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死刑要在“午時三刻”執行呢,這一說法有何意義?

瀚海說史


死刑犯為何選在午時三刻進行斬首,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很複雜,因為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懂一個時間的意思,那就是午時三刻到底是現在的幾點。

午時三刻

古代的午時三刻,是今天的幾點幾分呢?其實也不難,是今天的11點45分。古代的午時是指今天的11點到13點這段時間。以這樣的時間來算,也就是說午時三刻其實沒有意義,還是指的午時,那麼,古代人為啥費盡心思的弄出來這麼一個“午時三刻”呢?有什麼意義呢?

其實這個午時三刻的出現,確實有它的原因。古代的首都長安,也就是今天的西安,但是後來古代的首都遷都了,遷到了今天的北京,這樣一來,由於西安和北京有一段距離,他們的經緯度也有差別(西安東經108度54分,北京東經116度43分),這樣一來,出現了時差,北京的午時三刻,才是西安的午時正點,本來古代人砍頭,選擇的是午時砍頭,現在出現了時差,於是在北京砍頭,古代人喜歡遵循舊例,就把在北京城的砍頭時間定在了午時三刻。

午時砍頭

午時三刻咱們弄明白了,那麼古代人為啥要在午時砍頭呢?太陽正午,圍觀的吃瓜群眾也好、監斬官也好、劊子手也好,他們頂著大太陽在這裡等時間,多熱啊。就算對死刑犯也是一種折磨啊。

說道這裡,又引出了一個問題,古代人一般斬首都講究“秋後問斬”,所以炎熱這件事兒您就不必擔心了,畢竟秋高氣爽,是個斬首的好時節,至於為什麼要秋後問斬,這個問題留著下次再說。

咱們言歸正傳,繼續研究為什麼古代人要午時斬首,其實這個問題也沒啥根據,因為古代人也沒有非要午時斬首,有一種情況就不用午時斬首,那就是夜裡宣佈斬首,等到天明之後執行,這個時候就不用等到午時斬首。

只有白天行刑的犯人,才會安排到午時來斬首,而且斬首的地點一般都是在鬧市口,以達到“刑人於市,興眾棄之”的效果,讓周圍的人們唾棄他,這是他作為犯罪的代價,也是警示其他人,不要犯罪。

午時斬首,還有一些沒根據的說法,儘管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但是這種說法流傳的最廣,我在這裡也就簡單提一下。

午時,陽光正當頭,萬物無影子,乃一天之中陽氣最旺之時。在我國古代,封建迷信非常嚴重,砍頭的犯人儘管罪大惡極,但是砍頭這些人,監斬官、劊子手等等,都怕犯人死後對他們不利,於是陽氣最旺的時刻斬首,以驅散他死後帶來的威脅。而且,在這樣的正午時分,將其斬首後,很難有機會走到奈何橋,這也是對犯人的最大懲罰。

但是也有另外一種說法,午時斬首是為了犯人人性化考慮,因為犯人砍頭前都有斷頭飯和斷頭酒,吃完飯喝完酒,再加上太陽暖暖的很貼心,一時間思緒可能會朦朧起來,不知不覺間,行刑已經結束了,可以減少犯人的痛苦。其實這種說法看似合理,卻有很大的漏洞,因為死刑犯死之前,很少有沒心沒肺的犯人,還會將斷頭飯吃完,然後再來一碗酒,他們當時已經瀕臨崩潰,根本沒什麼胃口吃飯。

其實,古代的人斬首並非只有一個午時三刻時間,天明也會安排斬首。而且,一般的斬首都是定在午時,而非午時三刻,只是在定都北京後的朝代才會採取午時三刻來執行,如今的清宮劇最多,大家聽“午時三刻”斬首也就最多,所以,大家才有了“古代斬首都是在午時三刻”這樣的印象。



野史日記


電視上每次看到有行刑的場景的時候,就會發現有一個劊子手站在執行者的後面。而主斬官手裡拿著一個令牌。當聽到一聲:“午時3刻到”!主斬官就會把令字牌往地上一扔,劊子手就像聽到命令一樣就舉起了他的大刀,砍向了面前的犯人!

