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 《我不是藥神》刷屏,看看仿製藥的前世今生

近期熱映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在朋友圈瘋狂刷屏。 故事講的是:一名白血病人只能靠一種叫“格列寧”的藥續命。但他買不起國內市價四萬一瓶的藥,只能轉而買印度生產的、藥效相同的、只需要兩千的藥。賣印度神油的老闆發現了商機,從印度代購,賣給國內的白血病人,被病人封為“藥神”。 很多觀眾看完電影之後覺得非常震撼,帶給觀眾五味雜陳的感受。 有網友認為:“這是一部能推動社會進步的影片。” 有人會發問,仿製藥為什麼一定要從印度買?

《我不是藥神》刷屏,看看仿製藥的前世今生

風絡配圖

“仿製藥”的由來

其實“仿製藥”的概念始於1984年的美國。當時美國有約150種常用藥的專利期已到,而大藥商認為無利可圖,不願繼續開發,這些藥成了無人認領的“孤兒藥”。因此美國出臺法律規定,新廠家只需證明自己的產品與原藥生物活性相當即可仿製,從而出現了“仿製藥”的概念。“仿製藥”與“專利藥”在劑量、安全性、效力、質量、作用、適應症上完全相同,但平均價格只有專利藥的20%-40%,個別品種甚至相差10倍以上。

仿製藥在印度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時候,印度還沿用英國統治時期的產品專利法,藥業管控嚴格,專利法不允許仿製已註冊專利的處方藥。印度本土藥企沒能力研發出好的專利藥,人們只能購買歐美廠商的昂貴處方藥,但是多數人消費不起。當時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簡稱“蘭博西”)的老闆辛格瞄準沒在印度註冊專利的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然後開始仿製。辛格通過匈牙利的一家藥廠獲得這種產品的原料藥,然後將原料藥製成製劑,包裝成新的藥品品牌推出市場。極大的成本優勢使該仿製藥投入市場後立刻獲得巨大銷量。在當時,這款鎮定劑正版的價格是12000美元一公斤,但仿製品價格僅為3000美元一公斤。辛格的公司第一年就賺了100多萬美元,“蘭博西”迅速成為印度本土頭號製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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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蘭博西”的方法不僅帶來鉅額利潤,還為窮人提供低價藥品,印度政府決定鼓勵本土製藥公司。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企業可以隨意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和其他藥廠專利註冊的生產工藝有區別就行,《專利法》頒佈後,仿製藥公司開始在印度大行其道,除了製藥商,最大的受益者是窮人。

《專利法》頒佈後的30多年間,印度仿製藥快速增長。其中,製藥企業數量從1970年的2257家,增長到1980年的5156家,2005年超過了2.3萬家。

1995年,印度加入WTO並修改了《專利法》,授予了藥品“產品專利”,但只對1995年以後發明或改造的藥物提供專利保護。接著印度政府出了個藥品的“專利強制許可制度”。比如,印度專利局就向印度製藥廠Natco簽發“強制許可”,以生產德國拜耳公司的肝癌藥物“多吉美”的仿製藥。“多吉美”的專利有效期到2021年,但Natco公司早在2000年前就開始仿製銷售。拜耳公司於2011年向其提起侵權訴訟,沒想到遭到“強制許可”。印度專利局的理由是“拜耳藥物太貴,普通民眾消費不起”。沒有取得“強制許可”的印度製藥公司則一邊出售仿製藥,一邊與原來的研發廠家進行專利法律戰。如今,“蘭博西”將廉價仿製藥銷往150個國家,迅速成為世界第五大製藥企業。但“蘭博西”每年都要面對各種訴訟,幾乎跟全球知名製藥公司都打過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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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製藥產業成為印度三大經濟支柱之一,印度已成為以“仿製藥”為核心優勢的製藥強國。目前全球有五分之一的“仿製藥”產自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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