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拒執罪”震懾 公務員“老賴”主動還款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拒執罪”震懾 公務員“老賴”主動還款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拒執罪”震懾 公務員“老賴”主動還款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拒執罪”震懾 公務員“老賴”主動還款

8月14日,在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林某將15.6萬元現金交付給申請人韋某,雙方簽訂了和解協議。這是柳北法院通過“拒執罪”威懾,讓公職人員身份的被執行人主動還款,圓滿執結的又一起執行典型案例。

林某和韋某是朋友關係,2014年3月,林某向韋某借款15萬元,並約定一年的借款期和相應利息、違約金等計算方式。一年到期後,林某沒有按時歸還借款,並且自2015年2月起便拒絕支付利息。韋某多次追討借款,均被林某以各種理由拒絕,韋某隻好將林某及其妻子王某共同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清償夫妻共同債務。

2015年10月,柳北法院判決,被告林某、王某向原告韋某歸還本金、支付利息並賠償律師費。判決生效後,一直到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林某、王某都始終未履行還款義務。由於申請人向執行法官提供的被執行人信息有限,且經查詢無法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無法執行,柳北法院於2016年7月將林某、王某夫妻倆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今年1月,申請人韋某向執行法官反映,瞭解到林某的妻子王某是柳州市某機關單位公務員。執行法官聯繫林某時,林某表示自己又要還房貸又要養小孩,仍然以各種理由拒絕還款。見此狀況,執行法官決定前往王某的單位瞭解情況。經過法官與王某的單位領導溝通,法官告知被執行人,如果再不履行生效判決,夫妻倆將被追究“拒執罪”的刑事責任。

按照公務員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職人員犯罪將被開除公職,這下林某、王某夫妻倆知道自己攤上了“大事”。在法律的威懾下,林某在當月便將6萬元交由法院轉交韋某,經雙方調解,林某和韋某約定還款方式和期限,韋某也表示可以放棄部分利息。

8月14日,林某將剩餘款項交到韋某手中,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這一幕。至此,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在拒執罪的威懾下順利執結。柳北法院執行法官表示,今後將運用好“拒執罪”這把“利劍”,提升案件實際執結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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