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原平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宁素元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29日、5月31日,宁素元先后两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其孩子上下学。2018年6月,宁素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2.宁武县档案局局长潘成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8月至10月,潘成明以生活困难补助的形式为本单位三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7000元。2019年3月,潘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发放钱款予以收回。

3.代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贾建新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贾建新先后五次安排单位职工武某某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为其办理个人事务,并将产生的燃油费共计1020元在单位报销。2018年10月,贾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相关费用。

4.岢岚县总工会原常务副主席张文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张文生借赴南宁培训之机,沿途到石家庄、长沙、桂林等地旅游。培训结束后,张文生将沿途旅游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共计2592.5元在单位报销。2018年9月,张文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5.定襄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原站长李刚明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李刚明驾驶个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将车辆维修费用2940元在单位报销。2018年12月,李刚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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