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6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於連續三個交易日(2019年12月24日、12月25日、12月26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司董事局對有關事項進行核查,並就有關事項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問詢了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現將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1、信息披露義務人李松強、李松琴通過公司於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公司股東李松強、李松琴形成一致行動人關係合計持有公司5.31%的權益股份,數量136,908,426股,具體內容詳見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對該報告書可能需要履行補充信息披露的義務。

2、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公司董事局擬於近期召開董事局會議審議發行中期票據、超短期融資券的相關事宜,會議召開和審議具體情況敬請關注公司屆時披露的相關公告;

5、除上述事項外,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6、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局確認,除前述事項外,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局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