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果你是乘警,你會如何非常專業地處置這次“佔坐女”事件?

午夜陽光3226


好的,謝謝給我處理這件事的機會,我儘量去表現。

一、接到投訴或申請後,我會即刻到位,直面佔座者,以行業規範標準規定的語言交流方式跟其打招呼,並做自我介紹,必要時出示工作證件或工號。

隨即切入正題,以平穩但堅定的語氣告訴佔座者,――你坐錯位置了,你現坐的是他人(或者直接指明那位申訴乘客)的座位,請你離開,讓他人對號入座。

如果佔座者配合我的勸導,Ok,此事到此為止,我對佔座者報以微笑,並送上我的職業禮貌用語――謝謝!

二、如果佔座者不情願,不歸還,也不回應,我會直接呼叫乘警前來攜助,勒令其人離座,如遇頑力抵抗,直接制服,以擾亂公共秩序另行處置;

三、如果佔座者不歸還座,且自以為是,強詞奪理,我會明令義正辭嚴的告訴他(她):座位的解釋權不屬於她,我是工作人員,我負責解釋並承擔相關責任!

如果佔座者醒悟並還座,隨後操作參考第一條;

如果佔座者執迷不悟,參照二。

以上。

再次謝謝!


風240511521






和諧131679225


乘警:你好!女士請出示身份證和車票。你好!這個車位不屬於你,你的座位在旁邊捱過道的。

乘客:座位上哪裡有些這就是10D。

乘警:那好,這位是火車乘務長,他可以代表鐵路向你解釋。

乘務長:你好女士!我們的座位號和飛機一樣,都寫在了窗戶上面,並配有圖解,如圖。很明顯10D過道。

乘客:我有票啊!我又不是沒買票。

乘警:你好女士!根據《合同法》你購買的車票如同與火車站簽訂的合約,你的車票寫明是10D,那麼請你按合同對號入座。

乘客:是啊!我是對號入座啊!我不坐這了嘛。

乘警:剛才乘務長以代表火車站向你解釋了,這不是你的座位你的座位在過道,如果你還故意裝不明白、聽不懂,那麼我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以你故意擾亂公共秩序依法傳喚你到站前派出所,現在對你第一次警告。

乘客:我怎麼了,我又不是沒花錢,犯什麼法了。

乘警:我們有義務保護合法群眾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如果他不想與你換座,那麼你必須離開不屬於你的座位並回到屬於你的座位上。

乘客:帶耳機聽音樂不理會乘警。

乘警:我現在對你第二次警告,是否自行離開?

乘警:我現在對你第三次警告,如果你拒絕離開,我們根據《警察法》對你強制傳喚,如果你暴力反抗我們將對你物理約束,造成的人身傷害或產才損毀由你自己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

乘客:我就坐這能咋滴,我花錢了,這座位也沒寫號……!等等。

乘警:其他圍觀旅客後退,保持安全距離3米以外。……上前強制拽這位女乘客,女乘客大喊……警察打人了,一旁另外一名乘警打開執法記錄儀全程拍攝,另外兩位乘警拽出女乘客,並按到在地一個反手帶上手銬。

