織分佈,而英國、美國等具有一定穆斯林人口數量的西方發達國家有較多的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分佈。第三,國家間差異明顯。從數量上看,沙特(31個)、英國(21個)、巴基斯坦(14個)、美國(13個)、土耳其(8個)分佈數量較多,其餘國家的分佈數量較少,且與上述國家差距較大,國家間差異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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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伊斯蘭國際組織空間數量分佈圖

資料來源: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ed.,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2014-2015: Guide to Global Civil Society Networks

伊斯蘭國際組織在空間上呈集中分佈態勢,集中在少數國家,且數量差距明顯。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伊斯蘭國際組織空間佈局與發展程度的不平衡。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首先與國家的綜合實力不平衡相關。國際組織總部一般更傾向於設在經濟發達、社會穩定的大國,沙特、巴基斯坦、伊朗、土耳其、埃及等伊斯蘭世界的大國,有能力也有意願建立各類伊斯蘭國際組織,以提升自身影響力。其中,財力雄厚的沙特大力支持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建設,在數量和實力上佔明顯優勢。很多伊斯蘭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落後,自身實力有限,更有一些國家仍處於內戰和政局動盪中,無法支持國際組織的建設,數量則相對較少。此外,由於國際組織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大國的支持,因此國家對外政策的側重點也是造成伊斯蘭國際組織分佈不平衡的重要原因。

沙特在外交上高舉泛伊斯蘭主義大旗、利用宗教外交來加強其與伊斯蘭國家和全球穆斯林的聯繫,維護其“伊斯蘭世界盟主”的地位,伊斯蘭國際組織繼而成為沙特推行外交政策和提升影響力的重要工具。因此,由沙特發起成立或總部設在沙特的伊斯蘭國際組織數量多、層次高、影響大。而埃及則重點依靠阿拉伯民族主義展開對外戰略,主要支持阿拉伯國家聯盟等組織。

分佈於英美等國的伊斯蘭國際組織數量較多,甚至超過了部分伊斯蘭國家,這一特殊現象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首先,歐美穆斯林移民人口日益增多。二戰後,西方國家的穆斯林移民數量不斷增加,穆斯林移民群體建立相關組織的需求增長,西方政府出於內部治理的需要也支持相關伊斯蘭組織的建設。其次,西方自由主義平權運動發展迅速。二戰後,西方自由主義平權運動獲得了較大話語權,它強調性別、種族、族群與階層之間的平等及對少數群體的權益保護。英美等國經濟發展程度高,公民社會比較成熟,非政府組織的發展相對完善,為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社會環境。最後,西方國家對伊斯蘭世界施加後殖民主義的影響。西方國家是很多伊斯蘭國家的前宗主國,全球殖民主義體系土崩瓦解後,西方國家仍希望繼續對前殖民地施加影響,一方面吸納前殖民地移民以擴充本國人力,另一方面支持伊斯蘭國家流亡西方的人士建立國際組織並藉此維持對前殖民地的影響力。因此,一些伊斯蘭國際組織成為西方國家對伊斯蘭世界戰略的一大抓手。此外,分佈於英美等國的伊斯蘭國際組織多為非政府組織,重點關注人權、慈善、文明對話等問題,致力於促進穆斯林與其他族群和諧相處及全球穆斯林慈善救濟。

二、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組織維度分析

組織維度即國際組織內部體系和行政運行結構,主要取決於組織主體、組織地域和組織形態三大要素。首先,組織主體直接影響國際組織效力發揮的形式和程度,按組織主體國際組織可分為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政府間國際組織因其成員是國家官方機構,能對成員國的內外政策產生直接影響,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如聯合國、伊斯蘭合作組織等。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成員主要是民間團體、個人等,只能對政府發揮間接作用,但具有數量多、專業性強等優勢,如綠色和平組織、國際伊斯蘭救濟組織等。其次,組織地域主要指組織的地域限制和影響範圍,按組織地域國際組織可分為全球性國際組織和地區性國際組織。全球性國際組織在組織成員、議題設置和影響範圍上具有全球性,如聯合國、世貿組織、伊斯蘭世界聯盟等;地區性國際組織因其地域限制對特定地區發揮影響,如歐盟、東盟等。組織形態指國際組織的內部結構、組織運行和權力分配情況,學界對國際組織的組織形態有多種劃分方法,本文參考相關學術觀點並結合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實際情況,將伊斯蘭國際組織按組織形態分為機構型、附屬型、論壇型、協會型和基金會五大類。機構型是國際組織最基本的形態,即根據相關協議而成立的、組織機構完善並具有實際運作能力的組織,如聯合國、北約、伊斯蘭合作組織等。附屬型則是機構型的下屬組織,其結構形態與機構型相似,雖是下屬組織,但在某一領域對外履行特定的職能,具有相對獨立性,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伊斯蘭教科文組織等。論壇型是以定期會議和論壇等主要形式協調立場和制定規則的組織,如七十七國集團、二十國集團(G20)等。協會型主要是在某一專業領域的團體協會,專業性是其最大特點,如世界氣象組織等。基金會是利用外部捐贈的財產對外開展公益性、非營利性活動的國際組織,如世界自然基金會、伊斯蘭團結基金(Islamic Solidarity Fund)等。

