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徐斌:有人问我卸不卸滴滴?我说 不卸

最近因为乐清女乘客出事,很多朋友呼吁要卸载滴滴。有人问我卸载不卸载。我说:不卸。

根据我的经验,就算你房子烂尾了,在业主群里喊上三天三夜,都不见得有几个人支持你。光靠发几篇文章,呼吁一下卸载滴滴,可能会有效果,但绝不会超过传播范围的5%。

这是我们常年打商品房集团诉讼总结出来的经验。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人性。

人们会为了共同利益一起行动吗?

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写过一本书,叫做《集体行动的逻辑》,开篇就提了一个问题:当一群人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他们会不会一起行动?

答案是:不会!

乘坐滴滴有女孩子殒命,我们也乘坐滴滴,我们有共同的利益就是安全。没有人希望冒着生命风险坐车。

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这个案子的受害者,可能会得到一笔一两百万元的赔偿,这是她获得赔偿的上限,也是平台的经济成本。

但“三倍赔偿”其实并不是这类案件的常态。因为首先责任人是司机,其次才是平台,平台承担的是与他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只有在司机完全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才去赔。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他在媒体上“爆炸”了,所以平台有可能主动承担“高一点”的责任。

因为女孩是被谋杀的,这是个刑事案件,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必须先解决嫌疑人该怎么抓、怎么判的问题,然后才是女孩家属的赔偿问题。考虑到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并不会有滴滴的负责人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好,请问人家出事了,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会帮助受害者奔走,帮他服务,替他减少一些维权消耗的时间,提供一些支持吗?

不会,因为你付出的成本和你的收益(泄愤、降低自己的风险)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甚至卸载滴滴的成本也不小。你要动动手指,还要面对无打车软件可用的尴尬,其他的打车软件也不见得比这个更好。

更可悲的是,你真的卸载了滴滴,要是让周围的人知道,大家可能还要心里暗暗地笑话你:

“这人真经不起忽悠,多大点事就卸载滴滴。”

所以结果就是不会有足够多的人卸载滴滴,滴滴还是那个滴滴,我们还是那个我们。

“一条人命啊?怎么可以如此淡漠?”“死者为大!人命关天!再不收拾一下滴滴真是天理难容!”

敲下这样的评论之后,上了一天的班,下班的时候赶上下雨,不想去挤地铁公交了,还是拿起手机叫了个滴滴:便宜的顺风车竟然没有了,真是倒霉。

当然有些人记忆力更强,从愤怒到忘记,也不过两个礼拜。两周以后,卸载滴滴的用户会安装回来,愤怒的网友会开始关注下一个爆点。

相对这么庞大的用户群,就算出几十件差不多的事情,和出一两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我们从结果反推过程,发生这个事情的概率还真是不算高。

某种意义上说,滴滴还真是个挺安全的APP,甚至滴滴在中国就算是良心企业了。

因为很多企业坏得多。

还记得西安那个因为房价涨了就搞购房人的开发商吗?

还记得绍兴地产商,把不准盖住宅的放射性材料拿去盖住宅小区了吗?

还记得三鹿奶粉吗?还记得瘦身钢筋吗?

你知道P2P、长租公寓、还有N多类似的骗子机构跑路吗?

……

我去参加功夫财经炼金之夜,在后台听几位财经界的大咖谈投资的时候,专家们提的最多的两个字是什么:韭菜

有一句话,我印象特别深刻:在中国,所谓智慧不是创造,而是收割愚昧。

什么叫“收割愚昧”?

就是利用集体行动的逻辑骗一大群人,而这些人不会去维权。你坑一个人风险很高,因为这个人一定不会放过你。但是你坑一群人风险就小了。因为人一多,就组织不起来,就没有力量。

我们需要怎么管滴滴?

美国出过一个汽车事故,丰田汽车赔偿了2.42亿美元。这其实就是通过制度对比来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收拾滴滴不能靠大伙儿,而是要靠法律。

时寒冰老师在昨天功夫财经的演讲上说:我们应该感谢邓小平。因为他提出我们要打开国门,摸着石头过河。但是今天的我们很迷茫,因为石头没有了。这个石头就是制度,是法律,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原话可能有出入,但是大概是这个意思。

从滴滴这个事情,我们就说说制度。

逻格斯和法山都举了一个美国汽车事故做例子,说丰田汽车赔偿了2.42亿美元。这其实就是通过制度对比来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收拾滴滴不能靠大伙儿,而是要靠法律。

有一点可以先明确,我们目前没有收拾滴滴的法律和制度,至少没有一个靠老百姓自己击败大企业的制度。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来管管“滴滴”?

