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就孫楊的國旗事件來說,你是支持孫楊,還是安踏?為什麼?

全球噴子總會執行官


我不支持孫楊更不支持安踏,孫楊有過是不遵守契約精神,安踏有錯不應該私自批評中國運動員。

孫楊是有錯但是在這裡還是要恭喜孫楊為國家拿到四塊金牌,孫楊在自己最傷勢的1500米上再次奪冠真的太給我們中國人長臉,但是孫楊不遵守契約精神,賞罰分明才能約束好運動員的行為,寧澤濤事件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歷歷在目。


但是我反感安踏的不妥當行為,安踏以個人的名義給孫楊事件定義。說孫楊是以個人利益為重,把個人利益放在國家利益之上。這樣說來原來中國運動員在外辛辛苦苦的比賽還不如贊助商的幾件衣服,孫楊不遵守契約精神一定要處罰但是還不至於到國家利益層面。


孫楊通過國旗事件以及4*100米體力不支被隊友抬下去這件事充分的表明他的愛國之心,不愛國的人如何日復一日的辛苦訓練,在這裡我要為孫楊點贊。他是為國爭光的運動員,不能被背後的利益雙方捲進去,落得一個不好的名聲。

這件事我不支持孫楊,理由很簡單孫楊就是違規呢。我同樣不支持安踏,理由也很簡單安踏過界了,孫楊是運動員理應給國家體育局處罰贊助商之間的矛盾不要禍水東引到一個運動員的身上。


體育其實是把槍


有關這事,有人說不支持孫楊,也不支持安踏,只支持契約,契約是,孫楊違反了契約!今天就掰飭掰飭這契約。

好吧,那我也只支持契約。

但首先得搞清楚,契約是什麼,契約是合約雙方約定遵守的法律文書。正因為如此,我們在分析是否履約之前,得搞清楚合約雙方當事人是誰。

在孫楊領獎服事件中,新聞事件的當事人為安踏和孫楊,安踏直指孫楊。然而事件雙方就是契約雙方當事人嗎?我看未必。這還得看契約雙方當事人是誰的名字,簽字人是誰。

如果領獎服契約的雙方是安踏和孫楊,簽字的也是孫楊,那麼毋庸置疑,是孫楊的錯誤,他領獎時穿了安踏競爭對手的衣服,屬於嚴重違約,可以聲討和指責。但此事件中要弄清楚的是,孫楊違反的是契約精神,而非體育和競技精神。

如果領獎服契約的約定方不是安踏和孫楊,而是安踏和國家隊,或體育總局,那對不起,安踏沒有權利直指孫楊。恰切相反,這時候直指孫楊屬於違反商業道德,因為你和孫楊沒有契約,因而沒有權利指責孫楊,更沒有權利干擾我們的冠軍形象,給我們的亞運形象潑髒水,並影響孫楊的商業價值。

按照契約,這時候的安踏應該去找和自己簽約合同的機構,可以指責該機構不守契約精神,起訴對方沒有執行和維護贊助方利益。可以要求該組織給出合理解釋和彌補措施,也可以以對方違約或執行不力拒付尾款,甚至索要經濟補償。如果追究不成,也可以提請終止合約。不過如果只有孫楊沒穿他們的服裝,其他運動員都穿了,又沒有具體條款處置的約定的話,估計法院也不好過於支持安踏的訴求。

如果這些流程都沒走,安踏就跳出來指責孫楊,這反倒是安踏沒有契約精神的表現。而且安踏大有僭越之嫌。如果要指責,要批評,要處罰,那也是國家隊或體育總局的事,屬於行政管理內部事宜,你安踏無權直指。

至於孫楊是否違反了主管機構內部領獎服的規定,要看國家隊或總局的意見,而且也要看內部管理有沒有疏漏和衝突。如果國家隊和游泳隊贊助出了問題,那是管理協調的問題,和孫楊個人無關,如果孫楊未遵守隊內領獎服規範,故意穿了非指定品牌服裝,那也是隊內的行政處罰,和安踏沒有直接行政上的關聯。然而目前,並沒有看到官方說孫楊個人違反規定的說法。

