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警鐘長鳴!貴州省紀委公佈茅臺公司原副總貪腐錄和懺悔書

導 讀

2016年3月,省紀委發佈消息,茅臺集團原黨委委員,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此時距離譚定華2015年1月從貴州茅臺退休已一年多。最終,譚定華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款物,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954年出生的譚定華,或許到這時才明白,任性用權就必須付出代價,只要碰了紀法底線,退休了也難逃法網,“平安著陸”只能是一個美好的幻想。

警鐘長鳴!貴州省紀委公佈茅臺公司原副總貪腐錄和懺悔書

【懺悔書】

回想自己所犯錯誤的根源,主要是沒有加強自身世界觀的深刻改造,認為自己在茅臺酒廠工作了幾十年,各方面關係也處得不錯,現在又分管這麼多部門,每天上門請你吃飯,求你辦事的人多了,自己有一些飄飄然,該堅持的原則逐漸淡忘了,該回頭對照檢查是否符合黨紀國法的要求也沒有堅持了,特別是對黨的十八大以後的新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認真學習,沒有深刻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要對黨和人民負責的。錯誤認為公司黨委安排我分管的工作,就由我說了算,沒有認真考慮企業的利益,只管照顧親戚朋友的利益。在人生觀、價值觀方面沒有認真去回顧自己入黨時對黨的忠誠,對黨的承諾,而只考慮到自己即將到退休年齡,如何趁現在有權利還可以為家庭增加點財富,自己在退休以後過上更加舒適的生活。所以在金錢和利益的影響下,自己沒有把持住,對別人送的金條和現金收入包中。對家屬管得不嚴,有時明知存在問題,但又不敢去大膽管理,放棄了對家人的管理也是可悲的!

怨誰都沒有用,只怨自己黨性、原則性不強,沒有嚴格按照黨規黨紀約束自己的行為,自己不該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親戚朋友開方便之門,為他人謀利益,從中收受別人的錢財,違反了黨紀國法。自己種下的苦果自己咽,無論組織上對我所犯的錯誤怎麼處理,本人完全接受。自己將吸取這次深刻的教訓,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認真加強對黨規黨紀的學習,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本人將為人民群眾多做好事、多做善事,來彌補自己過去的錯誤,並以此來報答黨組織對我的耐心教育和關心愛護。

(摘自譚定華懺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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