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海南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號)

海南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號)

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老石旦東山至拉僧廟石灰岩礦區

(呼珠不沁希勒礦區)、二貴溝礦區歷史遺留

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


第1號


海南區老石旦東山至拉僧廟石灰岩礦區(呼珠不沁希勒礦區)、二貴溝礦區原礦山企業、燒製企業(個人):


根據自治區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烏海市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工作督察意見。按照《烏海市委辦公廳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據“誰開發誰保護,誰汙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原則,凡在海南區呼珠不沁希勒礦區範圍內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因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等原因被關停的礦山企業、燒製企業(個人),要立即開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涉及老石旦東山至拉僧廟石灰岩礦區(呼珠不沁希勒礦區)、二貴溝礦區礦區範圍內:


原關閉礦山企業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即: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18日)內,攜帶原礦山企業所有相關審批手續到烏海市自然資源局海南分局415辦公室進行登記。


原關閉的燒製企業攜帶原企業所有相關審批手續到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A428辦公室進行登記。


對逾期未進行登記、開展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企業(個人),屆時相關單位將依法依規開展治理工作,對阻礙治理工作開展的企業(個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此產生的任何後果和損失,將由各企業(個人)自行承擔。


特此通告。

烏海市自然資源局海南分局聯繫人:趙臻國

聯繫電話:0473-6976009

海南區工信和科技局聯繫人:周改琴

聯繫電話:0473-4023085

海南區歷史遺留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0年3月4日

海南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號)

海南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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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473—2999700

郵箱:[email protected]


海南區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告(第1號)

來源:海南區歷史遺留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初審:張小龍

監審:張 超

微博:內蒙古-活力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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