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共有27省市的居民可以在深圳補換領身份證。這27個省市是:粵籍非深戶、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蘇省,湖北省,福建省,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和浙江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慶、雲南、陝西、青海、河北、山東、四川、貴州、甘肅、寧夏。
申請條件
在我市居住,並已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辦理居住登記,且當前居住登記狀態為有效的,即可預約辦理。
注意事項
以下情形的異地身份證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需回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
1. 首次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或距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時間超過三個月,無正當換領理由;
2. 申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與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中登記不一致,或人口信息系統中二代居民身份證歷史圖像相差較大的、原籍圖像信息準確性無法確定的;
3.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人口信息系統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圖像、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相片、現場人像不一致,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證的;
4.申請人戶籍被原籍鎖定、凍結或被本市限制的,或屬在逃人員,或有不良信用記錄;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扉頁(集體戶口簿無需提供)和個人頁、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各類有效身份證件中任意一種即可;
2.本市《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3.監護人證明材料(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等,申請人戶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關係的不需提供);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僅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豎向複印件一份,驗原件。
辦理流程
1. 預約
登錄深圳市公安局戶政預約平臺(http://hzyy.szga.gov.cn)選擇 “異地證快速辦理”,按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提交後,選擇預約時間。
2. 申請
申請人按照預約時間前往預約地點提交資料。
3. 受理
戶政窗口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經審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辦理機關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
4. 審查
對已受理的申請,公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辦理程序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查驗。
5. 辦理結果
對審查合格的申請,公安機關給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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