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看待內蒙古男子入室砍人反被打死,法院判反打者防衛過當?

邸苗苗


說二句,沒有了解更多情況,發起言出入性較大,只隨便說二句,首先要弄明白這名男子為什麼要持刀砍人?而後被親人吹死。如果說事先被者傷害了持刀者,而切很嚴重。怒火持刀入室砍人,後被被砍者的親人砍死,這案子就另當別論了。再一情節,如果被砍人,親人在一旁發現傷砍情景,加以強力勸阻,而沒得到效果的回應,並遭到持刀入室者的無理砍殺,威脅生命。順勢取物還擊,無意中將其至死,此情景應是正當防衛。如果親人從持刀入室者手中奪刀後,將持刀入室者砍死,應判防衛過當。(室內應是二人對一人),因行為手中的利器已被控制,入室者再沒有砍死人或親人的行能《情景已控》,親人奪刀將其再砍死實屬過份,應判防衛過當。給崑山龍哥形行有所不同,路見不平,傷其生命,撥.(奪)刀相助,實屬正當防衛。淺談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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