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涼山州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6月25日電 (任重)據涼山清風消息,涼山州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會理縣下村鄉原黨委書記田仁華,原黨委副書記、鄉長浦元明公款購買香菸問題。

2014年至2016年,下村鄉黨委政府8次購買香菸用於公務接待和召開村組幹部會使用,共計13395元,票據經田仁華和浦元明審核後報銷。2017年12月,二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退還。

2.、會東縣大崇鎮崇興村“兩委”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問題。

2015年,崇興村“兩委”使用2014年度蠶桑生產工作先進獎金2000元組織村組幹部及家屬聚餐,共花費3404元,超額費用從2015年村兩委辦公經費中列支。2018年3月,原村支部書記肖登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原村主任姜定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退繳村集體。

3、 會理縣黎溪工業園原黨工委副書記、黎溪鎮黨委副書記雷明元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興輝違規發放獎金、報銷費用等問題。

2013年3月,羅興輝和雷明元違規從鎮礦業協會賬上支出50505元,為黎溪鎮職工發放獎金。2012年至2013年,雷明元在鎮礦業協會兩次報銷個人通訊費共5380.23元;2013至2014年,羅興輝違規從黎溪鎮礦業協會賬上報銷應由鎮政府承擔的差旅費、接待費共計8699元。2016年10月,雷明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興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全部退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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