再說契約裡除了規範安踏的權利,也必然有規範安踏必須履行的義務,如果安踏有為履行因為的地方,那就別想要對等的權利。

如果真是孫楊違約,安踏直接發孫楊違約的合同,並指出違反哪條就OK了,吃瓜群眾不瞎。


曾念群


本來一個很小的事情一下被人放大到上綱上線了,中國人民是如此可笑!我記得世界盃上有個人拿錯了水,別人直接罰款,一個屁都沒有說吧?違法了就追責,直接找籤合同的單位就好,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的員工做錯了你告不了我員工,制裁不了他,你只能找我,指責我,罰我!我去制裁他!我再說句護短的話,我的員工你憑什麼指責?你憑什麼去罰他?就這個事情來說孫楊穿361的衣服領獎是違反規定了,要接受處罰,可能被封殺,所謂殺雞嚇猴,但安踏無權干預孫楊,要知道安踏這樣一鬧加上無知網民的行為可能直接導致孫楊被永久封殺,國家精心培養了一個冠軍就因為一個小錯誤而放棄了,我不知道該誰開心!安踏為了保護個人利益而選擇亞運會才開賽就發難,完全沒有考慮國家榮譽和利益,完全沒有大局觀,安踏這一步棋反而成全了361,得罪了體育總局!很多人更在乎的是中國隊有沒有拿金牌,有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和形象,致於穿錯了贊助商衣服違反了規定內部處理一下就好,該罰就罰,該禁賽就禁賽!現在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不好收場了!其實安踏說:祝賀孫楊同志奪得金牌,您是不是高興過頭把衣服穿錯了?再打一波廣告,說支持國家體育事業,打一波愛國熱情和情懷,國家體育總局再出來幫忙打圓場,順帶說一些感謝安踏的話,自媒體和水軍一推!我想你安踏能贏一波非常漂亮的廣告宣傳和形象!


劉超136219309


有的人不知道什麼叫帶節奏,這個問題就是,這個問題問的太沒水平,而且誤導嚴重,這個事件不是孫楊和安踏兩方支持誰的問題,這樣看這個事件就簡單化了,孫楊事件的問題是,違反契約精神問題和中國體育代表團管理問題,而並不是孫楊和安踏的問題。

這個事件實際已經多次說過了,問題出在孫楊沒有遵守廣告合作的契約,沒有穿廣告商的領獎服,導致廣告商抗議所致,表面上是孫楊違約,背後實際是中國體育代表團違約,因為這個合同肯定是廣告商和中國體育代表團籤的,孫楊違約實際就是中國體育代表團違約,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中國體育代表團肯定是會有紀律和要求的,肯定會大會小會三令五申,但是孫楊還是違規說明什麼?說明我們體育代表團管理有問題唄,這兩點結合在一起,再加上這個是國際賽事,所以這一下就丟人丟到姥姥家了。

這件事看上去是小事,其實不是,尤其是契約精神,這是一個人的立身之本也是一個國家的立國之本,沒有契約精神的人和國家,都是我們要批判的,最簡單說,你說話都不算數,誰敢跟你合作?

孫楊的成績很好,也是為國爭光,但是為何不能遵守契約精神呢?他是一個優秀運動員,但也是特殊運動員,其實,我們不缺運動員,我們缺的是契約精神。

等亞運會開完了,還是期待這件事有個說法,而不是不了了之。


韓東言


品牌宮鬥 安踏怒懟 孫楊的領獎姿勢到底對不對

亞運會捷報頻傳,孫楊繼200米自由泳奪冠後的第二日即國家隊再添一金,並且輕鬆破了800米自由泳的紀錄。本是喜上加喜,可我大白楊真是招黑體質啊,因為領獎姿勢不對而被批評了!

先是此前200米奪冠那回,沒有穿國家游泳隊的官方贊助商安踏運動服,而是一身個人代言361度上臺領獎就被詬病,但因強烈要求重升國旗的舉動感動了萬千網友,因此被一帶而過。

不曾想今次再登冠軍臺,孫楊雖然穿了安踏但卻用國旗嚴嚴實實地遮住了品牌logo,觀眾看來毫無問題,卻瞬間惹怒了安踏,發文聲討:“這是將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這麼上綱上線的懟,我大白楊是不是又要回家寫檢討了?雖然目前國家隊還未表明態度,但吃瓜群眾倒是熱議起來了,態度很明顯分兩派。挺大白楊的表示:“奪冠就是對國家最好的報效,安踏分明是在耍宮斗的伎倆排擠其它運動品牌。”而反大白楊的又說:“這就是不顧團隊的利己主義,應該嚴懲。”

