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企業不給你交社保,出了工傷誰來賠?2018法律規定

“我們已經仁至義盡了,本來我們不需要給你的,只不過是出於人道主義罷了!”趙森的經理,對躺在病床上還未痊癒的趙森說道。

趙森其實也沒有想要太多,只不過是想要把這個病治好就夠了。但是自己實在是囊中羞澀,沒有辦法,只能找公司的經理想想辦法。卻沒成想遭到了公司的拒絕。

趙森是一家物流公司的搬運工,剛進公司的時候,就被公司要求籤訂了一份《自願放棄社保繳納協議書》,上面寫明: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每個月公司將以補貼的形式發放給員工,並且員工以後不得再要求公司補繳。

趙森本來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還是在一次搬運貨物的過程中,被重物砸到。傷殘鑑定為十級傷殘,可以享受的停薪留職期應為3個月。

出事的第一時間,公司經理就去了醫院交了8000塊錢的醫療費和1000塊錢的“慰問金”,但是之後便不管不顧了。

這次因為還要繼續交更多的醫療費,但是趙森卻幾乎拿不出什麼錢,才找到了公司經理,結果被拒絕了。

趙森實在沒有辦法,只好來尋求我們的幫助。

大鯤律師告訴趙森,社保具有強制性,也就意味著即使簽訂了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協議也沒有任何法律效益,是無效合同。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沒有交社保的情況下,工傷賠償的所有費用都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這比交了社保的損失更大。

同時,趙森依舊可以讓企業補繳之前所有未繳納的社保。公司還將面臨未繳納社保的罰款。

最後,在大鯤律師和物流公司的協商下,沒有走法院起訴的程度,就達成了一致,最後趙森獲得了4萬7千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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