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網傳母親因大兒子不替二兒子還債,吊死在兒子飯店門口,如果子女欠鉅債你會怎麼做?

馮忠澤


這是一位可悲的、糊塗的、不值得予以同情與憐憫的母親!

儘管,她已經死了,但我們仍然要無需諱言地這麼評價她。

由於她對小兒子百般的溺愛和無限的縱容,最後不僅逼死了自己,而且死,也要吊死在大兒子飯店的大門口,又逼垮了大兒子的生意,又把大兒子給逼得了走投無路!

可以說,正是由於她對小兒子無原則的溺愛與縱容,才把小兒子給“培養”成了一個屢教不改,有恃無恐的賭徒,一個坑蒙拐騙,墜入深淵的無期徒刑的犯人!

我看了這篇網文後,不由深深地痛感這位母親對小兒子的偏袒與放縱;不禁深深地嘆息這位母親對大兒子的威逼與孝壓。

這就是一位不明事理的母親!這就是一個慣子害兒的典型!

小兒子賭博,讓大兒子買單,這就是這位母親周旋在兩個兒子身邊的最大“職責“。

我們見過對子女有偏袒心的母親,但我們真還沒聽說過世上竟有這種為了一個兒子欠下的鉅額賭債而逼迫另一個兒子不顧一切替弟還債的母親。

大兒子為了替弟弟還債,開飯店掙下的錢幾乎都成了弟弟的賭資或還了弟弟的賭債,就連自己買房的錢都拿了出來。

但這還不夠不行,最後,這位母親還要大兒子賣掉一家人賴以生活的飯店來填小兒子犯下紕漏造成的窟窿,竟然為此還把大兒媳給逼到了要喝農藥自殺的地步!

這是什麼樣的母親啊,我們真的不敢想象和不可理喻,她怎麼能夠糊塗得偏袒得到了此等的程度呢?

而她對大兒子的“殺手鐧”就是以“孝道”來威逼。

這更讓我們感到有陣陣的寒意。在中國,孝是兒女們的職責與美德。但孝,如果一旦被父母們強行脅迫與綁架,往往就會成為令兒女們一種不堪承受的重負,一種精神的枷鎖,一種痛苦的抉擇。

正如在這起案例中,面對弟弟欠下數額越來越離譜的賭債,大兒子不止一次跟母親說不想管了。但每到此時,母親就聲淚俱下懇求大兒子,最後,直接就發展到了以死來相逼。

如果不從,就是不孝啊!所以,這位母親為了“救”小兒子,才能屢屢如願地逼迫大兒子拿出了錢。

就這麼,大兒子一共已拿出了一百多萬給弟弟還了賭債……

而這,也正成了大兒子在母親眼中“有求必應”的軟肋,也正成了小兒子在濫賭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的原因。

最終,這位母親才自己親手釀成了這起悲劇的結局——家破人亡了。

一個兒子坐牢了,一個兒子破產了,而自己,也走上了一條不歸的路……

這起家庭悲劇,讓所有的為人父母者,以及,所有的為人子女者,都可供汲取足夠的慘痛之教訓!

這就是,我們如何做父母?我們怎樣做子女?

如果父母不會教育子女,教育不好子女,就枉為人父人母;如果子女不能走正道,不能學好,就不配為子為女。

而最關鍵的,還是父母!如果父母對子女過分的縱容,過度的溺愛與過於的偏袒,那麼最終,必將只能會是:慣子如殺子,害子必害己……


偶來三徑


真事,俺妹夫他哥買黑彩欠了10萬高利,03年,俺和妹妹妹夫咬牙幫忙還了。當時我明確給妹夫講,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不到90天,又來事了。我們堅決不管,妹夫他媽哭爹喊孃的,我們硬下心不管。15年了,也就這樣了


