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 “男朋友借給我2萬塊,竟然讓我打借條?”:借錢見人品

“男朋友借給我2萬塊,竟然讓我打借條?”:借錢見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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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問金星:“我向談了5年的男朋友開口借2萬塊錢,男朋友竟然要求我打借條,我真的非常心寒,姐,你說我該怎麼辦?”

金星一聽:“這姑娘啊,是來找我,喊冤的嗎?我覺得她男朋友沒什麼錯啊。”

“男朋友借給我2萬塊,竟然讓我打借條?”:借錢見人品


然後金星講了自己的一段經歷:

她有個三十多年沒見的老同學,前段時間突然打電話,找她借3萬塊錢,說兩個月後歸還。

金星立馬給他打過去了。

結果這個人,從此就消失了。

金星說:“從那之後,我心裡跟吃了只蒼蠅似的,滿世界找他,為的不是那3萬,為的是問問他,咱倆這三十多年的交情,就比不上這3萬塊錢?”

“所以說,姑娘啊,寫借據這樣的事情,不應該是你男朋友要求的,而應該你自己主動提出來。”

無獨有偶。

金星在很多年前,也講過一個借錢的故事。

不同的是,那次不是別人找她借錢,而是她因為身體原因,找閨蜜借錢。

閨蜜二話不說,把自己僅有的30萬借給金星。

金星要寫借據,閨蜜不肯。

很多年後,金星提起來,依然非常感激這個閨蜜,並邀請她參加了《金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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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見人品。

一個人願意借錢給你,已經是莫大的恩德。他讓你寫借據,是本分,不讓你寫,是情分。

前段時間,一個文友問我:“朋友買房,想借5萬塊錢,可是隻字沒提寫借條的事兒,我不是擔心他賴賬,可心裡很不是滋味。”

“我要是讓他寫張借條給我,會不會很不禮貌?”

我回他:“他借錢不主動打借條,就已經很不禮貌了,就算你再不禮貌,還能比他更不禮貌?”

還有什麼比一個人借錢,卻不開口打借條,更不禮貌的呢?

這樣一想,文友終於狠狠心,向對方要一張借條。對方也誠惶誠恐,趕緊寫了一張送來。

早知如此,何必弄得兩個人都尷尬?

後來文友也總結:“我跟他交情好,才願意商量借條,要是換了別人,開口借錢不提借條,我直接說沒有,更省事兒。”

真的,千萬別責怪一個人讓你寫借條。

他寧願尷尬,開口讓你寫借條,也願意把錢借給你,這已經是難得的朋友。

找人借錢,一定要主動提出打借條。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那個借錢給你的人,會不會因為你的不主動,而感到難以啟齒。

他可以不要,但你不能默認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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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借條,代表的不是懷疑,而是一種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是現代文明的基礎。它的本質,是把所有事情一碼歸一碼收納整齊,而不是混為一談。

比如我的文友,如果不讓朋友打借條,當然也可以。他的朋友也有很大的概率會及時歸還。

但借錢這件事,會時不時出現在他們兩個人的關係裡。

他們一起吃飯,他的朋友會想:“我還欠他5萬塊錢。”於是推杯換盞,感恩戴德。

他們偶爾通個電話,他的朋友也會想:“他是不是想催我還他那5萬塊錢?”

甚至,當他和文友之間討論某部作品的時候,也再也不能像之前那樣慷慨激昂地辯論。

因為缺少一個明確的約定,這筆錢會像蒼蠅一樣,隨時出現在他們的交情裡。

而一旦打了借條,明確歸還日期,逾期後果,甚至利息,先小人,後君子。

這筆借貸,看起來會更像一場象徵著友情的合作。

兩個人都會覺得坦然很多,可以暫時把借錢這件事放在一邊。

因為他們的友情得到了保障,而不再是一個結局待定的懸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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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人情社會,講究“談錢傷感情”。

很多人在談感情的時候,不好意思談錢,甚至認為在金錢方面斤斤計較,是一件丟臉的事。

網上一個做律師的網友,最近在幫一個女人打離婚官司。

這個女人相夫教子,還幫男方照顧患病的父親,可以說,白白做了好幾年免費護工。

可是,到離婚,她才發現自己在財產上一點份兒也沒有。

於是這個做律師的網友問她:“你有什麼訴求?”

女人支支吾吾,說:“我想……要一點……補償。”

網友說:“哦,想要一筆錢。”

女人漲紅了臉,極力爭辯:“我沒有想要錢,我就是想要點賠償金。”

網友聽不明白:“不還是想要錢嗎?”

女人氣得站起來,樣子十分委屈。

網友這才意識到,原來對這個女人來說,“想要一筆錢”,是一種極大的侮辱。

有太多人被電視劇洗腦,以為只有把支票狠狠地扔在對方頭上,才算有骨氣;

只有無怨無悔不計一切地付出,才算真愛;

只有心甘情願淨身出戶,才算清白。

所以他們羞於談錢,更羞於表現對金錢的在意,只能忍氣吞聲,成為被消耗的一方,直到無法忍受。

然而,哪怕對方已經厚顏無恥地佔盡便宜,理所當然地要求無償付出,他們還在自我反省:“如果我爭取我的權益,會不會很不禮貌?”

他都已經不講理了,你為什麼還一定要講禮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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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除了體現契約精神之外,還能暴露一個人的三觀。

在金星講借條的那段視頻底下,有人留言:

“五年,幹嘛還說借,直接問他要好了。”

“男朋友談五年給3萬不應該嗎?還借?”

“男朋友借給我2萬塊,竟然讓我打借條?”:借錢見人品


更可怕的是,我還看到一篇文章,標題是《當女朋友找你借錢的時候,這幾個細節一定要注意》。

我以為它是教大家怎樣合理地維護個人權益,結果裡面提了三點:

“不要一直深究女朋友要買什麼。”

“儘量滿足女朋友的要求。”

“當女生想把多餘的錢退回給你的時候,不能接。”

我真的被驚呆了!

抱有這種觀點的人,究竟把情侶關係當做什麼,主僕嗎?她又把自己當做什麼,對方餵養的寵物嗎?

金錢,是一個人行走社會上的基礎。

一個獨立的人格,一定是敢於談錢的。

如果為了錢,連獨立人格都可以不要,那比借條更能褻瀆一份感情。

真的,談錢從來不會傷感情,羞於明明白白地談錢,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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