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 我所向往的俠士

不求連城璧,但求殺人劍。

我覺得俠士是這樣:,一束長髮,一襲白衫,揹負長劍。來去如風,不拖泥帶水。更多的時候是在高山幽谷,獨自面對天地。彷彿有所思,無所盼。這就是俠士的外在形象,而俠士的真正內涵呢?金庸先生曾說,俠之大者,為國為民。

月黑風高,都說是殺人夜。一群流氓在欺負一介女流,眼看就要得手,突然出現的身影驚起了林中的倦鳥,雖然夜的黑掩蓋了衣的白,但還是能看出那大致身影,體型勻稱,身影迅捷。現身沒有大吼一聲,而是恰到好處的自然。說一聲住手,便被聞聲的流氓圍住,而女子趁機脫身。人多勢眾,可是看不到俠士的慌張。從容不迫的拔出長劍,與流氓搏鬥。三分鐘過去了,五個流氓全都躺在地上哀嚎,並不住的說道願改過自新。

公堂之上,冤案產生。縣官收取賄賂,判過錯者無罪,而真正的無辜者卻被冤枉。堂上的平民都覺得憤怒無奈,想要幫忙卻害怕權威不敢有所作為。還是他出現了,漸漸從人群中走了走到公堂之中。拿出證據,與過錯者對質,同縣官辯駁,最後縣官與過錯者啞口無言。於是有罪的被判罪,無罪的當場釋放。人群大聲叫好,可是俠士卻快步消失於人群中。

敵國大軍的鐵蹄已衝到城池之下,並聲稱如果不開城門,待破城之後定會屠城。城內的百姓人心惶惶,有人主張堅守,有人主張投降。守城官兵也是猶豫,當亡國奴還是站著死?拿不定主意。這時,大家的目光都看著他,顯然他的意見就能決定整個戰局。他說堅守。於是,城內官民為之振奮。血戰一個又一個日子,城池的血跡幹了又重新染紅,手中的刀劍缺了口又重新磨快,身上的傷口好了又添口子。敵國大軍 的鬥志慢慢磨平,慢慢撤離。而在撤離的被出城的軍民追擊,大敗一場。鮮血染紅的旗幟再次飄揚在城頭。城門終於沒被破,無數生命得以保留。而俠士歸隱山林。

安國保民,鋤強扶弱,這或許就是俠士的本來含義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