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底為什麼活著?
這是個千古難題,它難就難在沒有個固定的說法,人人一個答案。
大家可能認為我要在這裡講哲學。
不。
今天,我們從科學的角度來看看這個問題。
首先,大家都學過進化論:我們是從一個小小的單細胞生命,一點一點進化過來的。
那麼問題來了。
最開始的這個單細胞生命是怎麼來的?
現在,讓我們來回到五十億年前,看看生命的起點:
眾所周知生命誕生於大海。原始的地球,太陽光直射、雷電交加、火山爆發……這些能量和物質共同製造了大量的化學反應,合成了各種各樣的分子,其中就包括有機分子。
生命誕生於有機分子。
我們試想一下,原始海洋裡,沒日沒夜的化學反應,在一天突然創造了一個奇蹟——一個可以複製自己的分子。
這個可以複製自己的分子,就是基因。
一變二,二變四……
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出錯”。這些基因複製自己時會出錯,於是就產生了變異(相信大家初高中都學會了)。
時間一久,海洋裡就充斥著不同種群的、數量龐大的基因。
基因也要靠別的有機物質來合成自己。但是有機物質不是無限的。
競爭便隨著資源減少而誕生了。
在競爭中,基因逐漸學會了各種手段。
比如有些基因學會了吃別人——通過特殊的化學反應來分解對方,然後用分解到的部件合成自己。這大概就是動物的雛形吧。
最重要的是蛋白質。
基因學會了把自己裹在蛋白質裡,用蛋白質做的膜保護自己。
現在我們可以試想。出於進化作用,久而久之,基因的保護膜(或者說是容器)越來越大,結構越來越複雜,功能越來越多……沒錯,這就是生命體。
生命的起點就是基因的容器。
細菌、藻類、植物、動物……所有的生命,一代一代流傳下來,其終極目的,就是維持基因的複製。
有人可能要問了,這和人生的意義有個錘子關係?
我們來回想一下,基因是怎麼產生的?
基因的誕生是一個奇蹟,數不清的億億億億次化學反應創造的一個奇蹟!
說白了,就是一個巧合。
沒錯,所有的生命,都誕生於這個巧合——沒有任何特殊的意義。
基因複製自己,也是這完全自然的化學反應。基因沒有任何意識,它並不是一個生命。
那麼回過神來,我們人類為什麼活著呢?
為了繁衍生息,不被滅絕——讓自己的基因一代一代永存下去。
然而這只是一場化學反應罷了。
從這個角度來看,生命的出現只是天然的巧合,人活著,也並沒有什麼真正的意義。
但是,人類可以為自己賦予意義!
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生命體具有了自己的意識,學會了思考。而人類則是把這些力量發揮得最好的種族。
我們創造了文化,掌握了科技。甚至出現了轉基因、基因編輯等手段——我們正在學會控制基因,“反客為主”。
人類,正在成為自己真正的主人。
當然,文章到這裡還沒有完!
接下來才是重頭戲:
我們今天要推薦一本生物學鉅著:《自私的基因》。
這本書由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理查德·道金斯所著。以上的內容就是取材於此書。(作者在第二章就講述了生命的誕生。)
作為容器的我們,處處都是基因參與塑造的。而這本書,從基因的角度,論述了生命的方方面面,內容極有深度。
在其中你可以讀到太多冷酷但是警醒的妙想。
舉個例子,作者深入探討了利他行為——比如親情愛情。為什麼父母要養孩子?男女之間是純真愛情嗎?實際上這些都滲透著基因的“要求”,看似美好的情誼,包含著很多複雜的計謀與策略。
再比如基因之間的相互合作——你可以把自己的身體看做不同的組成部分,是各種不同的基因共生的產物。
這本書在剛剛出版時就獲得了廣泛的好評,但也有很多人因為這本書喪失了意志。出版商讀完這本書,三天沒有睡覺;有教師專門寫信給道金斯,說他有學生讀完這本書後萎靡不振……
可以說,讀這本書,是對三觀的一個挑戰。但是我們可以通過本書的理論來結構生命,甚至結構社會。
如果你能讀完,相信你對自己和這個世界,會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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