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明清時代的“總兵”到底是多大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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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漢語裡,總,有"為首的,最高的"的意思。那麼總兵,從字面上理解,就是軍人中為首的那位。

總兵最早出現在明朝,它一開始只是一種差遣,不常設,也沒有固定的品級以及固定的兵員和編制。比如國家遇上戰事,需要派一個將領帶兵打仗,那這個被派出的將領就佩將印出戰,稱之為總兵,也就是這支軍隊的總負責人。作為臨時性的差使,任務完成之後,該將領交還將印,除非有特別的提拔或降職,否則從哪裡來還回到哪裡去。

在明朝,總兵數量很少,全國不過二十個左右,職高權重,相當於今天的戰區司令級別。

到了清朝,總兵的地位有所下降。清朝時,地方上的綠營兵權掌控於總督和巡撫手中,總督和巡撫都是文官,一般都要在中央政府兼任一個兵部侍郎之類的榮譽性職務。他們手下具體管理軍隊的是提督,提督相當於省軍區司令(當然,當時是沒有大軍區或戰區 這個設置的),提督次一級的則為總兵,總兵為正二品。

總兵統領的軍隊,多少不均,懸殊極大,最多的可達15000人,最少的不過千把人。所以,這時候總兵的品級雖然也不低——正二品,知府也才四五品,但權力並不算大。整個清朝大多數時期,全國的幾十萬綠營軍有多達幾十個總兵。用今天的情況來比附,大概相當於一個軍長。只是所管部隊遠遠少於今天的一個軍。

在清代,綠營兵常以鎮為基本單位,而鎮就是一個總兵的統帥隊伍。鎮以下的單位還有協、標、營、汛。總兵下面的官佐還有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等。


聶作平


總兵是明朝衛所軍制度的特殊產物。有點類似於現代軍分區的司令。一個總兵掌控的武裝力量總數從12000人到18000人不等。這是明朝一個建制戰鬥部隊的最少編制。

明軍的採用的是衛所軍制度,以一個千戶作為城池駐軍的最小單位,大約是935人~1290人左右,這是駐防城池的最少兵力。明軍一個衛大約下轄3~5個所,總兵力就是2800~6000人左右。這是明軍最少的作戰部隊,即相當於現在的戰鬥旅。而一個總兵手底下可以有三個衛的兵力。比如我們常說的朵顏三衛,實際上就是一個總兵所管轄的所有兵力。

明軍的衛所軍是屯田軍,這種部隊是需要自己解決給養問題的。所以明軍總兵一般會保持一個至少一直滿員戰鬥衛,也就是快速反應部隊。兩個非滿員的屯田衛,戰鬥衛有5個滿員千戶所5000~6000人左右,一般要承擔正常的城池駐防任務,不需要參與日常的軍資生產。而其他的兩個屯田衛則會經常性缺編,往往只有3個千戶編制的部隊,而且人員也不滿員,人員只有兩三千人而已,這些人平時不參與守城而是要去種田種地組織生產,服徭役修築工事。一旦發生戰爭,則戰鬥衛會被抽掉出去戰鬥,屯田衛則歸建守城。


優己


好問題。不同時期總兵的地位差別特別大,我就來梳理下明清總兵地位變化的歷史吧。

我就按照前人成果來梳理一下總兵地位變遷史。

1、明初征伐體系的總兵

明初高級武將出徵,會有某某將軍總兵官之稱,其下有副將軍、參將。都督府的勳貴帶領衛所抽調的部隊犁庭掃穴,事畢各歸。後來明武宗也掛將軍總兵號親征,也可以理解為這種體系的變態迴歸。

這時候的總兵權力極大,威望也很高,大致和唐初侯君集、清初親王領兵一個概念。

到了後來,王驥、王越等文官以參贊、總督身份統兵作戰。後來更是兵部堂官領兵出征。再後來中樞派遣重臣專征:經略。這就是文官征伐體系,此下總兵就成了配角,比如薩爾滸之戰就有六個總兵。

