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福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方某等6人
涉惡勢力犯罪案件。
本案由福山法院院長杜紀挑擔任審判長,
庭審歷時一天。
庭審前,院長及合議庭組成人員,
仔細查閱案件卷宗、研究案情,
制定詳細的庭審方案,
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充分做好庭前準備,確保庭審順利進行。
被告人方某以其成立的搬運隊和“食品站”為依託,糾集被告人葛某、孫某、郭某、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招遠某鎮一帶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以被告人方某為糾集者,被告人葛某、郭某、孫某等人為組織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合議庭人員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詳細的法庭調查,控辯雙方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權利依法得以充分保障。整個庭審過程公開透明,案件將擇日宣判。
為保證庭審活動順利進行,法院在庭前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預案,對安檢、押解、看管、值庭、旁聽、外圍警戒等各環節進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為庭審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福山法院嚴格執行院領導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制度,院長審理涉惡勢力犯罪案件,彰顯了法院勇於擔當、敢於向黑惡勢力亮劍的堅定決心。
在今後的工作中,煙臺法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維護轄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平安煙臺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閱讀更多 公正煙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