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村裡賣地,那些沒趕上分地的媳婦兒和孩子們可以分錢嗎?

於麗娟3


村裡賣地,那些沒趕上分地的媳婦兒和孩子們可以分錢嗎?

我國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包產到戶!第一輪土地承包期是15年,起止於1982-199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是30年,起止於1997-2027年。可能你們村土地從上世紀80年代或者至少從1997年分過後就沒有再調整,如果村裡沒有荒山荒地,也沒有預留機動地,那麼目前年齡小於20歲的村民就是沒有土地的。

我國憲法第13條規定:國家可以依法徵收土地。

那麼村裡賣地後,就會有徵地補償,自然涉及到沒地的村民能不能分賣地錢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耕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我國耕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村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沒有地的村民能不能分到賣地錢,需要分開討論!

我們村土地在2106年被西安高新區徵收,所以筆者相對熟悉農村如何分配賣地錢,下面就詳細說明: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歸村集體,高新區在2017年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直接劃撥到我村在街道財政所開設的集體賬戶上,然後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通過討論的方式決定分配方案,最後村裡在提留10%金額後,按照村裡農業人口總數進行平均分配,其中對獨生子女和雙女戶有照顧,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份額,最終每個農業人口大概分到40000元。所以,只要是村裡農業人口,有沒有地都可以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2、 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是歸土地承包者的,如果村裡的媳婦兒和孩子們沒有分到承包地,那就不能分這部分錢!

2018年西安高新區興隆、細柳、五星等街道拆遷時,很多外地人到村裡承包土地,每年每畝給村民2000元,很多農民很高興!結果在拆遷時傻眼了,2018年西安高新區科學城項目由於急需用地,西安高新區由評估公司通過評估的方式,按照評估結果對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進行補償,大部分承包者拿到的錢在每畝6萬元左右。但是南正莊部分村民拿到了15萬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結論:村裡賣地時,沒趕上分地的媳婦兒和孩子們都可以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錢;但是不能分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兩者需要分開討論。


才華有限菇娘


這是很敏感的問題,分配不合理,可能會引起上訪等情況。

這種事情時有發生,但是新結婚來的媳婦和新出生孩子能不能分到錢,取決於本村大部分人的看法。

遇到這種情況,政府一般不會出面。要是出面,也是先讓村民委員會拿出方案。當然有新生孩子的家庭希望分,沒有孩子的希望只給老戶的人口分。這就看村裡有實力的人家的情況了。有實力的人家肯定會發動自己的親房和親戚統一它們的意見,作出對它們有利的分法。

到最後村民必須要統一意見,只有意見統一了,錢才會分下來,要是意見不統一,估計村上或者是上一級領導部門會暫時扣下錢,直到村名有統一的意見。遇到這種情況,你一定會看到人醜陋的一面,比如為了自家的利益,背後幹一些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情。

我們也不能想著每一分錢都能分的公平,或許村裡和上一級領導要收一部分管理費或者這個那個保障金什麼的。還可能會有一部分人跳出來說這塊地以前是他們家的、這塊地裡有他們家的樹、這裡有他們家的房子等多種情況。甚至可能有人會找上面的領導拿出對自己有利的分配方案。

最後的結果肯定是兩種情況,一是都分,二是老戶的人口分。這就看村民能不能統一,如果大多數村民都能統一一種分法,那就沒有問題了。


閒人到人間


我先歸納一下你這個問題:

由於土地實行“生不增死不減”政策,有些人家人口增加了,但是沒有承包地。這個時候,村裡土地被徵用了,你問這些沒有承包地的人能不能分到錢?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村子裡怎麼定。無論怎麼定,前提是必須是履行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表決程序。多數村子的做法是這樣的:

第一,對′已經分到各家的承包地,實行“佔誰補誰“。就是佔誰家的承包地,補償費就給誰家。如果是這樣“對家不對人”,就不存在你說的情況了。

第二,對佔用村裡的機動地和其它集體資產,村集體得到的補償款,屬於全體村民所有。具體怎麼使用,由村委會按照程序表決,經鄉里批准後執行。如果要分,多數是按人頭分。但是哪些人能分,哪些人不能分,不同的村子不一樣。比如,有一些村子就規定外嫁女及其子女不能分等。

所以說,你說的“沒趕上分地的媳婦兒和孩子”是可以分到徵地補償錢的,包括家裡分到的和按人頭分到的。但是,涉及到具體人,不同的村有不同的情況,有的人有,有的人沒有。



二胡的世界


村裡買地的錢按照要求來說:只要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應當享有同等的待遇(這個問題是指分田單幹時的預留地)。但是,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情況下,村裡買的地是他人承包地的,應當分配給土地承包戶,無地人員沒有享有的權利。也就是說買多分多,買少分少,買誰給誰。


舒適人生


那錢都分完了,還能分嗎?真是的,肯定有個時間截止日期的,在分錢之前就定下來了,在這個日期之前娶媳婦,出生的小孩可以分錢,過了肯定就沒有了,錢都分完了,誰拿錢出來分?還有照你這個邏輯是不是兒子出生可以分,孫子出生還可以分,一直分下去,真是無語了


我是朱藍藍


這個問題在我們這裡是沒有的事。我們村7個生產隊,村沒有地。論事說,村裡賣地,如果按現有人口分錢,也必須定準時間,年月日,按在冊人口都有。


福滿人間63679286


這要看當地政策是否可以人性化改變羅?好說的,可以分一杯羹,不好說的,吵破天,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節奏羅。


南寧鬼碼歌


理論是可以的,看你怎麼上下活動了,


西漂老劉


這是政策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