其實在NBA的歷史上,代言耐克的喬丹也和孫楊一樣用國旗披身來擋住官方贊助品牌銳步的logo,都是老梗了對不對。

以及劉翔曾用膠布擋住了衣服上某個日本贊助商的品牌。

近兩年,隨著運動賽事商業化的發展,運動員個人代言與官方代言發生品牌衝突的現象時有發生。去年CBA場上就有易建聯生氣怒摔官方贊助球鞋的鏡頭。

曾在天津全運會的頒獎儀式上,周琦、郭艾倫等人也耍著心機在官方贊助領獎服內穿著個人代言品牌T恤並故意拉開拉鍊露出logo,而被姚明嚴肅提醒。

最嚴重的是,大白楊同門師弟寧澤濤也在蒙牛贊助國家游泳隊的大背景下,選擇個人代言伊利,最終因意見不和而斷送了自己在國家隊的前程。

那麼就本次事件,孫楊自己怎麼回應呢?面對記者提問時他只用了四個字:“見怪不怪”。

26歲的年紀已經經歷過數次職業生涯轉折點,從一夜爆紅到萬箭穿心再到隱忍蟄伏實力迴歸C位,大白楊的個人傳記也堪比《延禧攻略》一般情節跌宕。

  • 無證駕駛事件回顧:

2013年世錦賽奪冠後不久,孫楊在杭州駕駛一輛保時捷與公交車發生碰擦,雖經鑑定由公交車承擔全部責任,但孫楊被爆出當時是無證駕駛。他公開道歉並接受行政拘留7日及國家隊取消參賽資格等各種處罰。

  • 興奮劑事件回顧:

這也是孫楊運動生涯上最大的一個黑點。曾在2014年全國冠軍賽後尿檢被測出服用曲美他嗪(當時剛被列入運動員禁服的興奮劑成分)而被處罰禁賽3個月。孫楊的理由是,自2008年開始,根據醫師處方一直服用次要以治心悸,並不清楚相關規定。但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僅被老對手霍頓辱罵“是個嗑藥的騙子”,還被世界知名訓練場以“不要汙染了池水”為由拒絕他前往訓練。

好在這些年,招黑體質的大白楊收斂了個性,為人處世都更沉穩淡定,默默隱忍。在昨晚拿下400米自由泳金牌(本屆亞運會個人第三枚金牌)並創下今年世界最好成績後,孫楊領獎時終於穿上了安踏,並且露出了品牌。

面對嘲諷,自然也沒有比拿出成績更好的回應。希望他不忘初心,繼續負重前行。


時髦辦主任


孫楊的領獎服事件對於廣大網民來說也沒有必要站隊,處罰權在體育總局,越爭論對兩家公司越有利,知名度越高。作為領獎服的簽約方維權是正常,無可厚非,從整個事件看,孫楊在游泳比賽中是守規則的,說明規則的重要性,但在是否穿規定的領獎服上,孫楊是不守規則的,而且是有意為之,作為一個優秀的運動員,運動生涯的黃金時段是短暫的,而且對於優秀的運動員來說錢根本不是問題,更重要的是道德品質的問題!賽後對孫楊領獎服事件,體育總局也必然會做出處理的意見的!否則類似事件還會再次出現!


連希金


既不支持孫楊,也不支持安踏,孫楊有錯,理應收到批評和處罰。

但是安踏沒有權利給別人扣帽子,特別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這句話,不是安踏能在這種公開指責別人的場合用。為什麼大家反感安踏?明明安踏才是受害者。

因為作為甲方,作為贊助商,作為受害者,做到正確描述事實,保留追究權利,督促相關部門管理好隊伍,防止繼續發生損害我自身利益的事情,就這樣就可以了。偏偏要現在道德制高點,去安別人的罪名,去扣別人的帽子。這是很多人反感討厭的。

有問題,按正常流程,正常程序走就是,該談判談判,該處分處分。幹什麼扣這麼大帽子?

結果呢?安踏惡氣是出了,然後呢?

幾敗俱傷。

唯361笑死。


贊小先


國人的劣根性在孫楊事件上表現的淋漓盡致。孫楊拿不了冠軍,笑話他,拿了冠軍又開始說他是問題少年。一個領獎裝,已經炒了好久,還再炒,這種道德的綁架,道貌岸然的規則維護神,到底要幹什麼?


採菊東籬下229828033


支持並尊重規則及契約精神。


新京報體育


本來也許孫楊錯了,但是安踏的處理方式讓人受不了,把自己的利益上升到國家利益,還大張旗鼓的宣傳,如果影響了運動員的成績,這個鍋誰來背。安踏可以事後起訴國家隊,但是不能把安踏利益上升到國家利益,你安踏為國家做了什麼,中國可以沒有安踏,但是不能沒有孫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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