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老賴”外遷避債拒絕執行 法院聯動將其異地拘留

法院聯動,異地拘留!南山法院深夜智擒“老賴”!

深圳新聞網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王志明 通訊員 劉斌尚昌隆)狡兔三窟、裝病、躲貓貓…,在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中,被執行人為逃避法院執行,挖空心思,各種拒執伎倆層出不窮、不斷翻新。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自以為聰明的被執行人最終自食惡果。

10月18日,南山法院通過縝密佈置,成功布控,在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的協助下,對躲避債務的被執行人傅某依法實施異地拘留,彰顯了法律威嚴。

外遷避債 拒絕執行

申請執行人肖某與被執行人傅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肖某向傅某支付了首期購房款,後因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發生爭議,傅某將涉案房產出售給案外人並完成過戶登記手續。肖某向傅某追討購房款無果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兩者原系夫妻關係,現處於離婚狀態)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返還購房款78萬元。

判決生效後,傅某、賴某一直未予履行。在執行階段,傅某、賴某想方設法逃避執行,法院多次電聯均不接聽,司法專郵文件均予退回,同時舉家外遷玩起“躲貓貓”。

法院聯動 鎖定目標

“周法官, 我發現了被執行人的蹤跡,現在就在他們家裡。”10月18日14時10分,申請執行人肖某致電承辦法官周蕾,表示經過多日蹲守,發現被執行人珠海的住處,因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和解,請求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實施司法拘留。申請執行人肖某還表示,經近幾日觀察,被執行人正在搬家,而18日剛好是週五,若法院不及時採取措施,被執行人肯定又將“人間蒸發”,逃避法院的強制執行。

接到申請執行人肖某的電話後,周蕾法官立即向局領導彙報,並迅速啟動異地強制執行工作預案,半小時內完成法律文書及警車的準備工作,並確定法警張永林、助理姚聰一同前往。14時40分一行人員由深圳啟程趕往珠海市被執行人住處。

與此同時,南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通過核實確定被執行人住處的管轄法院為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立即通過最高人民法院委託執行系統與珠海市斗門區法院指揮中心取得聯繫,向其請求協助。珠海市斗門區法院收到南山法院的委託信息後安排譚志祥法官及兩名法警一同前往被執行人住所地。兩地執行法官於17點10分在被執行人住所樓下成功會和。

裝病耍賴 終被拘留

經初步調查確定,被執行人傅某、賴某就在家裡,但多次敲門後,屋內始終無人應答。後經當地公安的協助,被執行人終於在僵持近40分鐘後打開了房門。賴某向周法官出示病歷,並當場注射胰島素,表示自己有嚴重的糖尿病,且聽力有殘疾,確無還款能力,傅某亦表示沒有還款能力。經釋法析理,被執行人傅某、賴某仍拒絕履行,周法官遂決定對被執行人傅某實施司法拘留,要求賴某積極籌錢,履行義務。

20時許,到達珠海市第二拘留所後,被執行人傅某突然聲稱自己腹痛。由於拘留所不具備B超檢查條件,需到二甲以上醫院體檢,而距離拘留所最近的二甲醫院有30多公里,周法官一行與傅某一同前往。此時已近21時,珠海市斗門區法院的幹警也一直在協助拘留工作,而且大家都還沒來得及吃晚飯,在等待體檢結果的過程中兩院幹警只能在醫院的長椅上簡單吃了個盒飯。

體檢之後,傅某一切指標正常,符合拘留條件。因本次異地拘留工作事發突然,下班時間後他們依然堅守崗位,協助完成執行工作,周法官向珠海市斗門區法院法官及法警表達了感謝與歉意。周法官一行再次前往拘留所送拘,最後辦理完拘留手續已接近凌晨,回到深圳住處,已是第二天凌晨2:00許。

執行感悟

在我們的生活中,便捷的服務,良好的秩序,總是離不開一部分人放棄休息時間,在節假日和下班的時候仍然加班加點忘我工作。在執行過程中,有些故意躲避執行的當事人會計算著法院執行人員的上下班時間,“打游擊式”地外出躲避執行,所以節假日、凌晨、中午、晚上等大多數人休息的時間段,就成為了我們開展突擊行動,掀起執行風暴的“黃金時間”。打好時間差,和被執行人不但鬥勇,更應鬥智,早日將法律白條兌現成真金白銀,這既是給申請人的滿意結果,也是維護法律權威的有力行動。

辦案途中的絆腳石,一塊塊拾起,就壘成了案件執結的墊腳石;司法工作中的攔路虎,一個個掃清,就暢通了公平正義的天塹通途。作為新時代的執行法官,我們要始終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線,宣揚法治理念,捍衛法律尊嚴,強化對當事人的釋法說理工作,不斷加大執行力度 ,全 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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