(推薦精讀幾遍,明代軍事研究繞不開的)

2、鎮戍體系下的總兵

朝廷派勳爵到地方“訓練兵馬、領屯田”,而且全國越來越普遍,逐漸就形成了鎮戍總兵制度。

隨著文官地位的加強,對應的就是武官地位的衰微,總兵的地位逐漸下降。而且隨著危機擴大,軍政越建越多,如宣大總兵分成了宣府、大同兩個總兵,內地也陸續設立軍鎮,大致在20鎮上下。

到了崇禎時期,遍佈危急,為了促進各地防禦作戰,遍設總兵,運河沿線有四鎮,京畿有錦州、寧遠、山海關、三屯營、密雲、昌平、通州、天津、柳溝、保定、宣府、大同、山西13鎮。到明亡的時候已經有了四十鎮。總兵也就有爛化的趨勢。

而且明末還設置有練兵、援剿、團練總兵,使總兵數量更多。

(好書)

3、總兵(鎮)到提鎮

明清之際,總兵數量繁多,而且為了招攬對方,更會給總兵職銜,基本是遍佈總兵。一度達到八十個之多。如此大的數量,自然不可能單列調度。所以在其上就有了提督。提督的地位大體相當於明中葉的總兵。如此提鎮體系形成。


這大體就是總兵地位演化史。其實在中國古代諸多官職都是這麼演化的,總兵並不特殊。

(這書裡已經說得很清晰了)

ps:大清其實在關外就各種使用總兵名號,甚至分為幾等,漢軍沒設置旗的時候一直稱為總兵官。這也屬於征伐體系的總兵官。

參考文獻:

李新峰《明前期軍事制度研究》

肖立軍《明代省鎮營兵制與地方秩序》

劉洪傑. 順康兩朝的提鎮[D]. 中央民族大學, 2006.

閻步克:《中國古代官階制度引論》


一枚明粉


  總兵一職在明初並非定職,一般是有戰事則以公侯或地方都督為總兵官統兵出戰,戰事完畢繳還印綬,可稱一軍統帥。明末朱國禎《湧幢小品·總督總兵》卷八載:文臣稱總督,武臣稱總兵,皆是虛銜。總兵之名見於元末,國初因之。

  可見總兵在明初只是一種差遣職務,無固定品級,也無定員。到明成祖時期,開始設置專職鎮守一地的總兵官(《大明會典·兵部九》卷126: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設官統兵鎮戍。其鎮一方者,曰鎮守……其總鎮,或掛將印或不掛印,皆曰總兵)。但“總兵”正式定名則是在明英宗正統年間,並有副總兵。

  至明末,總兵已經是明帝國的高級將領,全國的總兵不過二十人左右。大致相當於今天省軍區司令。比如被袁崇煥斬殺的毛文龍官職就是平遼總兵官。

  入清後,最初總兵無定品。直到乾隆十八年才正式給總兵定品秩,為武職正二品。京師步兵營有左、右翼總兵,為步兵統領佐官。地方綠營設提督軍務總兵官,簡稱提督,也稱軍門,提督以下設總兵,也稱鎮臺或總鎮。清帝國在全國設置總兵定員八十三名,其中陸路總兵七十名,水路總兵十三名,統轄614防營計約六十餘萬兵力。

  清代總兵大致相當於現在省武警總隊總隊長,正師或副軍級。

  由此看來,總兵從明初作為臨時任命的一軍統帥,到明末變成鎮守地方的高級軍職,到清朝演變為地方軍區的第二層次軍事首長。


趙燕雲


要知道明清時期的總兵是多大的官,就得對明清時期的軍隊建制有所瞭解。清朝入主中原後,綠營的軍制基本上是沿襲明朝的軍制。所以探討清朝總兵在綠營軍中的位置,便可知道總兵的地位。

清朝的綠營軍是分省建制的,他們分別在各個行省內的各州縣佈防,中央亦沒有設立統帥機構。這些分佈在各行省的綠營由總督轄制,提督直接統率。若該行省沒有設立總督一職,則同樣不設提督,而由該省的巡撫兼任提督。

