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是什麼時侯把演員和歌手稱呼為明星的?

洞庭使者


你好,我是楊小蛋,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認為演員和歌手被稱為明星的時間節點是2013年。

從含義上講,明星是總稱,泛指有名氣的演員、歌手、藝人、運動員等等。

2013年以前,對於娛樂圈名人的稱呼,還是以職業為主,比如專職演戲的演員,專門唱歌的歌手等等。

2013年後,第一批流量明星崛起,歸國四子的迴歸,使職業的劃分越來越不明顯。演員可以去唱歌,歌手可以去演戲,運動員也可以去參加節目增加曝光率,跨行業的現象越來越稀鬆平常。後面隨著綜藝真人秀的出現,又帶火了一大批綜藝咖,出現在各個電視臺的綜藝節目中。


各種各樣的明星層出不窮,職業劃分也不明顯,於是,大家便漸漸地默認用“明星”這一詞語來指代娛樂圈和體育圈中有名氣的人。

不過,隨著網絡營銷越來越發展,“明星”這個詞逐漸趨於貶義。尤其是“流量明星”這個詞,更是充滿矛盾,讓很多人都不屑。

這個詞現在代表的多是沒演技、沒唱功,被資本硬捧起來,擁有大批粉絲,粉絲素質還不高,有事沒事都能上熱搜的名人。除了粉絲花式吹彩虹屁,路人get不到他為什麼火。

而實際上,真正把演員和歌手當作事業來做的人,是比較牴觸這樣過度曝光的。

適度的曝光很好,能夠宣傳作品,增加觀眾。過度的曝光,卻會使他們沒有神秘感,佔用他們的時間,敗壞路人緣,甚至會影響到他們的業務能力。沒有好的作品,流量明星就像海市蜃樓一樣,遲早會崩塌。

流量紅,也紅不了幾年,而過度消費和過度曝光,只會讓流量明星涼的更快。有作品傍身,才有底氣。

這裡舉個例子,《慶餘年》中範閒的扮演者張若昀,遵循適度曝光原則,只在電視劇播出時,宣傳期頻繁營業,熱搜也上了好幾次。在電視劇播完後便神隱,幾乎看不到他的私人消息了。所以他的路人緣就一直不錯,沒有過度消耗好感。



所以,張若昀說自己是演員不是明星,應該沒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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