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買二手房時,賣方說是劃撥地,過戶時應注意什麼?

其實我真的是啟火


應該注意點主要的有:土地性質是否可以變更為出讓地;土地證的面積及補繳的土地出讓金;該房產是否很符合交易條件等。

1、土地變更。

若土地性質可以從劃撥地變更為出讓地,劃撥土地是基於無償取得的土地,其在轉讓時有較為嚴格的批准手續,最基本的程序就是要徵得相關部門的審核批准。

而土地的劃撥方可能涉及國防、公益等用地單位的劃撥方式,相對來說要申請土地變更會稍微複雜一些。

2、土地出讓金。

土地證的面積和地段出讓金影響繳納的出讓金的費用,購房之前應當度土地面積和地段出讓金的單價做一定的瞭解,瞭解後可以估略計算出需要補交的土地出讓金總額,看價格是否在自己的承受範圍之內。

3、交易條件。

交易前應當與賣方帶上產權證只房地產交易中諮詢,該交易房產是否可以交易並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等,PS.並非所有的房產都是符合交易條件的,很多房產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例如:無法辦理土地證,無法變更不動產權證,或者經濟適用房(當地的一些政策,如取得房產證的日期判定是否可以交易等)。

4、補充。

同時需要注意的還有該房產的取得方式,土地為劃撥地的情況下,還是有很多房子(單位分房、集資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很多僅僅是取得部分產權,需要取得該交易房產的完整產權後方可上市交易。

總結:

二手房交易中,土地性質是劃撥性質(劃撥地)的也是很常見的,例如早期的房改房,單位房,經濟適用房,安置房等等,但並非所有的房產都可以上市交易,以交易中心的最終解釋為準。


天天房知道


二手房過戶買家注意事項:1.瞭解房屋情況。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籤合同。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3.申請過戶。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存在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則拒絕申請。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jdcud762s


樓主,沒什麼區別的,我詳細給您說下出讓跟劃撥的區別;

1.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是一種獨立的物權,使用權人具有法定範圍內任意的處置權,如轉讓、出租和抵押等。

2,劃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劃撥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的權利義務沒有明確界定,使用權人在行使財產權利時要受所有權人的控制或干擾,還不能成為一種完全意義上的獨立物權。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共同點

1、都是土地的流轉;

2、土地的性質都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購房影響

劃撥土地在使用權限上一般沒有明確限制,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轉讓、抵押、出租,如果要轉讓、抵押、出租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因此,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時不存在額外的費用,如果是劃撥的土地在交易時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進而增加交易成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