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兩套賬老闆逃稅50餘萬就被判刑,如何做到對內標準,對外安全

企業有偷稅行為的,總經理、財務總監、會計都會被判刑!那麼老闆及財務人員必須要學會如何防範風險、不踩法律紅線,保護好自己。

兩套賬老闆逃稅50餘萬就被判刑,如何做到對內標準,對外安全

老闆越不懂財務,缺乏財務意識,沒有財稅基礎,擔心聽不懂,用了大量的企業損失來買單。

再看看現在稅務主管部門不用去企業可以掌握企業內部消息的如下:

1、金稅三期,能夠清楚的看到企業進來多少貨物、銷售了多少貨物、倉庫中還剩餘多少貨物,你還敢存貨賬實不符嗎?

2、發票進銷比對,進的什麼品名就要開具什麼,你還敢存在進銷商品嚴重背離嗎?

3、新版開票系統,防偽開票系統中的銷售額要與納稅申報表中的銷售收入進行數據比對,你還敢少報收入嗎?

4、大額交易款項必須公對公打款,你還敢私設個人賬戶嗎?

5、金稅三期新的個稅申報系統,設置了企業端與稅務端,全面監控兩處以上取得收入的個人所得,你還敢從多家單位有收入了而不申報個稅嗎?

6、長期零申報、欠稅逾期未繳、公司非正常、開具發票後作廢、公司停止營業後不註銷,等等以上情況你將會被列入“黑名單”,一處違規將處處受限,你還敢不守法經營嗎?

7、《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務均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統一登記核算,不得違反《會計法》與《稅法》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進行登記核算,情節嚴重的將承擔刑事責任,你還敢設置多套賬嗎?

被告人許某某(會計)犯逃稅罪

一審刑事判決書

公訴機關: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許某某

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許某某在平頂山市三香陶瓷有限責任公司擔任會計期間,受該公司總經理黃某某(已判刑)和財務總監張某某(已判刑)指使,設立真假兩套公司財務賬,而該公司做的真賬是公司真實反映生產、銷售情況,公司自己看的,假賬是應付平煤檢查及新華區國稅局檢查用的,假賬是隱瞞了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向國稅部門申報也是按假賬申報。

在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隱瞞主營業務收入79萬元(含稅),少繳增值稅45萬元,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間,隱瞞主營業務收入20萬元(含稅),少繳增值稅11萬元,以上共計少繳增值稅56萬元。

為證明上述事實,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宣讀了被告人戶籍信息、歸案情況說明、證明。

據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許某某偽造記賬憑證少列主營業務收入,少繳應納稅款達50餘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逃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請求在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之間依法判決。

被告人許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逃稅罪的罪名和事實無異議,並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本院認為:

被告人許某某夥同他人採取隱瞞、偽造記賬憑證少列主營業務收入,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巨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逃稅罪。

判決如下:

被告人許某某犯逃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已繳納5000元)。

那麼,面對國家越來越嚴格的監管方式,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作為管理者應提高企業工作和管理的規範性,只有規範了,企業才能走得更遠,更好!企業想進一步規範操作,降低稅務風險,不妨關注我,後期我會分享更多如何合理避稅和規範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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