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籤假合同騙貸60多萬 結果一半錢卻被朋友佔用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記者 張晴悅)因資金緊張,在朋友的建議下與裝修公司簽訂了虛假合同,從銀行騙取了大額貸款。本以為這筆錢能助自己渡過難關,卻不料其中一半的錢都差點打了水漂。近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受理了這起財物返還糾紛案件,當事人陳某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不已。

日前,原告陳某某因資金緊張,找朋友陳佳(化名)幫忙。陳佳稱以“個人專項裝修貸款”名義可以從銀行貸款,陳某某便向其支付了3500元的“辛苦費”,央其代辦。之後,陳佳與西安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經理達成一致,以該公司名義與陳某某簽訂了《家庭居室裝修裝飾施工合同》,隨後將這份虛假合同、工程預算表、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陳某某的裝修申請,一併提交給了某銀行。

該銀行通過審核後,與陳某某簽訂了65萬元的借款抵押合同,隨後將649800元(扣除了部分手續費)匯入了合同指定的企業銀行賬戶。該公司收到貸款後,將51萬元轉賬給陳佳,剩餘139800元轉至公司經理個人賬戶。陳某某自知涉案裝修貸款是基於虛假裝修合同而取得,一直按期歸還貸款本息。而陳佳在陸續向陳某某轉賬322602元后,與公司經理將餘款挪作他用,遲遲不予歸還,引發訴訟。

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某的裝修貸款是基於“裝修合同”而取得,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將其中51萬元轉給陳佳,陳佳在沒有任何約定的情況下,長期佔有陳某某的部分貸款,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明知沒有裝修事實而礙於和陳佳的關係,與陳某某簽訂虛假合同,並長期佔有其部分貸款,二被告存在共同的故意,應負共同償還責任。故一審判決陳佳、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共同返還占有的貸款和佔有期間的利息。

宣判後,某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不服,提出上訴。西安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誠信乃為人處世之本、企業生存經營之道。本案中,該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與陳某某簽訂虛假的裝修合同,幫助其騙取銀行貸款,其行為已違背了企業誠信經營準則,自毀公司信用和形象。而陳某某輕信他人,以裝修之名偽造虛假合同,所騙取的銀行貸款被他人佔用長達3年之久,不僅要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本息,而且為了追討款項四處奔波,真可謂勞民傷財,得不償失。希望廣大市民以此為鑑,誠信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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