益人愉己


其實,我只看到了這位老母親深深的絕望,無藥可救的二兒子、等著被抵押的房子、馬上無家可歸,喊大兒子幫忙還錢,也許不僅僅是對二兒子的愛,還有最後一份活下去的希望。如果是我,我會替弟弟還了這筆賭賬,這不是對弟弟的包容,而是感謝母親的生養之恩。同時,我會把老母親接過來和自己一起住,把老房子留給弟弟,從此隨便他怎麼折騰


何大壯士


可憐天下父母親!其實哪個母親不關心那個弱勢的兒子。在母親的眼裡強勢的有發展的兒子,他是永遠不會關心的。因為他知道兒子在社會上會混的開,會過的很好。二,生活在水平線以下的。兒子他會加倍的愛護和關心。在生活上也會給與一些補貼家用的費用。這從中就能看出手心兒手背兒都是肉。但是母親總是偏袒和關心,那弱勢的兒子。其實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媽媽的言。覺得條件越不好的孩子一直的關心和幫助的。我家鄰居就一位老人。他的大兒子在企業裡當著一名領導。老兒子在廠裡當著一名工人。為了讓老兒子那條件能有改善,這個老媽媽經常到大兒子的單位裡去吵鬧。讓大兒子去想辦法讓老兒子有一個好的工作。有時候讓大兒子掏錢去幫老兒子。就是這樣的一個老媽媽。始終偏袒老兒子,使老兒子事事都依賴老媽媽。每天一家三口都呆在媽媽的家裡。過著天天啃老的生活。這就能看出老人太偏向沒有能力的兒子。



伊春美食美客


我們村有個極品人家也這樣,兒媳婦剛手術沒一個月,就說人家好吃懶做就知道花他兒子的錢,二兒子懟了他媽媽幾句,他媽媽就半夜在兒子門前上吊自盡了,搞得他兒子在我們那裡根本無法抬頭做人了。


A0圓圓小熊頭


這位母親是一個愚昧的人,同時是一個自私的人,當然,她也是一個可憐的人。

為什麼說她愚昧呢?

因為她可能不知道,次子王波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欠的賭債,只能由他自己歸還。他哥哥王成,並沒有替弟弟還債的義務,人家討債的也不會去堵王成家的飯店。

她可能也不知道,次子好賭成性,是一個濫賭的人,你今天幫他堵了這個窟窿,明天幫他再堵那個窟窿,他還會一次又一次地害人害己。這樣的逆子,不可幫。

而這位老母親,僅僅從親情出發,非要長子去承擔他本不該承擔的重大責任。35萬啊!可不是小錢。何況,這回幫他還了,一定還有下一回!大家都知道,好賭跟吸毒一樣,是很難戒掉的,賭徒就是剁了左手,他還會用右手去賭。憑什麼相信次子是“最後一次”?

壞人給他一次機會,他就還有機會害人。

這,老母親看不明白嗎?可能她明白,她明白還要縱容次子(好吃懶做之人)、禍害長子(勤勞持家者),最終害了全家,這就是愚昧。

為什麼說她是自私的人呢?

從題目提供的信息來看,有這麼一個情節不可忽視,即次子偷偷拿家裡的房本去抵押借債,收債的上門(上的正是這個房本所寫之門),說了:要麼還錢,要麼騰房。錢是沒有,只有騰房了。這房子,可以肯定,是寫著老母親的名字。討債的要騰的,是她自己居住的房子。

眼看著要沒地方住了,只有找錢。錢她沒有,只有請大兒子幫忙。她請老大幫忙還錢,本意是保住房子。其實她打響的是“房子保衛戰”,而不是“次子保衛戰”。

大兒子當然不借啦,母親就視作是對她的背叛。

好!你不讓我好過(當然還有老二),我也不讓你好過。於是吊死在老大家飯店門口,讓你生意做不成,還背上永遠的罵名。

可狠呢!只有異常狹隘之人才做得出來,不是年老昏厥四字可解釋的。

所以我說,這位母親是非常自私的。

她的不幸命運,就由她的自私和偏狹的性格而來。

可能次子從小就被她偏溺慣了,長大後愈發好逸惡勞,染上賭博的惡行,把家產敗光了,又來禍害老孃,讓老孃老來無房;進而又驅使著老孃,用道德綁架去禍害兄長。最後讓一家人都不得好果子吃:房子沒了,老孃沒了,老大的生意沒了……可恨,唯獨剩下一個惹禍精老二,他沒事兒呢!