依據組織主體、地域和形態三大指標及其次級指標,本文將伊斯蘭國際組織作如下分類(見表2),它們呈現以下特點:第一,在組織主體層面,非政府組織佔據多數,政府間組織數量雖不佔優勢,但因其成員為國家政府,綜合實力、執行力和影響力都遠超過非政府組織,如伊斯蘭合作組織、伊斯蘭發展銀行等在全球均具有一定影響力,在全球伊斯蘭熱點問題上擁有較強發言權。非政府組織重點聚焦於宗教文化、慈善救濟等領域,在加強全球穆斯林團結和保護穆斯林少數族裔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二,在組織地域層面,全球性組織佔據多數,地區性組織僅佔少數,數量眾多的全球性組織能在不同層次和領域開展全球伊斯蘭事務合作,地區性組織主要關注本地區具體事務,在數量、規模和影響力上與全球性組織存在較大差距。第三,在組織形態方面,機構型組織佔據多數,附屬型組織居於其次,而協會型、論壇型和基金會等形態的伊斯蘭國際組織相對較少。大部分附屬型組織的結構形態與機構型組織基本一致,兩者僅在隸屬關係上有所不同。從附屬型組織的隸屬關係來看,大多數附屬型組織都隸屬於伊斯蘭合作組織和伊斯蘭世界聯盟的體系內,這些附屬型組織具有相對獨立性,在各自的專業領域具有較強的影響力,但仍在伊斯蘭合作組織與伊斯蘭世界聯盟組織體系內開展活動,如伊斯蘭發展銀行、國際伊斯蘭救濟組織等。

表2 伊斯蘭國際組織組織維度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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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織的內部結構與權力運行是影響其治理功能發揮的重要因素。目前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結構形態依然較為單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治理功能的發揮。大量國際伊斯蘭非政府組織在加強全球伊斯蘭團結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但囿於組織主體的現狀,其影響力難以同政府間組織相比,因此伊斯蘭合作組織及其體系內組織優勢明顯。未來,伊斯蘭國際組織在豐富組織形態、優化治理結構和突出主體地位等方面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伊斯蘭國際組織的議題維度分析

議題維度即國際組織參與國際事務和全球治理的活動領域,某一議題領域內的組織數量反映了國際社會對該議題領域的總體關注度、需求度及資源投入力度。

在議題設置上,伊斯蘭國際組織涵蓋14個領域(見圖3),它們有以下特徵:第一,綜合領域的組織數量雖不多但實力與影響力明顯佔優。這些組織藉助自身在全球伊斯蘭熱點問題上的話語權施加影響力並通過體系內的附屬組織在各自領域內發揮著引導議題的作用。第二,專業性組織分佈在經濟、工程科技、文化、社會、醫學、媒體、教育、政治等領域,這些組織藉助統一的伊斯蘭信仰進行專業領域合作,旨在提升伊斯蘭世界的行業合作及專業技術水平。其中,經濟、科技、社會、慈善領域的伊斯蘭國際組織數量佔明顯優勢,一方面反映出當前伊斯蘭世界開展國際合作的現狀,另一方面也體現了伊斯蘭世界對經濟增長、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第三,宗教領域的組織數量最多,重點關注宣教、教法、清真寺等事務,旨在通過開展全球性宗教活動,加強伊斯蘭國家和全球穆斯林的文化認同,鞏固伊斯蘭教作為伊斯蘭世界國際合作的基礎地位。第四,社會發展領域的伊斯蘭國際組織關注的議題涵蓋慈善、救濟、婦女、兒童、青年、人權、文明對話等。慈善救濟和少數群體權利保護是這類組織工作的重點領域,它們通過自身網絡,在全球範圍內開展慈善救濟和倡議宣傳活動,在促進社會公正和世界和平發展方面發揮著獨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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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伊斯蘭國際組織議題分佈圖

綜上,伊斯蘭國際組織議題設置多元,主要集中分佈在伊斯蘭熱點問題、宗教宣傳、專業技術和社會發展等領域。全球治理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需要有寬廣的治理視野和專業的治理能力,未來伊斯蘭國際組織需逐步擴展議題領域,進一步聚焦議題關注度,全面提升參與全球治理的能力。

