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城固縉頤公司無證預售,城固縣房管局:全額退款

近日,城固一市民寫信到縣長信箱稱於今年6月份在**御府繳納了30%的房款(當時不知曉他們未取得預售證),經瞭解沒有預售證收取房款是違法行為。因此現在想收回繳納的錢,懇請有關部門給予幫助。

城固縉頤公司無證預售,城固縣房管局:全額退款


隨後,城固縣房管局做出回應如下:

目前該項目正在進行基礎施工,未在我局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具備面向市場銷售條件。

房管局在該項目籌建之初,就將該項目列為我局房地產市場重點巡查對象,並在項目籌建處大廳醒目位置張貼“手續不齊、禁止售房、只做宣傳、請勿付款”的警示標誌對開發企業行為進行約束,同時提醒有意向訂購的群眾該樓盤不具備預售條件不要付款。

接到該信訪後房管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派人前去調查,經調查,信訪人反映問題屬實。

我局立即約談了企業負責人,依規暫停縉頤公司業務,同時將該不良行為記入企業年終信用檔案,依據《漢中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考核評分類管理辦法》對該企業進行處理。

目前縉頤公司已給信訪人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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