為什麼總是“壞人活到最後”?正應了這句俗話。

不過各位看官莫擔心,老二這回過了難關(前提是讓母親和兄長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他會洗心革面從新做人?我不信,你信嗎?他終會自食其果的。

只是誰會成為下一個他嫁禍的人?親人沒了,旁人就要小心了!

最可憐是那位老母親,雖然她的可憐,是她的愚昧加自私造成的。

她年老,而且下場可憐,然而從事情的原委來說,她也不值得人們去可憐她。

做正確的事(包括遠離害人精),活好自己吧!(皇帝不稱朕/胡丹答題)


皇帝不稱朕


今天做一個冷血的回答吧,這個新聞讓我看的非常氣憤。

1、老太太糊塗,第一糊塗是對小兒子的溺愛,第二糊塗是對小兒子惡習管不了,第三糊塗是要求老大幫老二還賭債,第四糊塗是上老大家自殺。

這幾個糊塗,就決定了,老太太臨死也不放過老大的,而她完全是對老二的縱容,老二有今天的行為,完全是老太太自己的責任,她用自殺懲罰了自己,也懲罰了老大。

2、殺死老太太的不是老大,而是老二,他才是殺人兇手,正是他的惡習與不爭氣,讓老人晚年以死抗議,老太太的絕望理論上應該對小兒子絕望,是小兒子導致她選擇輕生,但是,老太太卻錯誤的認為,這是老大的錯誤,所以她才會死在老大的飯店,老太太應該知道,老二才是罪魁禍首。

3、老大做的有什麼錯誤嗎?我看沒有,第一,平時也是經常替老二還債的,但是賭債是無底洞,誰也還不起的,況且,老大沒有替老二還賭債的義務,第二,老大不應該替老二還債,老太太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是錯誤的,是應該拒絕的。所以老大並沒有做錯什麼。

4、老太太在臨死的時候也坑了老大一把,這得和老大有多麼大的仇恨呀,而這種仇恨,老大是無辜的,老大這個生意也不要做了,而且身負罵名,冤枉。這個罪魁禍首小兒子還有啥臉活在這個世界上,自己撒潑尿浸死得了。