四、伊斯蘭國際組織的發展動因與治理實踐

伊斯蘭國際組織伴隨伊斯蘭世界融入現代國際體系而發展壯大,其發展動因主要體現在內外兩個層面。

內部需求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壯大的根本動力。首先,共同的伊斯蘭信仰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壯大的文化基礎。伊斯蘭文化通過共同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歷史記憶與價值觀念,將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的穆斯林聯合在一起。共同的伊斯蘭信仰所產生的親密感、認同感與信任感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壯大的重要基石。其次,伊斯蘭世界內部面臨的治理問題是伊斯蘭國際組織建立並參與治理的現實需求。當前,伊斯蘭世界面臨恐怖主義、經濟落後、教派主義、社會動盪等一系列內部問題,解決內部治理難題、彌合伊斯蘭國家之間矛盾和加強伊斯蘭世界團結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的重要責任和發展動力。最後,伊斯蘭世界大國的推動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的有力保障。沙特、巴基斯坦等主要伊斯蘭國家都十分重視伊斯蘭國際組織,將其視為拓展影響力的重要平臺,都力圖通過主導這些組織的議題設置在伊斯蘭世界發揮引領作用。為此,主要伊斯蘭國家向伊斯蘭國際組織提供了諸多資源,並積極參與組織內部的各項事務。

外部環境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壯大的助推力量。首先,伊斯蘭世界面臨的外部挑戰為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提供了重要契機。當代伊斯蘭世界在全球政治、經濟和文化等領域長期面對西方國家的強勢壓力和以色列對阿拉伯國家的軍事優勢。日益嚴峻的外部挑戰刺激了伊斯蘭國家以宗教為紐帶建立各類伊斯蘭國際組織來共同應對外部挑戰。其次,順應當前區域化趨勢是伊斯蘭國際組織發展的必然選擇。當代區域集團化趨勢日益明顯,國際組織的作用愈發突出,伊斯蘭國家加強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建設,是其順應時代的必然選擇。

經過多年的發展,伊斯蘭國際組織已成為參與全球治理的一支獨特力量,其治理實踐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政治領域。伊斯蘭合作組織是伊斯蘭國家在政治領域最重要的合作平臺。在合作機制上,伊斯蘭合作組織定期召開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和外長會議,討論全球伊斯蘭熱點問題,發佈相關政策聲明表明立場,如遇緊急情況,還會召開伊斯蘭國家特別首腦峰會和特別外長會議。在議題設置上,伊斯蘭合作組織特別關注地區衝突、恐怖主義、穆斯林少數族裔等重大問題。例如,針對以色列關閉阿克薩清真寺並禁止穆斯林前往禮拜的情況,伊斯蘭合作組織於2017年8月1日舉行外長級特別會議,譴責以色列的單方面行動,並警告其不要再採取類似措施。在行動上,伊斯蘭國際組織積極參與熱點問題的協調與調解工作,如針對菲律賓南部摩洛穆斯林問題,伊斯蘭合作組織與利比亞、印尼等國積極斡旋,在1996年促成摩洛民族解放戰線和菲律賓政府達成和平協議,成立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緩和了當地緊張局勢。伊斯蘭合作組織還積極與聯合國、歐盟等其他國際組織一道,共同參與敘利亞問題的調解。伊斯蘭世界聯盟等其他伊斯蘭國際組織也通過召開會議、發佈聲明等多種形式參與熱點問題的治理。但總體而言,伊斯蘭國際組織參與政治領域合作與治理的能力及其發揮的影響力仍十分有限,即使是影響力最大的伊斯蘭合作組織,也因缺乏必要的問責能力和強制性措施,導致其會議與聲明的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效力,更遑論其他的伊斯蘭國際組織。

第二,經濟領域。伊斯蘭世界內部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巨大,加強內部貿易聯繫、建立統一的伊斯蘭金融體系和市場體系、提升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一直是各伊斯蘭國家的共同呼聲。目前,從事經濟領域活動的伊斯蘭國際組織數量較多,反映了各伊斯蘭國家對於經濟合作與發展的旺盛需求。例如,伊斯蘭發展銀行致力於建立伊斯蘭金融體系,根據伊斯蘭教法禁止利息的原則向伊斯蘭國家和穆斯林團體提供無息貸款,支持落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伊斯蘭發展銀行同時還加大對伊斯蘭國家的投資力度,尤其是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伊斯蘭貿易發展中心等專業性組織在促進伊斯蘭國家間的貿易合作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此外,伊斯蘭團結基金、伊斯蘭發展團結基金等基金會利用募集到的資金對落後地區進行發展援助,對實現伊斯蘭世界整體均衡發展做出了貢獻。