那麼為什麼死刑要在“午時三刻”執行呢?早上或者晚上可以嗎?其他時間呢?回答當然是都不行只能是午時三刻!那麼這個午時的三刻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呢?午時是12點過,三刻就是45分,一刻為15分,所以在這個午時三刻的時候正是這個12:45分那時候太陽正大!

而且為什麼一定要選在“這個午時三刻”執行死刑?

第一:古代人都相信陰陽輪迴,人死後還是有靈魂的,被執行死刑的人心中充滿著怨恨,雖然犯人罪有應得,但是主斬官和劊子手仍然怕其報復,為防患於未然,選著午時的這個三刻時間,其實陽氣是最旺盛的,陰氣最弱的時候,去世的人連鬼基本上都做不成的,更別提報復了,所以一般這個時候死的人也都是什麼都做的人或者是無辜的背鍋俠,惡人不得報復,無辜者也無處申冤!

第二:古代人都相信因果輪迴,如果到了大錯會被午門斬首,那輪迴就不可能了!所以午時三刻的這個時間裡斬首也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對於那些懷揣希望的古人來說,他們是萬萬不想自己不能輪迴轉世的,這是不孝,也是對生命的不尊重不負責!

午時三刻的這個執行死刑,是為了防止犯人靈魂報復,也是為了震懾到一些百姓吧!

但仔細想想,我們又會發現,如果人真的有靈魂可以報復殺人,那世上怎麼會那麼多的冤假錯案?死者直接就可以報復殺害他的人了!如果真的有靈魂,古代還要什麼大將軍,也不需要打仗,直接讓被殺得人去報仇豈不更加省時省力?再者說世上真的有靈魂,那世上豈不亂套了?你殺了我,我再殺了你?然後再報復你的家人,如此循環往復,估計人類都可能不存在了,更別說人類的發展了!

但是做為人,敬畏之心很重要,增加問心無愧就可以的,相信人有靈魂也是對死者的一種尊敬吧或許!


一史千金


咱們看古裝劇的時候,每每處決犯人,都會選擇在午時三刻,這是為什麼呢?

首先咱們先看看午時三刻是什麼時間。

我們現在的人想計時的話很方便,有手錶有手機,幾點幾分顯示的很清楚。但是古人沒有這些現代化儀器,怎麼計時呢?古人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兩個小時,這樣一天正好二十四個小時。這就是古人的“時”。那午時是幾點呢?從午夜十一點到凌晨一點是為子時,一點到三點是為丑時,以十二地支排列,午時正好是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時”確定了,而“刻”呢?“刻”是古人在“時”的基礎上再次細分,相當於現在的分鐘。一個時辰分為四刻,(也有說分為八刻的,一刻十五分鐘),一刻是三十分鐘。這樣時間就出來了,午時三刻就是現在的十一點四十五分到十二點半。時間確定了,我們再說說為何古人處決犯人要在中午十一點四十五到十二點半之間。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也看出點什麼了,這個時間段正是一天之中的正午時分,一天之中陽光最旺陽氣最盛的時候。古人是非常迷信的,因為被處決的犯人,不管是罪有應得還是千古奇冤,反正都是橫死的,不是非正常死亡,所以怨氣比較重,在一天之中陽氣最盛的時候處決他們,能夠大大的壓制他們的陰氣,所以古代處決犯人都是選擇在午時三刻。

大家知不知道為何犯人都要在秋後問斬呢?咱們下期再聊。


趙家盼盼


古代斬首要在午時三刻的原因有兩種,一是因為在迷信的思想中這個時候陽氣比較旺盛,陰氣比較弱,能夠讓犯了罪的惡人們得到應有的懲罰,這一生連鬼都做不成;二是這個時候斬首不痛苦。

先說第一種陽氣旺盛。根據迷信的說法這個時候陽氣比較旺盛,陰氣比較容易消散,所以這個時候斬首,最能夠把人的魂魄衝散,壞人們連鬼都做不成,這也算是給他們應有的懲罰了。