各省綠營軍又分為陸路和水師,二者的建制和設官基本相同。以陸路的綠營軍來說,各行省的綠營軍分為若干個“鎮”,各個鎮的統率官就是“總兵”。鎮以下又分別設立“協”、“營”、“汛”。

綜上可知,明清時期的總兵在綠營軍中是僅此於提督的職位。清代的提督是武職一品官,為各省綠營兵之最高統率,與督、撫並稱為封疆大吏。在某種程度上相當於今天的軍長,與省長一樣同屬於正部級幹部。那麼僅此於提督的總兵,自然也就相當於今天的師級幹部了。


與書居


剛去找了些資料,沒什麼特別權威的資料,就按照自己的理解隨便答一答,如果有疏漏,敬請諒解。


首先要說,總兵,其實是一種軍事職務,中國歷史上比較早就形成了銜(爵)、職相分離的官場體制,比較大路的官銜從正一品到從九品都有,爵位則是從王公侯伯子男……而具體到軍事中,個人以為,總兵算是前線帶兵征戰的前敵指揮一類的要職,軍事體制中,比較高的職務基本上就是兵部尚書,或者也可以說是秦漢時的大將軍、大司馬,宋朝時的樞密使、明朝時的五軍都督府;而比較低的就多了,比如什麼雜號將軍、副將、守備、千總等等……


顧名思義,總兵,就是士兵中的老總(是不是覺得跟解放戰爭時期彭老總賀老總陳老總有點像?)有宋一代武將,以節度使、經略使、指揮使、兵馬都監……尤其是宋祖趙匡胤立下了“崇文抑武”的主旋律,等到了元末明初朱元璋旗下戰將如雲,重八老兄就創造性滴設計了“總兵官”這麼一個武將官職,說白了就是個臨時工,比如上到徐達常遇春,下到沐英馮勝,都可能是某次戰役的總兵官,戰鬥結束回朝將兵符交還。


或許是借鑑了宋朝的傳統,明代兵制,練兵與統兵分離的很厲害,五軍都督府-衛所-指揮司,這是軍隊的日常架構,需要派兵出站時才臨時性派遣統兵武將出任總兵官……


但有明一朝來自塞北威脅不小,中後期倭寇擾邊,末期又碰上女真和農民起義,所以尤其是邊鎮漸漸形成了固定任職的總兵官,明朝時的那些名將,比如戚繼光、李成梁,包括被督師袁崇煥斬首的毛文龍,都是總兵職務……


要說明的是,總兵的級別可不低,標準的正二品官。但是呢,袁崇煥奉旨督師遼東時的全部職務是“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鎮行邊督師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兵部尚書是虛職,本職是右副都御史,督師是派遣職務,由於袁崇煥並沒有內閣大學士銜,所以這個級別最多也就是從一品,但毛文龍可不光是總兵官,他還掛了“左都督”的虛銜,這可算是明朝軍方的最高職務了(兵部尚書屬於軍政體系),標準的一品官……但袁崇煥還是果斷殺之,連到北京請個旨的形式都不用走……這其實也說明,在宋明崇文抑武的文官主導的體制下,武官的生存空間並不算大……


明朝總兵數量並不多,大概20幾個,級別雖高,但實際的權力上卻是受制於總督、督師和經略這些朝廷文官大員。反倒是明滅之後,以左良玉、高傑為代表的幾大總兵實力膨脹,地位也變得尊崇,只可惜在滿清的兵鋒之下,一觸即潰,不值一提……


清朝官制基本上沿襲明朝,所以總兵依舊存在,不過數量一度漲到了73個(陸路60、水路13),所以含金量有所貶值,雖然仍然保持了正二品,但地位有所下降,因為清朝又格外強調了“提督”的作用,這提督本來也是個臨時官職,名字就叫“提督某省軍務總兵官”……但在清朝時卻升格為掌握一省軍事的最高主官,一般情況下,清朝會設置12個陸路提督(3個水路提督),總兵就此成為提督的部下,比如臺灣總兵,就歸屬福建提督管轄……


