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清明節這樣“燒錢”,你已經違法了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清明節這樣“燒錢”,你已經違法了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清明節這樣“燒錢”,你已經違法了

檢查現場。

紅網時刻4月1日訊(記者 肖娟 通訊員 殷南明 陳慧)清明節是傳統的重大春祭節日,很多市民會前往老家為祖先“燒紙錢”。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開展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專項整治工作,併發布提醒:違法制作、銷售和使用印有人民幣圖樣祭祀品的行為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也就是說,使用印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是一種違法行為。

開展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專項整治工作

今年3月,央行發佈《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發佈,首次明確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清明節臨近,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組織人員聯合長沙農商銀行在長沙市高橋大市場進行廣泛宣傳,向商家發放了《關於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告知書》,介紹了在祭祀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違法性。

同時,聯合高橋大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對市場銷售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進行了檢查,收繳了3個商家擺放的印有不同版別和券別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樣品。

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或面臨5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瞭解到,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一部署,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組織省內分支機構近期在全省開展整治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專項行動,加大對商品批發市場、陵園、電商平臺等多個渠道的銷售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產品的行為進行排查。

同時,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在營業網點張貼倡議書、告知書、懸掛橫幅等方式,提高社會公眾愛護人民幣、維護人民幣信譽,引導社會公眾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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