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學校正常上課學生一下午沒到校,學校沒與家長聯繫,學生髮生意外死亡,學校有責任嗎?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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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學校進行了提前告知,通知了家長,那麼學校就沒有,責任,如果學校沒有提前告知家長,那學校就是有責任的。

班級同學下午上課的時候,如果有人沒去,老師會發現的,然後會問同學有沒有假條,如果沒有,那任課老師就會把情況告知班主任,班主任知道情況後,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的,如果沒有通知家長,那就是班主任的不作為,這麼,學校就是有責任的。班主任的責任更大。

但這種情況基本上是不會發生的,因為現在的班主任對自己的班級都特別上心,誰也不想引火燒身,只要學生無故曠課了,班主任一定會通知家長的,如果沒有,那肯定就是班主任的責任了。

上一次班級有人在留宿的時候跑出去了,班主任都急的要死。至於上課的時候沒去,那情況肯定是很嚴重了啊


小幸福的萌萌雷


我是一名工作20多年的語文老師,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我認為發生這樣的事情,不管有沒有責任,於情於理老師都該在孩子沒有到校的時候及時與家長聯繫。

1.學生安全是老師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上課第一件事一定是清點人數。

一個老師教書教的不好,不那麼容易出名,但是如果他的班上發生了一起不安全事故,保證他一下子就會出名。

不管是科任老師還是班主任,到班第一件事情是先清點人數。如果發現孩子有缺席的情況,要及時跟班主任聯繫,如果孩子沒有評價,班主任要及時跟家長聯繫。

前幾天,我們班上早自習,有個孩子上課都沒進教室。 一看孩子沒來,我就緊張了,因為我們學校外面有一條小河,雖然不是很深,但是也曾淹死過人。於是我馬上跟他家人聯繫。他爸爸在城裡照看他生病的爺爺,我又給他姑媽聯繫(他姑媽是我們學校老師)。他姑媽跑到他家裡,使勁敲門才把孩子敲醒,孩子來上早自習時就已經是20分鐘後的事情了。在這二十分鐘裡,我是如坐針氈。孩子進教室後,我甚至都不敢批評他,只是瞭解了情況,結果他告訴我,他把鬧鐘調到了七點。聽了之後我是哭笑不得,因為我們學校是6: 50上早自習。不過好在孩子沒有出任何事情。




2.課間活動時,老師同樣要提醒孩子注意安全。

不知老師有沒有這樣的體會,很多孩子出事是在課間活動,因為上課時畢竟有老師在場。

所以課間活動時,老師同樣要提醒孩子,不要追逐打鬧,不要玩危險遊戲,不要去危險的地方。

3.放學時一定要給孩子講安全常識,督促孩子按時回家。

前幾天我們學校六年級畢業考試,而我作為六年級的班主任,必須讓每個孩子的家長來接孩子。對於沒有家長來接的孩子,我是留在教室裡,暫時沒有忙放他們回家。然後我一個一個給家長聯繫,告訴他們孩子狀況。

如果家長實在不願來接,或者沒有時,我就給家長髮微信告知孩子已經回家了,並請家長在孩子回家之後給我捎個信兒,告訴我孩子已經安全到家。12點半放學生,我是兩點鐘才覺得心裡踏實,至少在那個時候,沒有家長給我來電話說孩子沒有回家,那就表示孩子們都是平安的。

老師 肩上的擔子真的很重,不僅僅要教會孩子讀書,教孩子做人,還要保證孩子在校期間的安全。老師在安全這一塊兒,一定要特別留個心眼兒,不要讓別人抓住把柄,一定要把工作做實,做細。

我是語文教育楊柳依依,關注語文教育,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


語文教育楊柳依依


去年,我們這裡一六年級男孩,當天下午上課時,班主任發現其沒有到校,就趕緊在一名學生的帶領下趕到他家尋找。

在攀爬樓梯的時候,聽見啪的一聲巨響。登上15樓後,看到樓梯窗戶打開著,從樓梯向下看,發現了該小男孩掉落在二樓的陽臺上,該老師急忙報了警。

這位老師雖然沒有留住孩子的生命,但是至少已經盡力,不會心生內疚。

學校正常上課期間,有學生沒有請假,卻一下午沒到校,作為班主任老師,於情於理,都應該聯繫一下家長,詢問一下情況。

畢竟現在有的孩子監管起來並不容易。有的孩子家長送到學校門口,他也有可能溜走、逃課,而家長不一定知曉。

不管家長追不追究學校的責任,作為老師,如果在發現問題的時候,及時告知家長,家長及時尋找孩子,也許就可能避免悲劇的發生。即使不能避免,至少已經盡了心,也不至於事後內疚。


媽咪老師


這個需要具體分析。學生下午不到校,老師應該給家長聯繫一下,問一下原因,告知家長學生沒返校。如果這樣的話,學校應該可以說沒責任的,畢竟學校不可能一直圍著個別學生的,家長是第一責任人。但學校沒發現學生不在校,或發覺了,不與家長聯繫,及時告知情況,這就有一定責任了,是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沒到,有必要聯繫家長的。


四顧20DD


我是中學教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這裡有幾個細節需要明確:

孩子是何時離校?何時上學的?孩子是否已經被送入校園?

