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剷除“扶貧腐敗”,除了“零容忍”更須“零失察”

吳學安

剷除“扶貧腐敗”,除了“零容忍”更須“零失察”

虛報冒領“以工代賑”扶貧項目資金,將貧困戶的低保金、易地扶貧搬遷補助私吞……記者近日從四川省法院、紀檢監察系統獲取的案件信息顯示,在當前持續不斷的反腐高壓態勢下,基層扶貧領域仍有個別“蠅貪”“蟻貪”頂風作案,將黑手伸向扶貧項目資金,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影響(據6月25日《北京晨報》)。

嚴懲不貸,嚴肅查處——這是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扶貧領域反腐的表述中,最引人關注的兩個詞。其中,“嚴懲不貸”的對象是挪用和貪汙扶貧款項的行為,“嚴肅查處”的對象則是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行為。

目前,中國仍有5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等待脫貧,扶貧工作的時間緊、難度大、任務重。但是,對貧困人口來說可謂是“救命錢”的扶貧款,在一些貪官眼裡卻成了“唐僧肉”,誰都想吃上一口,導致扶貧領域的消極腐敗現象屢見不鮮、屢禁不止。一方面,一些基層幹部利用手中權力“雁過拔毛”,串通作假、虛報冒領者有之,層層截留、吃拿卡要者有之,剋扣私分、揮霍浪費者有之,假公濟私、顯失公正者有之,貪汙挪用、“小官巨腐”者有之;另一方面,惠農扶貧資金成了不少貪官口中的“肥肉”,對扶貧款項更是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精準扶貧的數字弄虛作假,擠佔乃至侵吞浪費國家扶貧資金、資源現象時有發生,加之其審核管理發放或項目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或嚴重不作為、翫忽職守,導致資金被挪用、騙取、套取、揮霍等瀆職犯罪案件頻發。

近年來各地查處曝光的扶貧領域腐敗問題,說明在扶貧領域黨風廉政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如在扶貧資金、項目增多的過程中,監督沒有及時跟上,存在監督滯後、缺位、錯位現象;改革不及時不徹底,導致原有的一些體制機制漏洞和深層次弊端逐步顯現等等。也就是說,扶貧領域腐敗之所以猖獗,除了當事人思想覺悟不高之外,也與相關的監督機制運轉失靈有關。因此,要有的放矢,標本兼治。一方面各項中央惠農財政補貼和扶貧專項資金是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對一些生活極其困難的群眾而言,更猶如“救命錢”,要在嚴查減少扶貧領域腐敗存量基礎上,通過完善體制機制遏制腐敗增量。

另一方面,基層幹部存在的作風不嚴不實、與民爭利問題,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不精不準、大而化之現象,不僅直接影響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更會影響脫貧攻堅戰的最終“戰果”。對於一些基層幹部把國家的扶貧政策和扶貧資金視作予取予奪的“唐僧肉”,扶貧資金層層剋扣挪用、扶貧對象弄虛作假等問題必須持“零容忍”態度。對於“扶貧腐敗”問題一經發現,都必須追查到底、精準問責、嚴懲不貸。換而言之,針對“扶貧腐敗”,除了態度上的“零容忍”,更須在機制層面上“零失察”。

要讓一些低收入群體和偏遠地區群眾切實享受到發展成果,讓廣大群眾對經濟發展有切實的獲得感,離不開責任落實機制到位、保障監督機制完善。比如完善扶貧資金監督管理機制,建立扶貧資金臺賬和信息庫,對資金管理使用的每個環節開展職務犯罪風險排查;完善權力監督與制約機制,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讓扶貧領域形成“不敢貪”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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