從清朝官制來說,軍事方面的封疆大吏大體上包括了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等級別,其實總兵要說是封疆大吏已經有點勉強了。


總督的地位無疑最高,大多數情況下清朝共設八大總督,每個總督管理幾省的軍政民務,側重管軍,地位應該是至少相當於1949年前後的大軍區;巡撫其實跟總督名義上沒有隸屬關係,只是巡撫的管轄範圍要比總督小得多(一般每省都會有一個巡撫),但是考慮到總督往往加掛兵部尚書或左副都御史銜,級別上可能會比巡撫高一級,如此而已。以如今的官制來類比,巡撫大體上相當於如今的省級主官。


如果說巡撫主管民政(其實也有權干涉軍事),提督則無疑是軍事主官,清朝的軍隊分為八旗(滿族人)和綠營(漢族),八旗分駐各大城市,主官一般都是“XX將軍”,如吉林將軍、寧古塔將軍、杭州將軍等等。這些將軍悉數由滿族人出任,級別極高,不亞於總督……


而提督則多半是綠營官職,也就是說,提督就是漢軍八旗在地方的最高武官官職,雖然是正二品,但地位卻並不算高,類比如今的官制,大體上相當於軍長。但是總兵手裡的兵額有限,清朝時期的總兵大概也就是兩三千人,袁世凱天津練新兵改軍制,總兵被定為協都統(少將軍銜),當時新軍的鎮相當於後期的師編制,但當時清未一個省才編一個鎮,或連一個鎮都編不足,提督才能指揮一個鎮,總兵只能指揮一個協(旅)。總兵地位之尷尬,可想而知……


最能說明這一幕的,莫過於曾國藩鎮壓太平天國時,據說老曾最牛逼的時候,軍帳中替他看門的,都掛著總兵銜……


搬不動的小強



總兵一職,明清二朝皆有。明自太祖朱元璋開始便以總兵職授於出戰之將官。如徐達、常遇春、藍玉、以及建文朝與燕王朱棣軍對擂,打起仗來形若臥底內應的李景隆等人。此軍職在明朝屬非常設應戰型職務,一到戰時,將官憑總兵印去領到兵員,方可出戰。

到了正統朝以後﹐邊境狼煙四起﹐總兵逐漸成為常設軍職,其掛印將官稱為將軍。如雲南總兵叫徵南將軍﹐遼東叫徵虜前將軍﹐交趾的戍邊總兵叫副將軍等。那個時侯,總兵的權力還是蠻大的。

但到明中至明末之時,因內閣權力漸漸如日中天、炙手可熱,文官集團在明朝政冶架構中的份量上升,再加上承平日久。出現了以文制武﹐重文官﹐輕武職的現象。總兵的政冶地位開始顯著下降。總之,大明總兵的權力曲線在有明一朝是一條漸降的曲線。

由因應戰況、臨時掛帥的勳貴武將充當的一軍統帥,漸因邊情頻變成為常設的鎮守一方的將帥,後因文官集團的壓制,權力和地位是步步走低。 如明末毛文龍做為一名持節的從一品左都督平遼總兵,要受正二品的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的文官袁崇煥的節制,不得不說是武將的沒落;



又如抗倭名將戚繼光總兵。他曾向朝廷建議,將北方各鎮的十萬名士兵交由他訓練三年,保證能將他們訓練成大明勁旅。由於皇帝和文官集團對武官的忌憚和壓制,此議遭到了文官集團的一致反對。戚不得不用賄賂買通內閣首輔張居正,在張居正的大力干預下,最後也僅允許戚繼光將浙江招募的戚家軍軍士二萬人調到薊州。這一舉措在當時已是極為罕見的破天荒之舉,訓練十萬兵士之舉卻無疾而終。