乘警:乘務長通知火車就近車站停車,聯繫下一站站前派出所立即出警,將這位女乘客移交。

最後,合法乘客得到合法權益,乘警維護了合法納稅人和法律平等的尊嚴。


懶豬9882837


如我是乘警,先敬禮,然後有禮有節說清說明,位置與票與人的關係,一票一人,一人一座,一座一號,一號一人,一人一窗,一人一道,反過來,有人佔座你的位置,你會怎樣,肯定是決得是別人不對,作為我們本職工作,我們是保護鐵路安全,保護每個旅客的安全,維護鐵路治安秩序。所以希望配合我們的工作,回到自己的座位,不要擾亂鐵路治安秩序。如不配合我們工作,聽我們說勸,故意擾亂鐵路治安秩序,我們將執行乘警的工作職責,暫扣故意擾亂鐵路秩序違法者,交由下一站當地警察處理。希望你知道這些嚴重後果,不緊會擔務你自己的行程,也許還會被拘留或罰款,還會被例入乘座高鐵失信名單中,也許一年兩年,都將不會在乘座上高鐵。給你5分鐘考慮時間,希望5分鐘之內回到自己的座位,沒必要給別人也給自己增加麻煩。喜歡座窗口,下次買票認好窗口買。5分鐘之後,如你還座在這裡,不聽勸說,故意,有意擾亂鐵路治安秩序,我們將按治安管理條例,暫扣人,交由下一站當地派出所處理。本著人性化的管理,我們給你自己考慮時間。看你自己有沒有必要這樣做,而負出更多的代價。說完,安慰下被霸座的乘客,讓他先辛苦下,原諒別人下,或請到某處先找個位置座下,處理好這邊事後,在叫他過來。5分鐘後,約上同事在來此處,如人離開就好,如人沒離開,在一次,二次警告,實在不聽者,強行拖走,並拷上手拷,拖到什麼地方拷住。如他本人中途中有悔改,道歉,還是在教育中放了。如沒有悔改之心之意。那法律也不是擺著玩的看的。快到下一站時,聯繫當地地面乖警或當地派出所移交人。


直線陽光1


按程序處理應該是:一,請雙方出示身份證。二,請雙方到乘警室或歺車接受民事調解。三,如果霸座者不配合,警察有口頭傳喚權,同時告訴她使用傳喚權後產生的後果。四,繼續霸座使用口頭傳喚權無效的,既可使用警械強行帶離現場(密閉車箱不適用噴霧劑)。五,用車載電話通知下一站警方將該違法人員移交處理。 又:我不明白是:鐵路警方沒有拘留所?這類事件已抅成“尋釁滋事"罪的要件,只是沒有造成身體傷害而已。如果不予嚴肅打擊,此等事件以後還會層出不窮(起因就是從老師扒車門開始)。建議所有站票適當調低價格,同時讓購票者確認所購是站票(車票上應印上確認的文字)。


颱風眼中的太陽


一、我會非常禮貌的說:同志,請出示你的身份證和車票,(注:一定把她的身份證、車票拿到手上在跟她談其它事情),二、身份證到手核對證票是否一致,三、然後在讓她回到她自己座位,此時身份證、車票都在別人手裡,正常她就會按我指令回到她自己座位;四、如她強詞奪理不肯讓坐,直接跟他說,對不起、麻煩跟我一起到警務室,因為身份證、票都在我這,可能在厲害的無賴看到這樣應該會起來讓座了。五、這幾點都不聽的肯定是無賴了,強制移交下一站車站派出所處理。


雁捷


就是現在違法成本太低,處罰力度太小,有些人根本就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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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慄信正能量


1、告知相關法規,勸說離座,2、說服,警告,3、採取強硬措施,帶離或扭送至乘警室,4、如繼續不聽說服教育,以擾亂社會治安處置,5、扭送至下一車站公安局處置,6、罰款1000至5000元,5年內不得購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車 飛機及輪船等)。


芳歌1千里之外


我會把座位正常的主人拉到一邊,告訴他,我在前面的車廂查票忙著呢,什麼都看不見,即使看見,處理流程也會非常漫長,……讓他在火車快到站的時候,劈頭蓋臉給他打一頓,直接打懵那種,然後用他的皮帶把他捆起來,然後下車走人。大家覺得,我這樣處理沒毛病吧?




靖康酒業


要求她離開座位,去列車長辦公室,聽後政策法規的宣講.如不服從,則以妨礙查執行公務罪,加以手銬。遇到抵抗則以襲警罪動用電棍。簡而言之,就是引導肇事者步步升級, 然後相應的提升執法的力度。美國的老警就是這麼做的。不要把這個問題簡單的停留在搶座位和不搶座位的道德層面上。否則真正的正義無法得到伸張。這就叫做理性和智慧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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