韓東言


大兒子不替二兒子還債沒什麼問題。

這是去年的舊新聞,這個提問不把新聞的全文貼出來,略有一些斷章起義的意思在裡面,直接導致很多答主將鍋全部給了大兒子。

實際上不是這樣的。

我找到了這篇新聞的原文,大概翻了一下,原文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

1.大兒子不是不替二兒子還債,而是已經還了很多次了

在這次之前,大兒子已經幫二兒子還了很多次債,前前後後加起來超過100萬元,如此這次再還債的話,就需要賣飯店了。

從幾千元還到幾十萬,大兒子也是不堪重負的。

而即使賣了飯店,也還有近200萬的差價補不上,因為這次他的弟弟王波並不僅僅是賭博,而且是非法集資+詐騙。

到了這一步,別說還錢要賠上自己的家底,哪怕是有億萬家產,也不能賠。

賭博還可以說是民事問題,在我國,參與賭博是不犯罪的,但詐騙一下就上升到了刑事的範疇,詐騙、聚眾賭博都是犯罪。

因為“數額巨大”(50萬元以上),這個最少要判10年以上,所以,是不能賠償的。

2.大兒子想到了還錢以後沒辦法贍養老孃,而且他是被老孃從家裡趕出來的

大兒子詢問了二兒子的案情以後,深思熟慮決定不還錢,而且事先告訴了老孃,並且老孃的房子(和二兒子一起住)還是大兒子拿出來的錢。

而在這時候,是他老孃把他趕出家門,隨後第二天早上吊死在了他家飯店門口。

最終搭上了一條命,300萬沒辦法還上,二兒子無期徒刑,最終還導致了自己大兒子的飯店都賣不出去,一開始計劃80萬,後來50萬都沒人要了。

實際上,在整個事件裡,大兒子一直是受害者。

其母親是加害者,而二兒子是犯罪。

這一對母子死了,沒什麼值得可憐的。


言葉漫研


假設這件事是真的。簡直是駭人聽聞,看樣子,二兒子的責任母親想承擔,而母親的能力有限,因此她想叫大兒子幫忙,大兒子不想或者沒能力趟這泡渾水。

故事的結局就是其母吊死在大兒子飯店門口,她本人除了寒心意外,還帶著不滿。

二兒子為何會欠下那麼多債務呢?因為賭博。筆者看了一個電影,情節是猜正反面賭徒不斷的在猜,可是他一直輸一直猜。

有時候越輸越想賭,越賭卻越輸,把全部的希望藉助於敗後的再賭,換來的是更大的損失以及孤注一擲的碰運氣。

二兒子被抓賭多次,打架和涉黃活動中也有他的身影。

二兒子欠下賭債,有時候為了躲債逃避而選擇報警。

這次“玩”得更大,拿房本抵押貸款35萬,事情和兒子想的不一樣,他又輸了,追債人則找上門來,要求其還債。

二兒子的債於理大兒子是不該還的,這本身與他沒什麼關係,於情的話那也得看他們相處的怎麼樣,大兒子的財力如何。

從這件事看,母親對次子的喜愛要大於長子,吊死於長子門前無疑會影響到他飯店的生意,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對長子的報復行為呢?

賭博有時會產生很大的誘惑力,想不深陷其中,一開始就不要碰。


泊圖泊途


這件事情可不是因為母親因為大兒子不替二兒子還債,就吊死在大兒子門口這麼簡單。這位母親的大兒子前前後後為自己的兄弟還了差不多100萬的賭債,法律上哥哥並沒有義務為已經是成年人的弟弟還債。這位哥哥可謂是仁至義盡。

他的弟弟王波最後一次向他哥哥王成借錢是因為要個別人合夥開汽修廠,拿了哥哥三萬塊錢,還真開了汽修廠,不過把顧客的13輛車變賣抵押給了貸款公司,套現贓款290餘萬,全部用於賭博。王波在中緬邊境的一個地下賭場狂賭三天三夜,把290多萬贓款最後僅剩下不到1000元。




王波涉嫌詐騙犯罪,他需要儘快籌到錢,彌補受害者,爭取在法庭上從輕判決。否則王波至少會面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這下把兩兄弟的老母親急壞了,逼著大哥王成變賣飯店,但當王成的妻子知道這件事後,拼死反抗,當場就買了農藥,要死給王成看。飯店是兩個人的辛辛苦苦打拼的事業,也是兩人的家。確實不能說賣就賣。


一邊是妻子的以死相逼,一邊是老母親的母命難違,王成陷入了人生兩難的境地。他最終選擇了聽從妻子。最終老母親才做出了在王成飯店門口上吊的愚蠢事情。王成的母親到死都沒有明白是是非非,只認哥哥就應該替弟弟還債。

可以說王波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他無知的母親從小無限制的縱容的結果。偷了自己的錢,怕兒子坐牢而銷案。兒子賭博輸了錢,老母親自己三番五次的出面命令哥哥還錢。哥哥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血汗錢都給了弟弟還賭債。但換來的不是感恩,是變本加厲,是一個無底洞。可悲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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