如果孩子是早晨上學,且家長已經把孩子送入校園。孩子溜出去出事了!學校擔責--管理責任!擔負主要責任!

如果孩子自己來學校,一上午都沒有進入校園。老師又沒有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學生在校外出事。班主任與學校都脫不開干係,估計要被部分追責--管理責任!(沒有及時聯繫、告知)擔負次要責任!

如果是孩子中午放學回家吃飯,後來一下午沒來上學,然後在校外意外出事。學校擔責--管理責任!(沒有及時告知)擔負次要責任!

作為資深班主任,我是這樣做的:

每天上學時間到了後,學生不到校。我便及時聯繫學生家長並同時上報教務處。

對於某些無賴家長,放學時不來接,不放孩子出校園。

每次與學生家長的通話都會錄音,保留證據。所有微信、QQ、短信都會保留到學生畢業離校一個學期後再刪除。

在學校裡絕不對孩子體罰!如果有孩子不做作業、調皮、犯錯等。我會及時通知學生家長過來處理。否則,哪怕是苦口婆心的教育,也有可能變成對學生的“心靈傷害”!

在校園內我像貼身保鏢一樣跟著學生,學生上廁所,我立在門口看著……

…………

學校業已成為“唐僧肉”,誰逮著機會都想咬一口!在如此惡劣的生態下,我們唯有小心翼翼的自保!至於教育,往後面排排吧!

不知道其他老師們都是怎麼做的?你們還能靜心的教書育人嗎?


姑蘇講堂


可以明確的說,在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沒有到校而科任老師沒有及時通知家長。學生又恰好在校外發生事故,學校是需要負責任的,尤其是當班上課的科任老師!

安全是學校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所有的領導都強調這一點!每回學校開會,領導再三強調的就是安全。領導強調:上課前的第1件事是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學生沒有到校,立刻通知其家長了解原因。為此,學校允許老師上課帶手機進課堂。老師也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班裡強調,凡是不能及時到校的,一定要給父母及時向老師請假。

有過太多相似的案例,就算最後告上法院,法院的判決大多都如下:雖然事故發生在校外,學生在上學的路上,是家長和學校監管的盲區。學生未到校,學校和老師不及時通知,讓家長錯失了尋找和施救的機會,這本身就存在過錯。最後法院也是判決學校和老師有責任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桂人蘇叔與您一起關注校園安全,共同呵護祖國花朵健康成長!




桂人蘇叔


這種情況下,上下午課的所有老師、班主任、學校都有責任。我校非常重視學生的安全管理,下面說說我校對這種情況的管理方式:



一、老師上課的第一件事

我校有相應的教師管理制度,規定老師到教室上課第一件事是點名(名單上附有學生電話、家長電話),查所有學生是否都到場。如果有學生還沒有到,老師先聯繫學生本人,確認該學生在什麼地方,幾分鐘能到教室,確保安全則不聯繫家長。如果聯繫不上學生本人,上課老師要立即聯繫學生家長,如果聯繫不上家長,任課老師則向班主任彙報,班主任接到彙報也是立即聯繫學生家長及一切可能的聯繫。如果班主任也聯繫不上家長,則向學校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安全管理部門還聯繫不上,最後選擇報警。

假如一個下午有三節課,三節課分別是三個老師上。第一個老師沒有查學生,第二個老師查了,則查的老師沒有責任,沒有查的有責任。如果老師彙報給班主任,班主任沒有處理,也沒有往上報,則老師沒有責任,班主任、學校有責任。哪一個環節各司其職,哪一環節出問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及時聯繫家長好處

假如學生在離開家到校的路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如果老師能第一時間聯繫家長,則可以大大減少意外死亡的概率。比如發生車禍、綁架、詐騙、溺水、跌倒受傷等意外,老師及時聯繫了家長,確認孩子不在家,肯定就發生了意外,雙方就能爭取在第一時間進行救援。如果老師沒有及時聯繫家長,家長就認為孩子去上學了,從而耽誤了救援時間。



