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1、本文以當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境內歷史為主,輔助周邊國家歷史,敘述德國曆史
上的政權王朝。
2、對於德國史前史及法蘭克王國之前日耳曼部落、斯拉夫部落等歷史,包括很多
地區史的前期,由於史料收集原因等,無法系統列出該地統治者,本書不再列出,僅列出收集到資料所列的最早時期。
3、神聖羅馬帝國在歷史上實際囊括了整個中歐地區,包含了今天的瑞典、丹麥、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列支敦士登、法國東北和東部地區、意大利北部地區、
瑞士、奧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蘭東部和北部、斯洛文尼亞、克
羅地亞等地區。帝國擁有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部分或者全部,書中無法將歷史上的
神聖羅馬帝國疆域全盛時期的所有政權王朝都羅列,只能擇要列出,但涉及到這
些地區歷史。
4、神聖羅馬帝國列出了帝國行政機構(主要是帝國首相、帝國議會、帝國法院簡
介)、大主教和主教轄區目錄;帝國行政區由於資料限制,無法列出各個行政
區的歷任最高行政長官,僅列出各個行政區成員國名錄。
5、選帝侯國作為單獨章節列出,選帝侯是德國曆史上的特殊現象,列出選帝侯制
度和邦國世系;很多邦聯成員國都是幾大選帝侯國的支系,全部在此列出。
6、神聖羅馬帝國等級成員、統治機構中諸侯院的邦國名錄、大主教和主教轄區的
教會國,均依據《德意志史》(第2卷下冊)著作附錄摘錄。
7、歷史上屬於神聖羅馬帝國疆域內具有影響力或重要的世俗諸侯國、教會國、公
國、伯爵領地等世系均依據《德意志史》(第2卷下冊)著作中附錄羅列名錄擇
要列出。這些邦國世系,足以方便學習德國曆史。
8、神聖羅馬帝國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條約》後分割成314個邦國、1475個騎
士領地。這1785個領地彼此犬牙交錯、紛繁複雜、分割合併經常,德國曆史學家也無法全部梳理清楚,加上史料記載等原因,根本無法全部列出世俗諸侯國、教會國、修道院、自由市、騎士領地等世系,只能選取重要和有影響力的諸侯國。選取時主要考慮了以下因素:
(1).帝國議會里世俗諸侯分會和教會分會佔有投票權席位邦國和教會國全部列出;
(2).組成萊茵邦聯、德意志邦聯、北德意志邦聯、德意志帝國的成員國全部列出;
(3).曾經長期在帝國境內,後脫離或者被領國佔領的邦國和教會國選擇列出;
(4).歷史上重要性強、影響力大、領土面積相對較大、人口較多的邦國和教會國;
9、世俗邦國中有主系和支系之分。很多成員國是該家族主系邦國的支系領地,這
些支系領地邦國的世系在主系中列出,不再單獨列出,查閱時注意。
10、表中世俗諸侯邦國列出全部主系和支系,教會國列出全部主教和大主教(下限至
1806年),自由市由於資料收集原因無法列出具體歷任市長(統治者)僅存目參
考。騎士領地數量龐大,支系繁雜,無法收集資料,不再列出。
11、無法收集資料的邦國、教會國等,僅存目參考。
12、帝國境內重要家族簡明列出統治年代;哈布斯堡家族作為帝國重要家族,單獨作
為章節列出。
13、勃蘭登堡選帝侯國及其霍亨索倫家族,在近代統一德國的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做為單獨章節列出;同時列出家族支系領地、條頓騎士團總團長、普魯士地方
史和勃蘭登堡選帝侯國曆代領土擴張簡表。
14、近代萊茵邦聯、德意志邦聯、北德意志邦聯和德意志帝國時期,列出邦聯元首、
政府首腦、議會主席及組成邦聯的成員國名錄。
15、近現代時期,列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首相/總理),政府部門重要的財政部長、
內政部長、外交部長,立法機關的國會主席、軍事指揮機關的國防部長、參謀部
長等。
16、納粹德國曆史距今較近,詳細列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政府部門各部長、國
會主席、軍隊統帥和參謀長、黨衛軍及秘密警察總部首腦等。
17、二戰德國戰敗,被盟國管制和分區佔領,以後又成立東、西兩個德國。盟國管制
司令部歷任主官列出,東德單獨列出,西德和統一的德國並行列出;柏林市列出
東柏林和西柏林地方各自歷任市長。
18、奧地利當今雖然是獨立共和國,但是由於歷史上一直是神聖羅馬帝國的重要組
成部分,也是哈布斯堡家族的直轄領地,做為單獨章節列出,同時列出奧匈帝國
行政轄區內王國或州長,便於參考。
19、德國曆史上很多著名家族,其領地橫跨多地。簡明列出重要家族的統治地區和
統治時間,方便參考。
20、統一和分裂時期政權的旗幟、紋章、人物肖像、宮殿等圖片類,不再列出。
21、國內德國史研究機構及學者單獨列出,方便參考和研究方向。
22、《黃金詔書》和《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對德國曆史產生深遠影響。國內關於兩
項條約中譯本不易尋找,也很分散。為了研究方便,特附錄於後,便於參考。
23、資料下限時間:大多數世俗諸侯國、教會國的下限時間為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
解體為止。個別諸侯邦國下限在1918年德意志帝國滅亡,或至今為止的繼承人出
生。近現代政府部門資料下限為2020年。
說 明 二
1、依據帝國議會分院排列,即選帝侯院、世俗諸侯分院、教會分院、帝國城市的
順序分列章節。
2、選帝侯院中,將曾經是選帝侯的所有14家邦國全部羅列出來,後面有很多邦國是
該家族支系,需要從原文中尋找,不再單獨列出該公國。
3、世俗邦國和教會國均以1755年為界,分列出全部擁有投票權的邦國和教會國。
擁有集體投票權的邦國和教會國擇其重要列出,排列其後。
4、帝國曆史上重要邦國僅列6個,其他做外國處理,不再列出。
5、有簡介的儘量列出該公國簡介,無法列出的不再列出。
6、關於字母字符解釋(略)
7、關於翻譯問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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