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稅
1、如果為個人股權轉讓,則轉讓方需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稅率為20%。
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納稅義務人為轉讓方,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轉讓股權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確認:
(一)以現金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二)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方式取得的股權,按照稅務機關認可或核定的投資入股時非貨幣性資產價格與取得股權直接相關的合理稅費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三)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係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按取得股權發生的合理稅費與原持有人的股權原值之和確認股權原值;
(四)被投資企業以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個人股東已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轉增額和相關稅費之和確認其新轉增股本的股權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避免重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原則合理確認股權原值。
根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2、如果為企業股權轉讓,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股權計稅成本後的餘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為納稅義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17年修訂)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二、印花稅
按照股權轉讓協議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徵稅。納稅義務人為立據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帳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第十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如何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三、增值稅
股權轉讓無需繳納增值稅。原營業稅:《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對股權轉讓不徵營業稅。無論是個人還是單位實施的股權轉讓行為,均不屬於原營業稅的徵稅範圍。《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延續了原有營業稅規定,也未將股權轉讓行為納入增值稅的徵稅範圍。
對單位或個人的股票轉讓行為,針對個人的股票轉讓行為,實行免徵;對於單位的股票轉讓行為,按照規定正常繳稅。適用6%的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稅率。
當然轉讓過程還有很多要注意的細節,瞭解更多公司轉讓相關問題請諮詢企業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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