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9 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宣恩這幾個子女被法院先予執行!

俗話說:烏鴉反哺,羔羊跪乳。

子女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律義務。然而在宣恩縣,四個兒女竟然對患有老年痴呆、生活無法自理的老母親不聞不問,無奈之下,當地相關部門只得幫助老人用一紙訴狀將四子女告上法庭。

原告侯某某訴稱,張某1、張某2、張某3、張某4這四被告均系原告候某某親生兒女,2014年原告丈夫去世後,便跟隨其兒子張某3一起生活。當時原告候某某尚能勉強生活自理,2016年被告張某3外出務工後原告候某某便獨自在家一人生活,隨著原告年齡的增加,現生活已不能自理。2018年3月,被告張某2贍養了原告一月後,認為其已經盡到贍養義務,應該再由其他被告履行贍養義務,便於2018年4月15日由其妻子將原告送到了村精準扶貧“尖刀班”駐地後便不予理睬。後原告候某某回到被告張某3家,但因生活不能自理,2018年4月17日,經李家河司法所、綜治辦幹部前往協調處理,由於其他被告均不在家,給張某4做思想工作後,其僅願意再送一次飯。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宣恩这几个子女被法院先予执行!

△老人其中一個兒子的家。孩子住在如此敞亮的新家,老人卻住在一個荒廢的木房子裡。

因為老人患有老年痴呆,已經全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如此繼續下去,老人可能會有生命危險,當地有關部門在多次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於4月18日協助老人向宣恩縣人民法院李家河法庭提起訴訟,要求四子女分別按月支付原告800元贍養費,並履行照顧扶養義務,同時向法院申請採取強制措施先予執行。

由於案件的緊急性和特殊性,李家河法庭法官於4月19日裁定四個子女分別向申請人侯某某先予支付贍養費800元。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宣恩这几个子女被法院先予执行!

△ 執行幹警在當事人家中進行現場調解

4月25日,執行幹警們與李家河法庭法官趕往當事人家中進行強制性先予執行,當地的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尖刀班”成員也非常重視此事,自發來到現場協助執行,執行幹警和法官對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敦促其履行義務並告知不履行的嚴重後果,最終,子女們的態度都有所緩解,女兒張某4答應暫時照顧侯某某起居飲食,執行幹警同時依法扣劃了張某1和張某2賬戶上的款項,張某3因外出務工暫未到場,判決之後再行處理。

在幹警的幫助下,老人的生活目前終於得到保障。訴訟事宜將在開庭後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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