綜上所述,責任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做與沒做。如果所有環節老師、班主任、學校都做了 ,即使發生意外事故,老師、班主任、學校都沒有責任。反之老師什麼也沒做,也就是沒有聯繫家長,則老師、班主任、學校都有責任。所以學校在對學生的管理是無小事,有時候看起來是小事,是細節,但沒處理好,可能會釀成大錯、甚至大禍。切記當老師管理無小事,對學生負責的同時也在保護自己。


冰晨學習


孩子在家的時候,家長負監護責任,孩子在學校,監護責任就交給了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沒有到校,學校必須告知家長,否則就是學校的失職。更何況,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後果非常嚴重,所以學校要負一部分責任。



就我們學校的情況而言,一直強調“安全大於天”,安全無小事,只有保證了學生安全,才有資格談學習。每週一升國旗儀式上,學校領導都會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識普及,每週的週會課班主任都會再次進行安全教育。學校推行“節節查人”制度,每節課課前老師先核查人數,排查危險物品,如有異常就及時向學習彙報,如果缺人就會第一時間給家長打電話,通知到家長,讓家長做到心裡有數。

題主所說的情況不知道學校有沒有一套嚴格的管理措施,學生一下午沒到校學校居然沒有通知家長,是因為工作疏忽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如果是學生寫了請假條而沒有到校上課,那麼學校沒有責任。

每個學校每個班級都有考勤制度,上課時間學生離校是一定要履行請假手續的。如果是上午學生寫了請假條離校,下午沒有到學校,那學生辦理了正常的請假手續,學校自然就不會再通知家長了。因為在請假時,老師必須接到家長電話才會批假條,所以孩子請假家長是知情的。這種情況下,學校就不會再通知家長,而學生離校後發生的一切也與學校無關。



如果學生沒有履行請假手續,也沒有到校,學校卻沒有及時通知家人,致使學生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那麼學校有一定的責任。這個要依據法律來劃分,學生自身也有責任,學校也要負責人,後果雙方共同承擔。

現在的學生鬼點子多,學校安全工作難度就更大,所以更要嚴防死守防患於未然。我們學校就出現過學生想要請假外出玩耍,可能有的是去網吧上網,有的是去喝酒,反正都是一些不能為老師和家長知道的違規行為,想要請假又不敢給家長知道,就找一個“假家長”。有一次一個學生就找了一名賣橘子的婦女冒充他的母親給老師打電話請假,他買了人家二斤橘子,交換條件是讓賣主冒充家長。結果那婦女居然同意了,假是請了,可是後來因為別的事很巧合事情敗露了。家長氣得去找那個賣主,說她膽大包天,如果孩子出了問題她能負擔得起嗎?把賣橘子的人嚇得連連道歉。




孩子的安全教育是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環,無論是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安全是首當其衝的。交通安全、飲食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以及日常安全等等,學校和家長一定要做到密切配合,不留死角,確保孩子的安全萬無一失。否則 無論哪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釀成大禍。


小Z老師扎馬尾


有責任!學無故不到校做為班主任應該第一時間通知家長,這樣就沒有責任了


不愛嘮叨的班主任


發生這種情況時,學校肯定負上重要責任。這裡,科任教師,班主任,校長及相關年級負責人,都是主要責任者。

學校正常上課,學生、老師都要回校上課,這是師生的出勤考查。正常上課,家長督促孩子返校上課,學校有把未回校的學生通知家長的義務,以保證學生正常學習的權利。學生是學習上的求學者,很多事情都不懂,需要學習才能掌握和明白。正常上課期間,若學生一下午都未到(或者有一節課未到),都要及時通知家長,瞭解其中情況,保證學生學習權利和安全問題。學校沒有通知家長,那麼學校負有不可推御責任。

若有學生沒有回校,學校沒有通知,該學生髮生意外死亡。那麼,該學生班級上課的科任教師,年級負責人及校長,都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第二責任人。這裡,上該班的科任教師,沒有把缺課學生名單給班主任,以便及時家訪,錯失挽回學生上課,從而使其意外死亡情況。年級負責人沒有巡查班級,也是原因。校長沒有安排或督促相關領導、科任,從而失職,犯了翫忽職守。班主任沒有安排班幹部電話通知(家長或班主任)等。這些原因,都是造成該學生因沒有返校而意外死亡的原因。因而,負有不可推御責任。

當然,學生沒有回校。學校電話通知家長,但家長拒接,或者關機拒絕。那麼,學校沒有責任。但要配合調查,可以通過電信、移動公司部門查詢,瞭解學校是否通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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