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 私賣集體土地、挪用集體資金營利 多名幹部因腐敗被處分

中國網10月8日訊 私賣集體土地、挪用集體資金、騙補......近日,長春市紀委監委曝光了一批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村主任受賄200萬元 私賣集體土地

2011年至2012年,綠園區同心街道同心村原黨委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敬冉不經民主程序,私自以村集體名義,將3.7萬平方米集體土地賣給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收受開發商賄賂200萬元;敬冉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敬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挪用集體資金承包工程營利

2012年至2017年,榆樹市新莊鎮興盛村原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譚利君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村集體資金31.9萬元,用於個人承包工程,進行營利性活動。

譚利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序免去村委會主任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騙保、侵吞五保金

2010年至2016年,九臺區上河灣鎮福林村原黨支部書記塔桂學夥同原村委會委員兼出納報賬員塔常範,採取隱瞞家庭信息、開具虛假證明等手段,為其父母辦理低保,騙取低保救助金1.2萬元,被塔桂學佔為己有;2002年至2017年,塔常範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多領少付、隱瞞死亡低保五保人員信息等手段,貪汙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14.1萬元。

塔桂學、塔常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二人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林業站站長先後騙補超38萬元

2002年至2013年,朝陽區樂山鎮林業站原站長袁兆生不嚴格執行退耕還林工作要求,將退耕還林樹苗栽種在河道內,違規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專項資金31.7萬元,用於林業站費用支出;將非退耕還林土地栽種樹木,領取退耕還林補貼專項資金3.9萬元佔為己有;將其親屬栽種的不符合退耕還林要求的樹木列入退耕還林補貼發放名單中,騙取國家退耕還林補貼專項資金2.5萬元。

袁兆生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村支書騙危房改造補助

2014年,德惠市郭家鎮榆樹村原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丁文峰、村委會原文書徐慶錄,利用協助鎮政府進行榆樹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明知丁文峰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情況下,將丁文峰申報為危房改造戶,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8萬元,被丁文峰佔為己有。

丁文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徐慶錄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其二人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