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為人員流動架起便捷橋 廣西社保關係轉移最新政策解讀

為人員流動架起便捷橋 廣西社保關係轉移最新政策解讀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就業形式的變化,人員流動就業已成為常態,參保群眾跨統籌地區、跨省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的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參保人在區直單位之間流動,是否需要辦理社保關係轉移?之前在區內其他市、縣社保局參保,現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的,怎麼辦理關係轉移?社保關係轉移之後,社保卡是否需要重新辦理?……日前,記者專門採訪了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及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並請其對百姓生活中常見的這類社保關係轉移接續問題作了詳細解讀。

區內:異地辦理,需出示繳費憑證

原本受聘於某區直單位的李先生,在今年3月份辭職。隨後,他被另一區直單位聘用。在工作單位轉換之後,自己的社保關係是否需要轉移,李先生很是困惑。

這也是不少職工在區直單位之間流動的一大困惑。針對這一情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社保關係不需要轉移。

該負責人表示,區直單位的職工均是在同一社保局進行參保,也就是說社保關係都是在同一統籌地區內,如參保人在區直單位間進行工作流動,只需告知現單位社保業務經辦人,用原參保的個人參保編號續保即可。

“若參保人在區內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社保關係轉移流程就得視具體情況而定,但辦理的手續並不繁瑣。”該負責人說。

其一,如之前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現在區內其他市、縣社保局參保的個人,根據規定,在辦理社保關係轉移時,共有以下4個步驟:

確認落實已停止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且無欠費;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自治區社保局打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憑證》(有養老保險手冊的需出示手冊);

攜帶《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轉入手續,填寫提交相關表格,由新參保地社保局與自治區社保局對接辦理;

自治區社保局收到新參保地社保局《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申請表》(下稱《申請表》)或《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下稱《聯繫函》)後,生成《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下稱《轉移單》)《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下稱《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郵寄到新參保地社保局。

其二如之前在區內其他市、縣社保局參保,現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的個人,在辦理社保關係轉移時,需要以下3個步驟:

一、確認落實已在自治區社保局正常參保繳費;

二、攜帶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養老繳費憑證》和《醫療繳費憑證》到自治區社保局開具《申請表》及《聯繫函》,由自治區社保局與原參保地社保局對接辦理;

三、原參保地社保局收到自治區社保局出具的《申請表》及《聯繫函》,辦結《轉移單》《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寄至自治區社保局。

跨省:轉入辦理,要符合相關條件

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日益要求勞動力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人力資源的不斷優化配置。在這一新形勢下,不少參保人員到桂就業,社保關係跨省轉移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那麼,現在我區參保、之前在區外參保的個人,怎麼辦理關係轉移,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具體怎麼操作?

自治區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男性不滿50週歲、女性不滿40週歲的;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符合條件的跨省流動就業參保人員,可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在我區正常參保繳費;

攜帶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養老繳費憑證》和《醫療繳費憑證》到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開具《聯繫函》,由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與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對接辦理;

區外原參保地社保局收到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聯繫函》,辦結《信息表》和基金劃轉手續,並將資料寄至廣西新參保地社保局。

提醒:轉移辦理,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保人在完成了社保關係轉移之後,社保卡是否需要重新辦理,也是百姓關心的一大問題。

對此,自治區社保局負責人表示,原在廣西區內參保,現將社保關係轉移到廣西區內其他地區繼續參保的人員,不需要重新辦理社保卡,持本人身份證和原社保卡到新參保地社保局辦理異地社保卡激活手續即可;原在廣西區外參保、轉入廣西的,則需要重新申請製作社保卡。

根據規定,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可以請人代辦。辦理前,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委託書一份(委託人簽字按手印)。

在辦理社保關係轉出原參保地社保局時,如發現本人有多個社保賬戶,參保人需先到原參保地社保局辦理合並社保賬戶手續,再辦理轉移業務。

來源 | 廣西日報

作者 | 羅 琦 張紀發 武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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