及至清朝,沿用明末軍制,軍權鹹歸為巡撫、提督之類的文官統領。而總兵官一般最高為正二品,實際上也無定品。總兵因為要掌管打理本鎮軍務,所以也叫“總鎮”。總兵也由文官調度節制。清朝總兵為綠營兵正(漢兵),不轄八旗兵。統轄兵員多寡不均,多至15000名軍士,少至幾百、上千名軍士,統共83名總兵統轄中國十八省614防營約63萬兵力。

到了清末,海軍做為一個軍種已正式進入各國軍隊的行列。清軍也建有北洋水師等海軍部隊,故那時,總兵又分陸路總兵和水路總兵兩種,如北洋水師設左、右翼總兵,各統鐵甲艦為領翼隊長,即水師提督在戰時作臨時委派之時,充當各分隊之旗艦,指揮本分隊配合主力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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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兵這個官職是朱元璋剛剛開始起兵造反的時候專門設置的,大家所熟知的藍玉, 常遇春等人都幹過總兵,一開始這個職位並不是常設的,正常情況下都是臨時任命一個人去作為一軍的統帥,被稱為總兵。後來隨著歷史的發展,明朝規定凡天下要害之地,皆設總兵,這些總兵有的會掛將印有的不掛將印。

也有歷史記載,在元朝末期的時候就有總兵。在明朝中前期的時候,總兵的權利是相當大的,在那個時候的總兵個別是一品武將,大多數是無品級,即使無品級在朝廷中是很大的官。隨著歷史的發展,到了明朝的末期皇帝實行的是以文制武,這個時候總兵的權利下降,這個時候的總兵即使是正一品的武將,可是權利不如從一品的文官,這也說明了武將的沒落。

其實說白了總兵的權利有多大,還是看皇帝的心思,即便都是一品大員可是權利還是有所不同的,簡單的解釋明朝時候的總兵,權利是這樣發展的,期初總兵就是臨時任命的一方統帥,權利很大,中後期,總兵成了重要地方的常設軍職,在他統帥的地方,毫無疑問權利非常之大,總的來說,明朝時期總兵的總數量不固定,明末只有二十個總兵,分散在全國各地,正一品武將,又是一方大員,官職是很大的。

清朝的時候總兵,屬於正二品,官職相對於明朝有所不同,明朝末期的時候總兵僅僅只有二十個,而清朝的總兵卻有八十三個,平均每個總兵大概管一萬人左右,他們受提督統轄,管理自己轄區內的軍務,在他們下面還有副總兵,參將等職務。

明朝時期的總兵只有個別有品級,基本都是無品級,清朝時期的總兵全部是正二品。總兵在明清時期都是很大的官,即便明朝時期總兵沒有品級,可他也是一方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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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總兵主要分為征伐總兵和鎮守總兵兩大類,征伐總兵非正式官名,主要是臨時派遣性質;鎮守總兵則是負責節制轄區內都司兵馬、處理本鎮防務,增援相鄰防區、報告軍情、處理司法、馬政等事務,其職權與地方巡撫相似,地位顯赫。

清朝的總兵則是綠營兵武官,負責一個省份一個鎮的綠營兵。其官階為正二品,比從二品的巡撫略高,受地方提督節制。總兵轄兵,視駐地,統轄兵員多寡相差甚多,多則上萬,少則數百。其權力和地位與明朝時期相比,大大下降。

以山東為例,明朝時僅設置了一位山東總兵,其稱謂則經歷了登萊總兵—登萊副總兵—山東總兵等稱謂上的變化,其駐地也由登萊到臨清—兗州—彰德—安東衛。總兵是中央委派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清朝時山東則有三位總兵,登州鎮總兵、兗州鎮總兵、曹州鎮總兵,統歸加提督銜的山東巡撫節制。


老照片


總兵是明代設置的官員名稱,屬武將。最初設置總兵一職實在明洪武年間。並非為常職,也無品級。明朝吸收歷代王朝的兵制特點,加以總結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衛所制度,衛所制度是一種從中央到地方的軍制,它“外統于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從中央到地方進行劃片管轄。而總兵最初只是地方官吏與藩王就地兼職。後來逐漸發展成為獨立為高級武將,直到明朝末年全國總兵人數不超過二十人。此時明朝總兵一職已然成為高級將領。大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

