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 施工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施工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当在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施工合同价款有争议,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采取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当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就工程质量,进度,价款支付与扣除工期延期,索赔,价款调整等发生任何法律上,经济上或技术上的争议时,首先应根据已签约合同的规定提交合同约定职责范围内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解决,并应抄送另一方。

2.采取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合同价款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可就工程计价依据的争议,以书面形式提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争议以书面文件进行解释或认定。

3.采取协商和解,合同价款争议发生后,发承包双方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可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方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

4.采取调解,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或在合同签订后共同约定争议调解人,负责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调解。

5.采取仲裁,发承包双方的协商和解或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中的一方已就此争议事项。根据合同约定的中财协议申请仲裁,应同时通知另一方。

6.采取诉讼,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当施工合同价款发生争议时解决的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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