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你覺得如果是瑞典人在中國,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為什麼?

愛在襠間


首先,你說的就不符合整個實際情況。第一,曾姓一家到達時是1號20點到23點,訂的酒店是2號14點後入住。這種情況不管什麼根本不能入住,1號入住的客人最少要2號十二點之前退房。這是國內外旅館酒店的入住常識。第二,當曾姓一家請求在大廳等到入住時間後,服務員拒絕了他的要求,但是表示可以讓他父母暫時休息。他去尋找別的住處。期間怕打擾兩老還降低了音樂音量(這是姓曾的自己說的)。第三,姓曾的外出帶回一個所謂的“留學生”說找不到旅館要求在大廳取暖時,酒店才要求這女的離開並且要求姓曾的離開酒店。(這裡不排除這女的有可能是黑幫,吸毒者,性工作者,難民等等)這裡我覺得也正常。一個當地讀書的留學生在有老師,同學,學校,熟悉地形的情況下會尋求一個酒店都找不到的旅遊者幫助?有腦子的應該都能理解。酒店的做法也正常。認識或者不認識該女子,為了避免麻煩讓你離開是最省事的途徑。之後曾姓不肯離開,酒店報警。後續的處理是否有暴力執法,是不是統一的處理方法我不清楚,各執一詞我也不多做評論。我就據姓曾的前面說的這些來說。就算暴力執法了,你要是遵守規矩,文明素質,後面也不會到你的身上。警察來讓你離開你離開不就完事了,至少那個所謂的女大學生離開了,不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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