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將一工廠的變壓器成功拆除並返還給申請人,一樁租賃合同糾紛案成功執結。
該案件申請人是汝南縣某電機制造廠。2014年,被執行人周某的丈夫與電機制造廠簽訂一份合同,租用申請人變壓器一臺,租賃費每月600元。
2016年,周某丈夫死亡,其生前一直未繳納租賃費。電機制造廠將周某起訴至汝南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周某返還變壓器並支付租賃費2萬餘元。
但被執行人一直躲避執行。最終,執行法官在執行幹警的協助下將變壓器成功拆除(如圖),並返還給申請人,該案成功執結。
1、鑑於本網發佈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繫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繫,著作權人發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繫,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本網將及時處理。郵箱:[email protected]
2、駐馬店網委託李中海律師13938357069 、 張萬俊律師13839933168為本網站法律顧問,處理本網站相關法律事宜。
閱讀更多 駐馬店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