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 《論語》求知|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

【原文】

2·19 哀公(1)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2):“舉直錯諸枉(3),則

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論語》求知|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


【註解】

(1)哀公:楊伯峻:魯君,姓姬,名蔣,定公之子,繼定公而即位,在位二十七年(公元前494—466年)。“哀”是其諡號。

(2)對曰:楊伯峻:《論語》的行文體例,臣下對答君上的詢問一定用“對曰”,這裡孔子答覆魯君之問,所以用“孔子對曰”。

(3)舉直錯諸枉:楊伯峻:“錯”有放置的意思,也有廢置的意思。一般人把它解為廢置,說是“廢置那些邪惡的人”(把“諸”字解為“眾”)。這種解法與古漢語語法規律不相合。因為“枉”“直”是以虛代實的名詞,古文中的“眾”“諸”這類數量形容詞,一般只放置在真正的實體詞之上,不放在這種以虛代實的詞之上。這一規律,南宋人孫季和便已明白。王應麟《因學紀聞》曾引他的話說:“若諸家解,何用二‘諸’字?”這二“諸”字只能看作“之於”的合音,“錯”當“放置”解。“置之於枉”等於說“置之於枉人之上”,古代漢語“於”字之後的方位詞有時可以省略。朱亦棟《論語札記》解此句不誤。

錢穆:直,正直義。枉,邪曲義。舉謂舉而用之。錯字有兩解,一謂廢置之,則當雲舉直錯枉,舉枉錯直,似多兩諸字。一說錯乃加置其上義。諸,猶雲之乎。舉直加之乎枉之上則民服,舉枉加之乎直之上則民不服。舉措乃人君之大權,然舉措有道,民之所服於君者,在道不在權。

一解:舉,選拔。直,正直公平。錯,通“措”,放置。枉,邪曲,不正直。


《論語》求知|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

【譯文】

楊伯峻先生譯文:魯哀公問:“要做些什麼事才能使百姓服從呢?”孔子答道:“把正直的人提拔出來,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從了;若是把邪曲的人提拔出來,放在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會不服從。”

錢穆先生試譯:魯哀公問:“如何使民眾服從?”孔子對道:“舉用正直的,放置在邪曲的上面,民眾便服了。舉用邪曲的,放置在正直的上面,民眾便不服了。”

魯哀公問:“怎樣做才能使百姓服從?”孔子回答說:“提拔正直無私之人,罷黜奸佞邪惡之人,百姓就會服從; 提拔邪惡不正的人提拔起來,把正直無私的人置於一旁,老百姓就不會服從統治了。”

《論語》求知|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


【求知】

我認為這一節主要是講君主為政治民親君子,遠小人的道理。三代政治階級對立森嚴,官吏選取上,受到宗法制度的影響,唯親是舉,不是德才為主。而孔子主張選官用吏當以賢用命。親君子遠小人,任人為賢才能得到天下的擁護,反之,天下易生變亂而難治。所以,此節孔子以“舉直錯諸枉”,即舉用正直賢能人士,而罷黜邪曲奸佞之人,回應魯哀公治民之問。

【參考文獻】

楊伯峻 《論語譯註》

錢 穆 《論語新解》

陳曉芬 《論語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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