再說第二種不痛苦。在人們的印象中,斬首這種刑罰非常殘忍,而且令人心生畏懼,所以一般人不敢犯什麼大罪,不然就要遭受這種痛苦的懲罰。但還是有人以身試法,在人間作惡,所以最終就被抓起來斬首了,在斬首的時候為了減輕犯人的痛苦,所以就把時間選在了午時三刻,這個時間人的意志比較消沉,而且精神渙散,有種昏昏欲睡的感覺。趁著這個時間給他的頭上來一刀也不會有太明顯的感覺,說不定還會死在夢中,也算是比較人性的一種刑罰了


夏洛特玲玲


我是阿彬,我來回答

午時斬首是在明清時期才形成的習慣,斬首在秦始皇時就已寫入法典是古代極刑中最常見也是持續時間最長的刑罰之一。

在古代封建王朝講究個時運,除了午時問斬以外死刑還要避開一些重要的節日也時令,春夏萬物復甦,秋冬逐漸凋零。故死刑多在秋天就有了著名的秋後問斬。



另外砍頭的方式也和影視作品中不大一樣,清末一位法國作家來到京城親眼目睹了斬首全過程,在他的傳記中是他回憶道:

執行的劊子手不是很高大強壯滿臉鬍鬚凶神惡煞,相反是長得很精瘦眉清目秀但眼神相當犀利。

犯人被麻繩緊縛跪在地上,背靠一根木樁將腿固定捆綁,行刑時有三人配合,一人讓犯人身體前驅用腳踩住他的背部,另外一人拉住犯人的辮子讓他頭部儘量向前拉目的就是讓脖頸充分暴露方便施刀也減輕受刑人痛苦。



在場30個犯人只有一個劊子手,短短5分鐘就全部被就地正法。而選擇午時問斬最大的原因就是因正午烈日當空天最暖和犯人興許會因暴曬變得虛脫減少掙扎,在施行過程中也能減少因害怕產生的抖動方便施刑。



並且正午時分日照最充足陽氣最盛,在這個時間點施刑也可以驅散惡鬼,避免人死後產生冤魂索命,當然這是比較迷信的說法了。


阿彬說歷史


午時三刻是什麼時候?

午時三刻,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這句話是我們看古裝劇和舊小說時經常看見的,就是說古時候斬首犯人的時候常常是午時三刻。為何會在午時三刻斬首,而不是其他時間了,其實這是很有講究的,我們先去看看午時三刻是什麼時候。

現在的每晝夜有24個小時,而在古時候為12時辰: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每個時辰有兩個鐘頭。子時為晚上11時至1時,丑時為午夜1時至3時,寅時為後半夜3時至5時,卯時為早上5時至7時,辰時為上午7時至9時,巳時為上午9時至11時,午時為上午11時至中午1時,未時為中午1時至下午3時,戌時為晚上7時至9時,亥時為晚上9時至11時。

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也就是說每刻是現在的14.4分鐘。

午時三刻就是現在的11時43.2分左右。

為何要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

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主要是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要避免犯人的鬼魂惹事:午時三刻的時候太陽掛在正中央,地上的影子最短,這個時候是陽氣最旺盛的時候,陰氣自然也就消散了,而殺人是陰事,被斬首的犯人一般都是罪大惡極的人。選擇陽氣最旺盛的午時三刻可以避免死者的鬼魂來找劊子手,找監斬的人,找圍觀的人,找和斬首有關的官員。這是要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的最主要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為被斬首的犯人考慮:午時三刻的時候人的精力最為蕭索,犯人精力不集中,甚至是昏昏欲睡的,這個時候犯人被斬首相對其他時辰來說會減輕痛苦,午時三刻斬首犯人,是有點減輕犯人痛楚的人道主義了。

如何看待這件事?

