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楊澤軍:美議員炮製“臺灣保證法”意欲何為?

楊澤軍:美議員炮製“臺灣保證法”意欲何為?

楊澤軍:美議員炮製“臺灣保證法”意欲何為?

楊澤軍(資料圖)

作者 楊澤軍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南京大學臺研所教授

近日,美國會親臺議員又搞出大動靜,共和黨參議員、參院軍事委員會空海小組主席科頓與民主黨參議員梅南德茲領銜,聯合盧比奧、克魯茲、瑪斯托、庫恩斯等4位參議員,共同提出跨黨派的“臺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草案。眾議員麥克考爾擬計劃在眾議院提出類似法案。從“臺灣保證法”提案內容看,美議員大動作炮製“臺灣保證法”,與去年出籠的“臺灣旅行法”如出一轍,意在打“臺灣牌”,服務其新的“印太戰略”。

“臺灣保證法”提案明言,自1949年迄今,美臺間的緊密關係對雙方及整個印太地區均帶來巨大正面效益,臺灣的安全與民主乃大印太地區持續和平及穩定的關鍵要素,亦為美國重要的國家安全利益,強調臺灣是美國“自由開放的印太戰略”的重要部分。由此,炮製“臺灣保證法”的目的昭然若揭,這就是與出籠“臺灣旅行法”一樣,打“臺灣牌”,“以臺遏陸”,利用臺灣問題服務於所謂的“印太戰略”。

特朗普政府走馬上任後,提出“印太戰略”以取代奧巴馬時期的“亞太再平衡戰略”,竭力設法構建美、日、澳、印“四國集團”,建立亞洲的小北約,應對中、俄、朝等國和其他非國家行為體的經濟、安全等領域的“挑戰甚至威脅”,重點遏制中國的崛起,遲滯中國的發展強大,維護美在印太地區的主導地位,確保美世界霸主身份不被取代。出籠“臺灣旅行法”、炮製“臺灣保證法”,目的都是在利用臺灣問題,服務於“印太戰略”,利用臺灣問題牽制、干擾大陸的戰略發展,消耗大陸的戰略資源,使大陸無法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現代化建設,遏制中國和平崛起,阻撓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以防美國的霸權受到中國挑戰。所不同的是,“臺灣旅行法”側重加強美臺官方關係,提升雙方人員往來、交流層級,尤其是有意促進涉外、防務等敏感部門高官,甚至是最高領導人的互訪,藉此籠絡臺灣為己所用。而“臺灣安全法”則是要確保美對臺的各種支持、包括上述的“臺灣旅行法”等能落實到位,使臺灣不僅願為美所用,也有能力為美所用。具體而言,主要是側重要求美加強在以下幾方面對臺灣的支持:

一是在軍事上,要求美政府支持臺灣執行其不對稱國防戰略,常態化對臺軍售,協助臺加強自我防衛能力,尤其協助臺灣發展及整合不對稱作戰能力,包括水下作戰及防空作戰能力;呼籲臺灣增加防務預算,以滿足“國防”戰略所需的足夠資源,使臺灣有抗衡大陸動武的軍事實力;要求美國防部長致力於將臺灣納入雙邊及多邊軍事演習,以及其他有助提升臺灣防衛能力的演習;要求美派駐在臺協會的聯絡組組長位階應為將級軍官。

二是在涉外關係上,認為臺灣及其“友邦”持續面臨中國大陸在國際社會孤立臺灣的打壓及脅迫,美應在依其“一箇中國”政策,及“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再次強化對臺灣的承諾,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其他適當的國際組織,確保美國針對與臺灣關係所採任何不同的外交作為,必須符合美臺間長期、全面、具戰略思維及植基於價值的關係,並有助於兩岸議題的和平解決。

三是監督相關涉臺方案、重點是“臺灣旅行法”的落實。提案認為,2018年3月16日“臺灣旅行法”正式成為法律後,美國在處理對臺關係上依然“自我設限”,對美臺關係帶來負面影響。因此,提案明確要求美總統應針對包括“臺灣旅行法”等國務院指導對臺關係的文件進行檢討,重新頒發供行政部門遵照執行。要求在“臺灣保證法”生效後180天內,由總統向參眾兩院外交委員會提出報告,包括對國務院指導對臺關係文件的檢討結果及“臺灣旅行法”的更新版本;以及“臺灣旅行法”的執行落實情況。同時要求國務院要深化及擴展美臺關係,並植基於價值、利益及美臺關係重要性等因素,對“臺灣旅行法”的內容進行修訂。(

楊澤軍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南京大學臺研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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