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以前的好朋友借錢故意不還,故意坑我,內心真的難受,怎麼辦?

碭山王小宇


這還是交友的問題,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

誰敢拍胸脯保證自己不會有馬高鐙短求人借錢的時候?

有一次我請朋友們吃飯,在家中匆匆忙忙換了衣服就去了飯館,酒足飯飽之後一掏衣兜傻眼了,原來在家換衣服卻忘記了帶錢包,我只能尷尬的找老闆去賒賬,先給老闆打個欠條,回家取了錢馬上過來結幟,老闆卻死活不答應,就在我難堪之時,一個朋友掏錢替我結了帳。我回家取了錢立刻把飯錢還給了朋友。

後來朋友女兒讀大學經濟緊張,找我借錢,我毫不猶豫的借給了他。

到還款時朋友按時把錢還給了我,後來我才知道,朋友為還我錢,又找了好幾位朋友借錢才湊夠了還我的款數,這就是真正的朋友。


jianchi


我來談談我的真實經歷!

我之前在深圳開店的時侯,因為經手的都是現金,加之生意還可以,所以隨身都帶有七八千現金出門。

有一天去一個朋友家喝茶,他是貴州的,做工廠的,我們沒事就喜歡在一塊喝茶聊天。

那天在他家聊著聊著,他來了個電話,他摁掉了沒接,接著又來,然後他又摁掉了沒有接,如此反覆大約有四五次吧。

我看他臉色很難看,電話也不接,就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月底了,這個月之前送貨的廠沒有結到貨款,現在借的高利催款的一直打電話,他都要崩潰了,也不知道咋辦了,所以也不想接電話!

我朋友之前剛剛認識他的時候,給我的印象是意氣風發,瀟灑帥氣,生意也做的很順。

我問他欠了多少錢?他說也不多才一萬多點。

我看到一萬多塊錢把朋友搞成這樣,而且是高利,我就不想讓他欠高利。

我跟朋友說我給你借一萬塊錢,你下個月貨款出來了先給我,當我給你救急,因為高利,利息太多了!

我朋友喜出望外,忙說可以可以,等貨款一到,馬上給你。

就這樣我給朋友借了一萬。

過了一個月了,我看朋友那邊沒動靜,我就又去找他。一萬塊錢也不多,沒好意思開口提,但是他說因為快要過春節了,他可能要回老家一趟。但是我想到他工廠在這邊,也沒往別處多想。

那時候我只有玩QQ,微信是沒有出來不知道我還是沒有下載,忘了,反正一直在QQ上聊天。

過了兩三個月吧,見他沒有還錢的意思,我憋不住了,在QQ裡向他提出了叫他還錢。

我說我看到你被追債,又是高利,不忍心,才借錢的,又不圖你什麼,本來說好一個月就還,結果兩三個月了還不還我,到底啥意思?

然後他就說他還在老家,然後各種理由的推脫。

我就跑到了他之前的工廠,一問才知道他因為欠了很多人的貨款,廠子早已經抵押給別人了!

我又打電話給他,他才承認是有這麼回事,但是過段時間會籌到錢,先還我,叫我不要擔心!

然後又是等。又是各種理由!……

到現在電話也換了,QQ也早就拉黑我了……

我也不可能為一萬塊錢去他老家去找他,況且他老傢俱體什麼地址我都沒有!

只有自認倒黴了!


阿虎在深圳


這樣的事多,不是親戚朋友那能借錢給他,我有一個朋友,借我一年工資,好幾年不還,也沒有要還錢的現象。那年我做了房子,手裡緊點,剛好碰見他,向他討要,他笑著對我說:莫開玩笑,你還差我這幾個小錢,我都想再同你借萬把,看來我這次不好再開口了。唉,真是哭笑不得。錢算了,朋友也設了。


樂康馨


沒辦法,只能去法院起訴,但是起訴也非常不容易,錢少就不要起訴,一萬兩萬的送禮都不夠,我是親身經歷過的,如果他欠你十幾萬以上,拿出一半給辦案人員,事情會很快解決,如果錢少,就吃個啞巴虧算了,就算有理,不送禮也不行,拖死你。送禮的環節很多,起訴打官司得送禮,到了執行庭更要送禮。


清心如水897


朋友借錢不還,該如何走法律程序?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合同有管轄約定從約定,無約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相應的證明材料、並預交訴訟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貨幣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訴借款方當事人。


何老說事


你問朋友借錢,能不能借到錢,考驗朋友與你的關係有多好;到時候還不還錢,考驗你的人品好不好。

實際上對於借錢不還的人,你就不要再相信了,沒有必要再去做朋友。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你要是借朋友的錢到時候不想還,那個朋友在你心裡肯定是沒有多重要。

既然這樣的話,那該咋地就咋地,要回你的錢就是了。


平淡有趣


老祖宗有句話,親兄弟 明算帳,是朋友的關係越好,千萬別跟錢扯上關係。

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了,直接跟他挑明,錢少的話就不要了,他不要臉,你也別給他臉,天天去他家,不給錢就吃住在他家,讓他父母知道.不給錢就吃住在他家,制止他還錢給你有證據的話,直接找律師起訴他。


律師呂一


你應該想明白一件事,不管以前如何,現在的他沒有拿你當朋友,你不能用處理朋友的問題處理跟他的關係。

現在應該能和他聯繫上吧,叫上你家裡的其他人,你的親戚,過去讓他把欠條簽了,這個必須得有,隨便約定一個近一週或者10天左右的時間,讓他還你錢。就說你從你親戚那也借錢了,也還不上。

等拿到手續以後,等到到期以後就去法院訴訟他,給他列入失信人,讓他明白你也不是那麼好坑的。必須給這樣的人一點教訓。


楊楊灑灑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這樣你真正的認識了這位朋友,不再把他當成自己的朋友;吃一次虧,長一次智。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就會小心處理,要感覺友情值不值得借。


翹楚商道


私底下借出去的錢,就當潑出去的水,回不來是正常,回來是難得。

把別人當好朋友,才會借給他錢,借不借是你的事,還不還是他的事。不用覺得他故意不還,或者被坑了,除了影響心情,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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