古時候的科技不發達,很多人是很相信鬼神說的,選一個陽氣旺盛的午時三刻斬首去避免鬼魂的糾纏也就很好理解了,況且還為減輕人犯的痛苦考慮了,也算人道了。

只是不管怎麼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大惡極的犯人都會被斬首了,而人的生命是很寶貴的,還是要老老實實做人才好。


湘西小木魚


嚴格來說,古人就沒有“午時三刻問斬”這項規定。

這個說法的由來是現代電視劇或者電影杜撰,而非歷史事實。

古代對於死刑有著極為嚴苛的規定,且一般是在“秋後”,絕不會在春夏二季行刑。

《左傳》:賞以春夏,刑以秋冬。

另外,對行刑當天的天氣也有嚴格規定,一般是“天未明,雨未晴”不得行刑,除此之外,明朝也有下午三點到七點行刑的規定,總之都會盡可能在天晴與光線充足的條件下行刑。

《明史·卷八十》:詔自今以申酉行刑,鵬等竟緩決。

(申酉:下午三點之七點)

至於為何要“秋後問斬”,這項律法早在春秋時便已出現,究其原因:

一是因為秋天在我國古人的認知中,符合萬物凋零的規律,在此季節實施死刑,合乎自然法則。

二是合乎天道,即順應天意處死犯人,相當於古代統治者借“天道”找尋的合法性理由,以此來彰顯自己並非殘忍好殺之徒。

另外還有一點需要提及,我們經常從電視劇中看到,有的犯人被當場宣佈“斬立決”,其實並非馬上就拖出去斬了,從字面意義上來說,是“立即決定處斬”的意思,而非馬上拉出去問斬,所以滿清時期有官員宣判犯人,會用到“斬立決”,實際上是當庭判其死刑,而具體的處刑時間,也是在秋後。

至於民間流傳的“午時三刻”,是認為在正午陽光最盛的時候問斬,能夠一同除滅受刑者的鬼魂,防止活人被鬼魂糾纏,這就是非常迷信的說法。

但縱觀古代刑法,具體規定的斬首時間,一般只有“秋後問斬”,因此所謂“午時三刻問斬”,作不得真,只是後世小說或影視作品,為了強調劇情緊張才刻意為之,實際上古代並無此律。

畢竟判處一個人死刑,是關乎人命的頂天大事,自然要嚴肅對待,因此嚴格遵守時間的規定,合乎一個文明國家的法治,像電視劇中隨隨便便就把人拖出去斬了這種橋段,也就只能當成是段子看看,如果真實的歷史中有人這麼做,那就真的是跟嗜血好殺的野獸沒什麼區別。

最後再補充一條趣聞,在唐朝,若死刑犯因故未在當年秋冬受刑,那就要等到第二年的秋後問斬,所以有一些死刑犯,因為唐朝嚴格遵守的“秋後問斬”,乃至比刑律規定的受刑時間還多活了一年。


錢品聚


在午時三刻執行死刑的原因有二:第一、陰陽學家講究這一刻的陽氣最重,去世的人連鬼都做不成,這也算是對罪犯最嚴厲的懲罰,所以說在這個時刻被執行死刑的人一般都是犯了大罪的犯人。第二、古人信奉因果輪迴,就算被處死的是罪有應得的罪人,但是那些劊子手和監斬官也擔心自己會被惡鬼報復,為了不讓犯人的陰魂回來作祟,所以自然要選擇地上陰影最小,陽氣正盛的時候來做陰事。

首先要知道,這午市三刻到底是個什麼時間。古人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代表兩個小時,這一刻代表十五分鐘,所以推算下來,午市三刻就是中午的十二點四十五。照古代陰陽家的說法來看,這個時間點地上的陰影最短,人間的陽氣最重。而且古人很講究世道輪迴,人們相信亡者會去往另一個世界,然後繼續投胎轉世。

但是,在這個時間點去世的人,因為靈魂被陽氣灼傷,甚至是魂飛魄散,所以他們不僅不能再投胎,甚至是連鬼都沒得做,所以這個時間點去世的人,要麼是惡貫滿盈的大惡人,要麼就是被人冤枉的超級背鍋俠。沒有輪迴也不能做鬼的人,自然就是受到了最大的懲罰,而那些背鍋俠自然也不能回來伸冤。這樣做一來說是為了懲罰惡者,二來說就是為了威懾生者,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