第三,文化領域。以伊斯蘭教科文組織為代表的文化類國際組織注重通過伊斯蘭文化活動加強全球穆斯林的集體認同與相互之間的親近感。如國際《古蘭經》誦讀組織舉行的《古蘭經》背誦大賽和贈送《古蘭經》活動,在伊斯蘭世界和非伊斯蘭國家穆斯林社群中具有廣泛影響力。在極端主義和“伊斯蘭恐懼症”日益加劇的當前,以伊斯蘭世界聯盟為代表的組織通過舉辦研討會宣傳中正、溫和、包容的伊斯蘭思想,發表聲明譴責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舉辦文明對話活動,加強不同信仰群體的理解與溝通。2017年4月,伊斯蘭世界聯盟在馬來西亞舉辦“合作、包容與文明對話”國際研討會,並與馬來西亞方面合作建立了“薩勒曼國王國際和平中心(King Salma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eace)”。此外,伊斯蘭國際組織還通過捐建清真寺、培訓教職人員、建立伊斯蘭文化中心和國際伊斯蘭大學等方式,鞏固並加強伊斯蘭世界的團結。

第四,社會領域。以國際伊斯蘭救濟組織、國際伊斯蘭慈善組織為代表的伊斯蘭組織積極參與賑災救濟、援助濟困、扶貧開發等工作,一方面通過賑災救濟等短期項目向因戰爭或自然災害遭受生存危機的穆斯林提供緊急援助,緩解全球人道主義危機;另一方面通過扶貧開發等長期項目,促進落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參與全球治理。此外,一大批活躍在醫療、科技、教育等領域的專業性組織對促進伊斯蘭世界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五、結語

當前,以國際組織為代表的非國家行為體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性正在不斷提升,宗教認同不僅是伊斯蘭國際組織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基礎,而且在穆斯林群體內部擁有特殊的精神號召力和現實影響力。宗教在影響伊斯蘭國際組織議題設置和活動方式的同時,也成為全球治理可藉助的重要資源。當前,歐洲穆斯林難民問題、全球宗教極端主義蔓延、“伊斯蘭恐懼症”突顯等問題已成為全球治理的熱點,也是伊斯蘭國際組織參加全球治理面臨的重要課題。

伊斯蘭國際組織參與全球治理有其獨特的影響力和資源優勢。一方面,宗教在建構道德話語和行動準則方面具有特殊優勢,共同的宗教信仰使伊斯蘭國際組織在影響認知、塑造議題和形塑行為方面具有無形影響力。這種影響力雖難以量化,但在具體治理行動上有其獨特效果。例如,在菲律賓南部衝突問題上,伊斯蘭合作組織是各穆斯林派別的中間人,既促成摩洛民族解放陣線與菲政府簽訂停火協議,還承擔了與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的聯絡工作。另一方面,網絡資源優勢。伊斯蘭國際組織憑藉其基於伊斯蘭信仰的全球網絡,在國際社會層面籌集並分配資源,這種網絡資源優勢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全球治理的能力。但與其他類型的國際組織相比,伊斯蘭國際組織無論在數量還是在影響力方面均存在差距,參與全球治理的侷限性較為明顯。首先,伊斯蘭國際組織缺乏專業技能和問責手段,使其治理行動常常難以落實。其次,伊斯蘭國際組織在參與熱點問題治理時往往帶有明顯偏袒伊斯蘭一方的傾向,導致其治理行動會有失公允。最後,伊斯蘭國際組織在全球推動強化伊斯蘭信仰、支持伊斯蘭事業的宣教活動極易引起其他國家的反感和警惕。此外,“伊斯蘭宗教非政府組織的資金來源與去向是目前受到最多質疑的問題之一”,其活動的目標、內容和方式也有一定的複雜性和敏感性,因此部分國家對其活動進行了一定限制。

在全球宗教復興的背景下,伊斯蘭國際組織將進一步發展壯大,並將更加深入地參與全球治理尤其是“涉伊斯蘭問題”的治理。因此,加強對伊斯蘭國際組織的外交,對於深化中國與伊斯蘭世界關係和提升中國全球治理能力具有特殊意義。同時,還應加強對伊斯蘭國際組織在華活動的監督與管理。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營利性活動、政治活動,不得非法從事或者資助宗教活動。”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也明確規定,“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因此,中國應該在充分了解伊斯蘭國際組織機構特點和運行模式的基礎上,加強對伊斯蘭國際組織尤其是伊斯蘭宗教非政府組織的監管,防止部分境外非法勢力的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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