從時間上來講,總兵一職基本貫穿了明朝的歷史,而且對於後來的清朝也有很大的影響。“清承明制”清朝是少數民族入主中原所以在很多方面都繼承了前朝的定製,有清一代,總兵人數大致維持在八十餘人。比明朝人數上多一些,此外在品級上設為正二品,也應屬於一方大員了。小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

而明朝時總兵成為常設一職後,中央政府為防止地方武將專權,形成地方割據勢力。明朝規定如遇戰事,政府下派巡撫參與日常的軍隊訓練與管理。而且總兵之下還設有副總兵、參將、遊擊將軍等職務。形成一整套兵制等級體系。

比如大同總兵在明代為九邊之甲,控塞扼垣,悍蔽京師,戰略地位十分重要。洪武二年二月己巳,徐達“遣都督同知張興祖將宣武,振武,崑山三衛士鎮守大同。”這是將臣鎮守大同的開始。洪武三年正月丁巳,置大同左右二衛。洪武四年正月置大同都衛。洪武二十五年八月,代王桂就藩大同。永樂元年三月庚辰,命江陰侯吳高鎮守山西大同,節制山西行都司。所謂山西行都司,治所就在大同。自永樂以後大同總兵官成為定設。嘉靖朝處於明中期,歷時四十五年,處於南倭北虜的內外交困中,北邊形勢嚴峻。蒙古俺答崛起於宣大邊外,連年內犯,對明王朝形成了很大威脅。為此明王朝上下不得不整頓邊防。總兵官作為領兵打仗的最高武官,其作用在邊防戍守中尤為關鍵,但是嘉靖時期大同總兵官又受總督、巡撫、各監察御史的節制,因此其地位十分低下。



明代兵制,大同又是九邊中一個較為典型的切入點。大同作為九邊重鎮之首,承擔著保衛北部邊防,守衛京師的重要任務。從軍隊數量上看,大同邊兵佔有相當大的數額。從兵制上看,明初鎮守總兵官主要設立於北邊,朱元璋稱“重兵之鎮,惟在北邊”。[60]從國防地位上看,明代大同邊兵擔當著保衛明王朝北邊安全的重任,在明代中後期實為國防力量的中堅。從軍餉上看,大同邊兵消耗了明王朝相當數量的財政收入,藩王祿米和邊兵軍餉的沉重負擔幾乎拖垮了明王朝,因此九邊與明王朝的盛衰關係密不可分。嘉靖朝處於明朝中期,歷時四十五年,處於南倭北虜的內外交困中,北邊形勢嚴峻。雖然嘉靖朝大同總兵地位低下,權限受到文官集團的制約,但仍應該肯定他們在邊鎮戍守中的重要作用。史書記載大同總兵帶領著士兵修築了大量的邊堡和邊牆,這些工事往往是與北部沿邊的險要山勢相結合的。如嘉靖十八年,大同修成弘賜堡、鎮遠堡、鎮虜堡、鎮河堡、鎮川堡。其中弘賜堡周“三里五分,高二丈五尺,厚二丈五尺”。[61]這些防禦工事在堅船利炮未利用的古代戰爭中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依靠這些數丈高的邊堡和邊牆,不用說是蒙古騎兵,就是步兵也難以逾越。嘉靖時大臣席書就認為武備乃是“城堡、兵馬”。至今大同的城牆規模也基本修建於嘉靖時期。大同總兵負責全鎮防務,既為一鎮主將,所以不管本鎮哪裡出現警報,都要親臨前線指揮御虜殺敵,衝鋒上陣、為此血灑疆場。大同總兵是大同軍事防務的基礎力量,同時也是保衛大同鎮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第一道保障。對嘉靖年間大同總兵官的考證是研究嘉靖朝大同軍事防務的基礎,同時也是明代大同地方史志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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