第一是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现在“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三倍,《食品安全法》赔十倍,其实还有个“2003商品房解释”,赔不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从2003年到现在,引用这个法条请求双倍赔偿的,几乎都没有被法院支持过,就算支持也支持的很少。

第二是集团诉讼制度。要想赔的钱多,首先要实现赔的人多。我前面说了,按照集体行动的逻辑,人一多就组织不起来,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维权。不依靠制度,只能一个个说服。

第三是陪审团。别的案子我觉得根本无所谓,哪怕是人命关天的刑事案子,涉及有罪无罪、该不该死的问题。但是有一类案件,最好别让法官承担这么大的担子。

我认为凡遇到大企业作恶,该决定赔偿金额的最好是一群老百姓。

就滴滴乐清案来说,假设是随机抽选的20个中国人集体讨论决定滴滴该赔偿多少钱,没个大几千万下不来,不见得比美国人民判得轻。

第四是律师费。

作为一个律师,我一直是站在甲方的对立面。我觉得我是在依靠个人努力,想方设法让开发商怕我,以及我背后的一大群业主。当然更多的其实还是要依靠业主。

但是我干的越好,我的收费越高。我的收费越高,业主越请不起我,只有开发商才能请得起我。

在中国给大企业服务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因为更容易打赢官司,更不怕打输官司,更省心省力。所以今天好的律师都在给大企业服务,弱势群体是高概率请不到好的律师的。

法律是公平,是正义。我们一提到法律,首先想到一个天平。如果一边弱一边强,不去帮弱的这一边,这个天平永远都是歪的,你要这个秤干什么,砸了算了。

说到这里我想讲个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带领弟子们周游列国,到了一个叫叶邑的地方。叶公府上有只羊,不小心跑进了孔子的住地,被一个叫曾点的徒弟捉走做了红烧羊吃掉了。

曾点有个儿子叫曾参,就跑去打了小报告。这个事情闹到孔子那里去,孔子说了这么一句话: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在中国,法律有一个特点,就是对企业罚的不够狠。我想问个为什么?不信就去查1000份大企业做被告的判决,看看是不是这样,但凡是遇到小客户告大企业的,总是遵循着不让大企业吃亏这个路子走。这是疏忽大意吗?这是法律漏洞吗?

有四个字上不了台面,但是每天都听到:息诉止争。

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这才叫真性情、好同志!这个故事是否真实我们不知道,但是这句话是真的,因为他出自论语子路篇第十三。这就是儒家思想对法律的态度的一个缩影:如果你俩是一家的,你们互相告状就是不对的——伤感情。

虽然祖宗的东西很重要,但是在国际社会,在2018年的今天,想凭着父为子隐这样一群亲儿子在国际社会有战斗力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他们打对手不行,但是坑爹很强,关键是坑爹之后跑路也特别熟练,跑到哪里去?不是跑到哪些法律环境差的地方,而是跑到法律最健全的那些地方,因为那些地方可以保护他们骗来的财产,不用担心被别人抢走、骗走。

这就是中国人传统思维模式的代价:内耗。

在中国有一个特点,就是打官司对企业罚得不够狠。不信去查1000份大企业做被告的判决,看看是不是这样,但凡是遇到小客户告大企业的,总是遵循着不让大企业吃亏这个路子走。这是疏忽大意吗?这是法律漏洞吗?

有四个字上不了台面,但是每天都听到:息诉止争。

在国内几乎很少被“刁民”告倒的中国企业,在国外要么入乡随俗规规矩矩,要么屡屡受挫。中国企业就在什么地方吃香呢?就是法治比我们还烂,经济比我们还差,比我们还不守规矩的地方吃得开。

劣币驱逐良币逆向淘汰几十年了,卸载了滴滴,但是逆淘汰的大环境你怎么卸载?

完善法制,才是避免悲剧再次发生。避免我们被滴滴坑,被保千里、獐子岛坑、被e租宝坑、被P2P坑、被区块链和各种币坑、被网站坑、被电商坑、被饭店坑、被学校坑、被企业坑……避免我们承受这么多不该承受的东西的最好办法。

总而言之,卸载滴滴是最没用的。

本文源自功夫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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