而且,正是因為古人相信輪迴,所以也會擔心自己被人報復。舉個例子就可以說明這是個什麼情況。話說當年李隆基的寵妃武惠妃為了把自己的兒子送上皇位,所以就出手害死了其他三位皇子。但是心理素質一般的武惠妃自此一直覺得自己被冤魂纏身,後來就因心病而去世了。這樣的例子就足以說明鬼神之說對人們的影響有多大。

像監斬官或者是劊子手雖然也是奉命行事,但是他們畢竟是直接出手殺人的人,所以自然擔心亡者回來報復。而選在午市三刻這樣陽氣大盛、陰魂退散的時刻,自然也是為了保護自己。要說是這樣的說法其實也是沒有太大意義的,如果真的有陰魂報復的話,那麼那些軍功累累的將軍們不早就在戰場上被鬼魂殺死了麼?還怎麼建功立業。只是說,這樣的說法,能給人心理安慰,從而減輕思想負擔。

《漢典》


汗青正浩


《水滸傳》相信大家都看過,裡面有很多精彩的場景,就比如“劫法場”,每次看到梁山好漢劫法場的時候就特別激動。

四十四回中,“報道一聲:‘午時三刻!’...梁山好漢一齊發作”;六十二回,“'午時三刻到了!'一聲喊,儈子手就要動手...石秀吼一聲‘梁山泊好漢在此!‘”。

那為什麼死刑犯一定要在“午時三刻”才問斬呢?

先來說說午時三刻是什麼,其實很好理解,就是太陽在天空正上方的時候。

我們都知道這個時間段一般在中午十二點左右,影子也是一天中最短的時候。

在古代,死刑犯是分為好幾種的,主要看他犯的事有多麼嚴重。而且古代是封建迷信社會,特別信鬼神說,覺得人死後會做鬼。

殺人是“陰事”,被殺的人會有鬼魂,在他死後,鬼魂會一直糾纏參與殺他的人。而午時三刻則是一天中陽氣最旺盛的時候,被殺的人也不會有鬼魂。

於是就會在問斬上下一番功夫。犯事嚴重的死刑犯,便會讓這個死刑犯做不了鬼,也就是午時三刻問斬,這是最嚴重的。如果犯事輕,一般選擇正午,還給他留個做鬼的機會。

還有一種說法,每天的“午時三刻”是人們最累的時候,也是最想睡覺的時候,在這個時候將犯人處決,會減少犯人的痛感

最後說一個極其重要的一點,那就是不存在“午時三刻”。

在過去只有“午初三刻”和“午正三刻”,“午初三刻”是11點45分,而“午正三刻”則是12點45分。

所以“午時三刻”這一說法有很大的可能是小說家們杜撰的,或者說改寫的。


理科男讀歷史


我們在看古裝電視劇時當裡面演到犯人被帶上刑場砍頭時經常看見有“午時三刻處斬”這種臺詞,這個時間點是什麼概念?選在午時三刻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

古代一天分為二十個時辰,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午時三刻就是現在的中午二十點,是“陽氣”最強烈的時候。

古人認為斬首是一件有損陰德的事,尤其是判決官、劊子手、監斬官等工作人員,害怕被處斬的犯人怨氣太重鬼魂回來報仇,午時三刻這個時候正是陽盛陰衰的時候,可以沖淡刑犯死後的怨氣。還有一種比較人道的說法是,午時三刻一般都是在吃過午飯之後,讓死刑犯做一個飽死鬼上路,而且中午吃過午飯一般都昏昏欲睡,整個人意識比較懶散,人犯在受刑的時候也會少受一些苦,故而選擇在這個時間。

“秋後處斬”的概念跟“午時三刻”差不多,都是要在限定的時間裡處決犯人。在古代犯重罪是要即刻處斬的,除此之外的其他的都是秋後處斬,即秋冬兩個季節。因為春夏生機勃勃,生命茂盛,而秋季是萬物凋零的時候,比較符合自然規律,慢慢的就形成了一條制度叫“秋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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